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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1

向媒體宣戰的疫苗政策

媒體揭發疫苗 "接種同意書" 和 "民眾的接種須知",都寫著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Barré Syndrome, GBS)多發性神經病變與疫苗無關,衛生署開始哄騙大家去打國光疫苗,並一路替國光疫苗宣傳及護航;到緩打潮起,衛生署長楊志良又哭訴疫苗染上政治顏色,甚至指控名嘴「鼓勵民眾不要接種疫苗」來躲避防疫不力的責任;楊20日甚至在國民黨中常會大罵自由時報及大話新聞等媒體「沒水準」、「吃狗屎」及「混蛋」,還「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容許不是專業人員,4、5個名嘴在一個電視節目上說『這個疫苗不能打』」要立委透過修法限制,還會與這些「混蛋」奮戰到底。

好笑的是,大話新聞立即在節目中反問楊,講「這個疫苗不能打」的「混蛋」是誰?網友也馬上找出以下這些影片,國外媒體都在談H1N1疫苗耶!請問楊署長:這些國外媒體怎麼沒有被她們的政府禁播?也沒有聽說國外的衛生部長會在公開場合、稱媒體人為Bastard?楊署長要不要一併寫信投訴、禁止這些影片在Youtube上傳播?






疫苗施打至今,楊署長的疫苗政策就是騙!騙!騙!衛生署為了衝高疫苗施打率,8日由平面媒體放出:楊署長的眼淚讓7日接種疫苗人數止跌回升,增為四萬人的消息;隨即又被網友發現「又是一起烏龍造假!疾管局坦承目前仍是呈現接種停滯的狀況!」而18日疫苗接種量只剩八千劑,又創下平日新低紀錄,楊署長若要提升疫苗接種率,恐怕要先改掉說謊的壞習慣才行。

還有,自由時報報導國光疫苗接種五百零七萬劑,死亡通報數為29例;諾華四十九萬劑,死亡通報數為2例,若以每十萬劑接種死亡率而言,國光疫苗(0.57)又高於諾華(0.41)。不僅如此,若以疫苗配送劑數為母數來算,國內的死亡率是加拿大的10倍,美國的11倍;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也是加拿大的4倍,美國的8倍。楊署長你的「國光疫苗比較好」的謊言、經過你和馬政府及國光生技把五百五十六萬的台灣人當成白老鼠的大實驗後,又被拆穿了!

在馬英九黨政一把抓,也還在支持你的情況下,楊署長要不要要求馬英九下令立即關掉自由時報及大話新聞,免得她們又來戳破你的謊言了!

影片:請務必看完1月20日「大話新聞」(按這裏)有關疫苗的部分(下面只有第一段)


Youtube版(1月20日「大話新聞」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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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一定要看以下三篇文章:

1. 國光疫苗救命還是害命?

1月16日的台北時報有一篇由Michael Cole 執筆,針對國光疫苗的報導,報導題為:國光疫苗救命還是害命?(FEATURE: Adimmune vaccine: Saving or risking lives?),對國光與衛生署之間的互動,以及疫苗合約簽訂的過程有詳盡的報導,揭示了許多問題。

該報導分別訪問前國光研發執行長長何美鄉及一名美國傳染病專家。報導節譯如下:

一位美國專家表示國光生技進入H1N1疫苗生產的過程有瑕疵,造成日後的安全問題。何美鄉反對這種說法,她說疫苗安全,過程也沒有問題。

2008年6 月13日台灣疾管局宣布疫苗招標由唯一參與競標的國光得標,將生產H1N1疫苗。台灣政府總共花了三十億台幣購買國光疫苗。

問題出在國光得標的過程:

在競標之前,2008年5月5日,台灣疾管局就已經宣稱國光將為台灣製造H1N1疫苗。同一時間世衛組織為因應可能的全球大流行,詢問各國疫苗的需要量及廠商的製造量。一個多月後世衛組織公布,台灣沒有並沒有訂購疫苗。

國光董事長不僅是國民黨副秘書長,也是馬英九競選總部的副指揮。

過去國光只有分裝進口的流感疫苗,沒有自己生產。然而何美鄉強調,有了日本及荷蘭的技術指導,國光技術三級跳(leapfrogged),知道如何生產疫苗。

目前大部分的疫苗廠都有數十年的生產經驗,雖然H1N1只是流感的一個變異種,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是依「病毒株改變」的規定快速審查通過H1N1的許可證,但這些有經驗的廠商還是不敢掉以輕心,都做了大規模的人體試驗。

快速審查
國光既然未曾生產流感,並不符合快速審查的規定;國光只做了不到五百人的臨床試驗,有經驗符合快速審查的疫苗廠則做了好幾千人。

何美鄉強調,H1N1不是新疫苗,「完全沒有必要」做更嚴謹的人體試驗。

美國專家指出,衛生署應該督導堅持該做的人體試驗,因為這是確認疫苗安全性的科學基礎。

然而何美鄉還是表示:沒有經驗不代表品質不良。國光董事長曾說臨床試驗是「繁文縟節」。

換言之,儘管沒經驗,做的試驗規模小,國光還是很有信心,認為他們的產品很安全,跟有經驗,做過大型測試的廠牌一樣好:GSK測試了6,340 人,諾華測試了4,768人。

根據WHO的規定,疫苗上市前需做三個批次(batch)測試,檢驗合格後才能使用。

國光10月15日完成初步臨床試驗,11月12日拿到衛生署許可,11月15日就開始大量施打,照WHO的時程推算,國光在拿到許可證之前就已經大量生產。

何美鄉證實事實如此,表示國光冒了極大風險,萬一許可證沒有下來,所有的投資通通付諸流水。何強調國光是為了照顧國人健康,「有疫苗用總比什麼都沒有好」,認為這沒有違反任何工作倫理的規範。

何承認目前17例死亡病例都是注射國光,但她表示這並不代表國光比諾華不安全。

然而美國專家認為衛生署有極大問題。

工作倫理
「自始至終,台灣的衛生署一直幫國光講話,假如美國FDA、NIH、CDC的領導者公然為某一特定廠牌背書,不僅明顯違反了工作倫理的規範,也形同是政治生涯的自殺。」美國專家如此表示。

當立委質詢胚胎蛋的無菌問題時,疾管局局長的回答是「國光有檢查」

衛生署到底有沒有監督?

何美鄉表示,衛生署從一開始就與國光保持距離,並基於合約,在臨床試驗未完成之前阻止國光公布結果,一切都合法。

在美國專家的眼中,整個國光疫苗事件就是馬英九政府的賭博心態,利益輸送,完全不公開透明。「作為一個有訂定合約經驗的聯邦政府雇員及醫療專業人士,我敢說,同樣的過程如果發生在美國,不僅是媒體頭條,檢調單位也會徹查刑責。」

在國光研發執行長何美鄉眼中,問題出在政府溝通不良及媒體煽動,「國光不是一般的私人公司,國光是為台灣的公共衛生努力。本來快倒閉了,為了H1N1全員投入。只為台灣人的健康」

何美鄉對國光有完全的信心,表示自己也注射了國光H1N1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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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是真相?還是唬弄? - 劉小弟之死與H1N1疫苗無關?! Posted on 21/01/2010 by formosaner

這是今天晚上看到電視的最新消息。

20100120 21:54:39

檢方:劉小弟死因無法證明與疫苗有關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20日電)台中地檢署今晚公布疑因施打新流感疫苗 (H1N1)致死的劉小弟死因法醫鑑定結果,襄閱主任檢察官徐錫祥指出,研判與B19微小病毒有關,無法證明與疫苗有關。連結

~~~

國光H1N1疫苗施打以來,因為多起不良事件,衛生署均在第一時間出面表示與疫苗無關,經過媒體披露,直到醫師之子劉小弟注射疫苗過後死亡,整個事件終於到了最高潮,民眾對政府/衛生署/國光疫苗的信心完全潰堤,施打疫苗人數快速下降,衛生署急得直跳腳,拼命找人上電視廣告宣導。

劉小弟過身之後,為了釐清他的死因到底與注射疫苗有無關係,劉爸爸劉媽媽忍痛讓兒子的遺體接受醫學解剖。經過了一個多月,結果終於在今天出爐:與疫苗無干,與B19微小病毒有關。

~~~

為了看懂這則新聞,大家來上點課吧。

B19微小病毒,學名叫做Parvovirus B19 (以下就簡稱這種病毒為B19)。 B19是微小病毒科的病毒中目前所知唯一會感染人類的病毒。 B19一種常見的病毒。大部份的成年人身上都具有這種病毒的抗體,也就是說小時候曾經被感染過。B19會攻擊人體中的紅血球前驅細胞(erythroid progenitor cells)而引起疾病。在小孩身上,受到B19感染會引發傳染性紅斑(Erythema infectiosum,或稱第五病),此病又被暱稱為蘋果病,因為發病的小孩身上和四肢會出現網狀紅疹,臉頰紅通通的宛若紅蘋果;這不是一種嚴重的疾病,這些紅斑通常在七到十天後會消失。在成年人身上,B19感染可能引發急性關節炎, 或者會造成懷孕婦女的胎兒水腫,流產。

劉小弟經過法醫鑑定之後,判定死亡原因是『噬血症候群』,什麼是噬血症候群?

噬血症候群不是一種疾病,它指的是一種症狀。這種症狀是指,巨噬細胞(一種白血球,正常情況下會吃掉入侵人體的微生物)被過度活化,而把人體內正常的紅血球,白血球、血小板都吞噬掉,導致人體短時間內血球數目急速下降,發燒,黃疸,高血脂等症狀。

噬血症候群與微生物的感染有密切關係,細菌,病毒,真菌甚至寄生蟲,都有可能引起此症後群。那麼,B19 跟這種噬血症候群有沒有關係?Boruchoff和協同研究人員在1990年發表了一篇關於B19相關噬血症候群(B19-associated hemophagocytic syndrome)的臨床病例報告;此後許多的報告都以證實B19與噬血症候群的關係。

根據我國疾病管制局所作的研究指出,台灣是文獻上噬血症候群發病比較多的地方。台灣的噬血症候群可分成兒童型與成年型。造成兒童噬血症候群的病毒有多種,其中主要為EB病毒(皰疹病毒的一種),而B19病毒為其中一種;另外,成年型噬血症候群的原因則較不清楚。

根據疾管局的報告指出『依臨床的資料,小兒型的病程比較緩慢,發病可以持續數週, 但成人型則往往因急性發作,引發黃疸、肝機能不全、泛血球減少, 而送至急診處後一至兩天內即死亡,診斷多為敗血性休克(septic sh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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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弟是因為『受到B19感染引發噬血症候群』而導致死亡。

我們希望,這就是事情的真相;而真相的出現,足可以彌補人民因政府草率態度而失去的信心。

然而,我仍要指出其中幾點可疑之處。


第一,劉小弟施打完疫苗之後,第二天就出現紅疹,從照片上看起來這個紅疹不像B19感染引起的第五病;況且,第五病並不會造成兒童死亡。那麼,造成紅疹極有可能是因為施打疫苗引起的免疫反應,衛生署豈能在解剖報告出爐後完全排除此種可能性?前疾管局長蘇益仁曾經向媒體表示,『疫苗注射到體內後,身體的免疫系統會開始反應,甚至可能會自我攻擊,一旦免疫力下降,又有其他病毒入侵,就有致命危機。』請問衛生署,誠然B19感染是致命原因的話,又如何完全排除疫苗注射與之相關?

劉小弟打完疫苗隔天出現紅斑


第五病的紅斑



第二,已知EB病毒是造成兒童行噬血症候群的主因,B19亦為可能造成此症候群的病毒。這些是在文獻中早有提及,2001年疾管局進行『噬血症候群監測通報系統研究計畫』之時亦有報告的事項。但是,當劉小弟的遺體送請解剖檢驗的之後,今年一月十號法醫研究所報告指出:「經過檢測四十五種以上病毒、細菌、立克次體、黴菌、寄生蟲,均尚未確認有致病原,目前正積極進行困難度較高的法醫病理免疫組織檢驗。」然而,B19病毒並非罕見病毒,其檢測方法亦非『困難度較高』的方法,常用檢測法,如ELISA或者利用PCR,real-time PCR都可以檢測到這種病毒。法醫研究所從找不倒致病原到今天的結論,其中的轉折非常戲劇性,令人不解。

我衷心的願意去相信,法醫研究所的研究人員秉持學術良心,今天給出的報告是真正的真相。

而我想問的是,這個結果出爐之後,衛生署的官僚們真的能就此重拾民眾對你們,對國光疫苗的信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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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國光生技仍是最大贏家! 日期:2010-01-20 作者:蔡靚萱 出處:財訊 338 期


H1N1疫情趨緩,加上近來發現疫苗不須施打二劑,一劑就有保護力,歐美許多國家紛紛開始退訂疫苗。疫苗接種陷入停打潮的台灣,衛生署也已著手研究退訂可能性。不過,已交貨七成疫苗的國光生技,篤定是此波疫情大贏家。

新流感疫苗,台灣緩打潮、各國退訂潮湧現

一月上旬,歷史比歐盟還悠久的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議員大會衛生委員會主席沃達(Wolfgang Wodarg),指控藥廠運用影響力誤導世界衛生組織(WHO)把疫情溫和的H1N1新流感誇大成危險的流行病,讓各國政府把有限的衛生資源浪費在無效率的疫苗政策上,還使上千萬民眾承受測試不足疫苗的未知風險。這消息一出來,立刻讓WHO大動作澄清,也讓台灣的疫苗論戰繼續延燒。

事實上,防疫政策奏效,加上病毒的傳染力沒有預期中大,除非近距離接觸,否則在機艙等密閉空間並無傳染疑慮下,全球除了中歐、東歐、東南歐、北非、南亞疫情仍在高峰,其他地區新病例通報皆趨緩。在這種情況下,雖然WHO與各國政府持續勸導民眾施打疫苗,民眾卻開始質疑:到底還需不需要打?美國有關疫苗後遺症的謠言不斷,導致家長不願讓幼童施打、卻要求保母施打疫苗,引發家長與保母大對抗由於擔憂未知風險,新加坡二十萬前線醫療人員中,也被披露只有不到十萬人打過疫苗。

台灣也考慮退訂疫苗

停打潮加上證據顯示疫苗接種一劑即有保護力,許多國家紛紛向藥廠協商退訂疫苗,德國原本向葛蘭素史克藥廠(GSK)訂購五千萬劑新流感疫苗,但全國八千三百萬人中只有七百萬人接種,已獲藥廠初步同意將訂單減半美國向五家藥廠共採購二.五億劑,如今也取得澳洲CSL藥廠答應減半供應。法國、西班牙、愛爾蘭、荷蘭等歐洲國家,也都紛紛考慮減訂。

也陷入停打潮的台灣,是否也加入退訂潮?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表示,的確開始規畫減量的可能性,依照與諾華藥廠的合約,只要其他國家能退訂,台灣就可要求比照辦理。國光生技部分,由於藥廠的採購慣例是,只要疫苗未分裝完畢,抗原原液可留到下一季製造綜合型流感疫苗使用,就有機會退訂,但國光生技的一千萬劑中已有七二九萬劑交貨驗收,剩下的二七一萬劑也已經包裝完畢,恐無法退訂。「對於包裝完成的疫苗,目前各國也考慮以較低的價格向廠商採購,再捐贈到開發中國家。」施文儀指出,這也列為可能的處理方式。

換言之,國光生技這筆大生意的貨款篤定落袋。事實上,這場疫情最大的受惠者莫過於國光。國光過去靠著進口日本北里研究所的流感疫苗原液再分裝出售,為台灣最大的流感疫苗供應商,去年正準備以北里技轉的技術第一次量產流感疫苗時,還沒完成查廠作業就遇上了新流感疫情。去年中,在全球H1N1疫苗搶購大戰慢半拍的衛生署,訂了一個只有國際行情價一半的底標價格,根本沒有國際大廠願理睬,連兩次招標都只有國光生技一家投標,讓沒有量產經驗、過去營收只有一、二億元水準的菜鳥國光,一舉拿下高達二十億元的訂單,大幅轉虧為盈。


國光疫苗審、驗三級跳

國光的第一次,不只直接挑戰新的流感病毒株,更挑戰千萬劑產量。這期間,由於防疫需求迫在眉睫,加上扶植自製疫苗廠的國家安全考量,政府單位讓國光抄了不少捷徑:破格讓國光一邊量產一邊接受生產工廠查驗;雖然疫苗原液製造廠換了,仍讓國光使用過去的流感疫苗藥證,避開新藥證複雜的審核程序;讓國光生技比照有量產流感疫苗經驗的國際藥廠,適用較寬鬆標準,疫苗只做四百多人的人體臨床試驗就可上市。

這些措施導致民間對國光新流感疫苗仍有諸多不信任,但在新流感危機氛圍下,國光一口氣有了台灣數百萬人接種的「人體試驗」結果,而且除了尚未確定與疫苗相關的少數嚴重病例外,幸運地至今接種者不良反應通報數並沒有比諾華藥廠疫苗高,有此成績,預料將更容易打下外銷市場。

國光生技發言人高聖凱表示,生產完H1N1疫苗後,國光接著進行cGMP廠例行歲修,接下來將等WHO於二、三月公布北半球流行性感冒病毒株,預計於四月開始量產一般流感疫苗。原本國光生技計畫於○九年八月供應四百多萬劑流感疫苗給荷蘭的合作廠商Crucell,因新流感而延期,預計一○年訂單數字將比原來更高。國光生技已經在今年一月四日辦理完成公開發行,公司計畫將於今年上半年登錄興櫃、努力於明年第一季上市。

對於民眾而言,除了研究國光生技股票上市後到底能不能買、疫苗能不能打、政府協助民間公司抄捷徑是不是恰當之外,也要擔心,當全民停打疫苗,疫情是否可能捲土重來。施文儀指出,流行性感冒往往由學童在校受感染後帶回家傳播,第一波接種疫苗族群主要是學生,加上停課策略成功,讓台灣得以控制疫情。但他擔憂,往年流行病學趨勢顯示,放寒假後學童回到社區,感染率又會開始升高,為防範第二波流感高峰,仍強烈建議民眾及早接種疫苗。不過,疾管局也做好最壞打算,若停打潮持續,以台灣五百萬人接種過疫苗、一百萬人曾感染,合計有二成六的人免疫,疫情應不會如第一波般嚴重。



2010-01-15

【轉貼】陳俊旭博士反駁國光生技控告記者會


From 獨立媒體

對國光生技公司1月14日的惡意指控,陳俊旭博士由陳達成律師陪同召開記者會聲明,網站上該文章所提出的疫苗數據,都是依據國光生技公司、諾華藥廠官方網站,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網站的仿單(藥品說明書),網站上的疫苗仿單乃是公開資訊,為保障健康權,消費者使用疫苗產品,任何人都有知的權利,都可上網查證。

國光新流感疫苗(安定伏)的乙基汞含量,的確為諾華一般流感疫苗(伏必靈,Fluvirin)的50倍(乙基汞即硫柳汞、在歐洲稱為 Thiomersal、在美國稱為Thimerosal)。國光新流感疫苗(安定伏)為0.05mg,諾華一般流感疫苗(伏必靈)為0.001mg。

諾華新流感疫苗(Forcetria)仿單(http://www.novartis.com.tw/products/products01/IDV /Doc/H1N1_Leaflet_V3.pdf)上並未講清楚有無添加Formalin(福馬林,即甲醛),但在諾華的官方網站答問集裡面回答,若因製程殘留,也會控制在歐盟EMEA規範0.00015%以下。國光疫苗福馬林0.01%是0.00015%的67倍。

由於疫苗中的乙基汞疑似會引發少數人的神經系統與免疫系統出問題,世界先進國家近年來,已經陸續將乙基汞從疫苗中移除,例如美國加州和愛荷華州,在2005年就提出禁止硫柳汞(乙基汞)當作疫苗保存劑,但國光疫苗卻仍在開倒車,添加國際間最濃標準的硫柳汞(乙基汞)。





2010-01-14

第二劑打國光疫苗的不良反應

一名國小一年級的學童,在打完國光疫苗第二劑後,雙腳出現不由自主地 抽搐,連玩具都拿不穩,家長非常憂心。請再參考加拿大打H1N1疫苗第二劑所起的副作用,遠比第一劑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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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兒童在接種第二剤的佐劑 H1N1疫苗之後的不良反應/ 發燒處理(translated by Mary Lee):

6-35個月的兒童在打完 第二劑的Pandemrix H1N1病毒疫苗之後反應原性(因預防注射而引起的免疫系統的不良反應)增加了。 注意:Pandemrix是葛蘭素史克AS03被批准在歐洲使用的疫苗, 可比Arepanrix™*

不良反應 ------------------------第一劑接種後----第二劑接種後
疼痛------------------------------31.4%--------- 41.2%
發紅 -----------------------------19.6%--------- 29.4%
膨脹 -----------------------------15.7%--------- 23.5%
發燒:攝氏 38度或高於38度/ 腋溫------ 5.9%----------43.1%
發燒:攝氏 39度或高於39度)/ 腋溫---- 0.0%-----------3.9%
昏睡------------------------------ 7.8%----------35.3%
易怒----------------------------- 21.6%-------- 37.3%
食慾不振----------------------------9.8%-------- 39.2%

在接種第二剤的佐劑 H1N1疫苗之後,發燒在38度或高於38度的風險大幅上升。提醒家長接種後發燒的可能性,提供必要的發燒處理的資料。

預防接種後發燒處理:

*解熱劑,例如對乙酰氨基酚acetaminophen (Tylenol)一(15-20毫克/公千/劑量)可每隔4至5個小時給一次,如果持續發燒,在24小時內不可超過五劑。

*建議溫水拭浴,休息及飲水。

*不要給兒童含有乙酰水楊酸(ASA)例如: (Asprin) 阿司匹靈的產品,因為 Reye綜合徵的風險。

瑞氏綜合徵是一種潛在致命的疾病, 導致大量器官的損害,特別是大腦和肝臟,以及引起低血糖。確切原因不明,雖然它一直跟兒童因病毒性疾病而使用阿司匹靈有關,但它也發生在沒有使用阿司匹靈。早期診斷是至關重要的,而大部分兒童經支持性治療而康復,重度顱腦損傷或死亡,是潛在性的併發症。

Increased Reactogenicity following 2nd dose of Pandemrix H1N1® in children 6-35 months NOTE: Pandemrix is the GSK AS03 vaccine approved for use in Europe and comparable to Arepanrix


Adverse reactions------------------Post dose 1----Post dose 2
Pain ------------------------------31.4%-----------41.2%
Redness----------------------------19.6%-----------29.4%
Swelling---------------------------15.7%-----------23.5%
Fever ( > 38º C ) axillary----------5.9%-----------43.1%
Fever ( > 39ºC ) axillary-----------0.0%------------3.9%
Drowsiness--------------------------7.8%---------- 35.3%
Irritability-----------------------21.6%-----------37.3%
Loss of appetite--------------------9.8%-----------39.2%


Risk of fever ≥ 38º C increased substantially after second dose of adjuvanted A/H1N1 vaccine *Alert parents to likelihood of fever after immunization, provide fever management information as needed

Management of fever following immunization:

*Antipyretics, e.g. acetaminophen (15-20mg/kg/dose) may be given at intervals of 4 to 5 hours if fever persists, not to exceed five doses in 24 hours.

*Tepid sponge baths, rest and fluids recommended

*Do not give products containing acetylsalicylic acid (ASA) to children because of the risk of Reye syndrome.

Source: BCCDC Communicable Disease Control Immunization Program Manual, Section 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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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耀中:疫苗受害者陳情名單 疾管局退回 【19:55】

〔中央社〕台中市議員張耀中去年底成立「H1N1新流感疫苗受害自救會」,他今天表示,自救會傳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的1000多筆陳情民眾名單,卻全數遭退回,令他難以接受。

疑似接種新流感出現不良反應事件頻傳,張耀中結合中央民代、醫界、律師等專業人士於去年底成立「H1N1新流感疫苗受害自救會」,提供疑似受害者諮詢及協助的管道。

張耀中指出,日前透過民進黨籍立委陳瑩辦公室將1000多筆陳情民眾名單傳給疾管局,沒想到這兩天就接到疾管局將名單全數退回陳瑩辦公室及他的服務處。

張耀中不滿的說,多次要求疾管局與自救會聯繫,並希望疾管局能打電話給陳情民眾表達慰問之意,但疾管局卻置之不理,他只希望事情能有圓滿的結局,給受害人一個圓滿的交代,不要讓受害人白白犧牲,純粹站在公共政策角度,不涉及藍綠政治議題。


2010-01-13

歐洲理事會衛生首長驚爆:H1N1是本世紀最大醫學醜聞

國《每日郵報》報導歐洲理事會衛生首長沃達格(Wolfgang Wodarg)、同時也是流行病學專家直指,新流感疫情「遭誇大」,目的是為了讓藥廠銷售疫苗,可說是「本世紀最大的醫學醜聞」(全文如下)。去年H1N1新流感來勢洶洶,幾乎全世界都淪陷,世界衛生組織(WHO)曾經預測,全球將有20億人被感染,死亡人數可能會介於15萬到100萬人,但截至目前為止,全球新流感的死亡人數有11000多人。

沃達格也進一步指出,藥廠甚至在世衛組織中安插自己的人,藉由全球疫情升級訓息,讓製造疫苗的藥廠從中獲取暴利,儼然是本世紀最大的醫學醜聞,讓許多健康的民眾接種不必要的疫苗。反觀衛生署及國民黨一直在為國光疫苗護航:從一開始的未完成人體實驗、便上市(見下面影片),拒絕立委監督,替國光疫苗大打廣告,所有副作用都與疫苗無關,隱藏國光疫苗的副作用及不良反應的數目.....等與國光生技站在同一立場,說沒有如同上述的官商勾結,誰能相信?

何美鄉解說國光沒照法規完成人体實驗就開始讓大家打疫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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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不可草菅人命 謝炎堯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副院長、曾任台灣大學醫學院內科教授)

台中劉小弟注射國光新流感疫苗後死亡的電視畫面,引人流了不少同情淚,劉小弟生前被診斷有「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司法解剖」尚無法找到引起「瀰漫性血管內凝血」的病因。2004年3月18日的《新英格蘭醫學雜誌》,刊登一位素來健康的18歲青年,感染季節性A型流感五天後發生「瀰漫性血管內凝血」,併發病毒性肺炎、心肌炎和橫紋肌崩潰,住院36小時後休克死亡。

2009年7月24日美國疾病管制局的官方刊物《罹病與死亡周報》(MMWR),報告季節性流感和H1N1新流感都可能併發抽搐、腦炎、腦病變、雷氏症候群等神經症狀。

依據日本文獻,這些神經症狀通常在出現流感症狀1至2日後出現,這些病人約半數完全康復,但是五分之一的病人死亡,十分之一的病人遺留嚴重殘障,我國也有不少民眾注射國光新流感疫苗後,發生這些併發症,可是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斷言一切與注射國光新流感疫苗無關。

官員竟指媒體造謠
傅達仁先生接受國光新流感疫苗注射後約二周,罹患新流感,他懷疑國光新流感疫苗無效,或是注射疫苗感染疾病,但是疾病管制局的官員說這可能是偽陽性的檢驗錯誤。

截至2010年1月6日,注射新流感疫苗的不良反應通報累積達673件,17人死亡,民眾高度懷疑國光新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可是當媒體報導新聞事實,和反映民意時,衛生署和疾病管制局的官員指責是親綠媒體造謠生事,破壞國家疫苗政策。不遵循審查疫苗不良反應的國際標準作業程序,檢驗國光新流感疫苗的品質,組織專案小組進行分析審查,只請非專業人士在電視上作信心喊話。

2007年出版的《納爾遜小兒科學》第170章,敘述疫苗的研發,關鍵性的第三階段人體臨床試驗要收納成千上萬人,研發經費至少要美金8億元,國光生技公司只有數百人的人體臨床試驗,衛生署就發給上市銷售許可證,依法無據。
對新流感全球大流行的威脅,美國依法宣布是緊急狀態,基於沒有其他疫苗可供使用,在完成數百人的人體臨床試驗後,沒有明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顧慮,發給五家過去有製造季節性流感疫苗實績的廠商緊急使用授權憑證(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為期一年,而且要繼續尚未完成的第三階段人體臨床試驗,我國也沒有比照辦理。

封存國光疫苗檢驗
選民所關心的是眼前切身的健康,不是可以不吃的美國牛肉或是經濟效應不確定的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選民以選票表達心聲。

我曾經呼籲應重視國光新流感疫苗安全性的嚴重性(《蘋果日報》2010/1/7),也建議馬英九總統敦請李遠哲院士出面處理國光新流感疫苗事件,邀請美國食物藥品管理局和疾病管制局的專家,以及歐盟的對應單位,會同沒有政治和利益衝突的海外學人,調查國光新流感疫苗的製造過程和疫苗品質,同時要封存國光新流感疫苗,逐批檢驗(《蘋果日報》2009/12/31)。現在亡羊補牢尚不為晚,敬請重視人命。

附註:2010年1月7日在《蘋果日報》發表的「信心喊話不能解決問題」一文中,一個雞胚胎平均能培養出「0.6」劑季節性流感疫苗的病毒數,正確的數字應是「1.4」,感謝東森新聞台《關鍵時刻》節目的指正,並向讀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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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alse' pandemic: Drug firms cashed in on scare over swine flu, claims Euro health chief

By Fiona Macrae
Last updated at 8:38 AM on 11th January 2010

The swine flu outbreak was a 'false pandemic' driven by drug companies that stood to make billions of pounds from a worldwide scare, a leading health expert has claimed.

Wolfgang Wodarg, head of health at the Council of Europe, accused the makers of flu drugs and vaccines of influencing the World Health Organisation's decision to declare a pandemic.

This led to the pharmaceutical firms ensuring 'enormous gains', while countries, including the UK, 'squandered' their meagre health budgets, with millions being vaccinated against a relatively mild disease.

A resolution proposed by Dr Wodarg calling for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role of drug firms has been passed by the Council of Europe, the Strasbourg-based 'senate' responsible for the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An emergency debate on the issue will be held later this month.

Dr Wodarg's claims come as it emerged the British government is desperately trying to offload up to £1billion of swine flu vaccine, ordered at the height of the scare.
Chief Medical Officer Sir Liam Donaldson last year ordered the NHS to plan for up to 65,00 deaths

Chief Medical Officer Sir Liam Donaldson last year ordered the NHS to plan for up to 65,000 deaths

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warned of 65,000 deaths, set up a special advice line and website, suspended normal rules so anti-flu drugs could be given out without prescription and told health and local authorities to prepare for a major pandemic.

Planners were told to get morgues ready for the sheer scale of deaths and there were warnings that the Army could be called in to prevent riots as people fought to obtain drugs.

But with fewer than 5,000 in England catching the disease last week and just 251 deaths overall, Dr Wodarg has branded the H1N1 outbreak as 'one of the greatest medical scandals of the century'.

He said: 'We have had a mild flu - and a false pandemic.'

He added the seeds of the scare were sown five years ago, when it was feared the much more lethal bird flu virus would mutate into a human form.

The 'atmosphere of panic' led to governments stockpiling the anti-flu drug Tamiflu and putting in place 'sleeping contracts' for millions of doses of vaccine

Dr Wodarg said: 'The governments have sealed contracts with vaccine producers where they secure orders in advance and take upon themselves almost all the responsibility.

'In this way the producers of vaccines are sure of enormous gains without having any financial risks.

'So they just wait, until WHO says "pandemic" and activate the contracts.'

He also claims that to further push their interests, leading drug companies placed 'their people' in the 'cogs' of the WHO and other influential organisations.

He added that their influence could have led the WHO to soften its definition of a pandemic - leading to the declaration of a worldwide outbreak last June.

Dr Wodarg said: 'In order to promote their patented drugs and vaccines against flu,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have influenced scientists and official agencies, responsible for public health standards, to alarm governments worldwide.

'They have made them squander tight healthcare resources for inefficient vaccine strategies and needlessly exposed millions of healthy people to the risk of unknown side-effects of insufficiently tested vaccines.'

He does not name any Britons with conflicts of interest.

But last year, the Daily Mail revealed that Sir Roy Anderson, a scientist who advises the Government on swine flu, also holds a £116,000-a-year post on the board of GlaxoSmithKline.

GSK makes anti-flu drugs and vaccines and is predicted to be one of the biggest beneficiaries of the pandemic.

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says that although the disease appears to be on the wane, it cannot rule out a third surge and urges all those entitled to the jab to have it.

Professor David Salisbury, the Government's head of immunisation said there were 'no grounds whatsoever' for Dr Wodarg's claims, saying people with conflicts of interest were kept out of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A GSK spokesman said: 'Allegations of undue influence are misguided and unfounded. The WHO declared that H1N1 swine flu met the criteria for a pandemic.

'As WHO have stated, legal regulations and numerous safeguards are in place to manage possible conflicts of interest.'

The company, which still employs Sir Roy, said he had declared his commercial interests and had not attended any meetings related to the purchase of drugs or vaccine for either the Government or GSK.



2010-01-12

台灣H1N1疫苗接種各項統計與比較

流感疫苗九號開放自選廠牌接種,民眾明顯偏好「進口貨」!統計上週末全台在周休兩天假日,只有完成接接種約6,798劑,其中諾華疫苗佔4,417劑,多出國光的2,381劑快一倍,平均單日只有3,399劑;即使11日上班了,一天依然只有16,800劑。這跟「1212全民開打日」創下56萬人完成接種的盛況差很大,與緩打潮出現後,平均每天兩萬到四萬人施打,也有一段差距。

諷刺地,疾管局做的民調,竟然有八成一的民眾表示滿意疫苗接種的服務,另外有七成六的受訪者認可新流感防治的成效,那怎麼會出現緩打潮?還有荒謬的是,不良反應的比率竟然是用民調來調查;更好笑的是,衛生署對染H1N1死亡與接種疫苗死亡的判定標準不一致:將得到H1N1新型流感死亡的都說是死於H1N1新型流感(包含慢性病患者),卻把接種疫苗死亡的都說與疫苗無關(排除慢性病患者)。

加拿大回收17萬劑疫苗,其原因是約每2萬名接種者中就有一人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較標準值約10萬分之一高。反觀衛生署還在鼓勵打國光:在一月五日以前、接種國光疫苗者超過八成,其嚴重不良反應早就超過10萬分之一;到1月12日,連死亡率(每10萬劑)都是美國的14倍、加拿大的17倍。除此之外,注射國光的死亡率(佔總不良反應),還是諾華的2.25倍。

請見以下各種H1N1疫苗統計與比較:












2010-01-09

可選擇疫苗前後,打疫苗意願的變化

自由時報網路調查:

你要打哪種疫苗?不可選疫苗時可選疫苗時
國光疫苗469(16.67%)781(23.10%)
諾華疫苗1411(49.37%)1518(44.90%)
都不打837(29.74%)959(28.36%)
都可以118(4.21%)123(3.64%)
總人數2835(100%)3381(100%)


首日自選品牌,接種冷清,資料來自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
1月9日各地打疫苗情況國光疫苗諾華疫苗總數
台北長庚04040
成大醫院11516
台北縣立醫院板橋院區044
台中醫院72633
台南市立醫院、署南醫院與新樓醫院53338
桃園縣80多320多400多
新竹縣衛生局訪查八家合約醫院04040
苗栗縣42.542.585
新竹市、宜蘭縣打國光比打諾華人數多出一倍多-僅有百來人
高雄市-選擇諾華是國光的近三倍不到百人接種
高雄縣-一周前將醫療院所配給的疫苗,全數改為「諾華」

由實際的施打情形來看,施打諾華多於國光。自由時報的網路民調偏離實際情況,可能是受到有心人有意操弄民眾對國光疫苗信心回升的印象;蘋果日報的調查也不是很準,可能也有類似情況。





打疫苗死亡 VS 感染H1N1死亡

注射疫苗2010年1月5日 止感染H1N12010年1月5日 止
總接種劑數539 萬台灣總人口 2309 萬
總通報疑似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673總感染數(輕症加重症)(註)衛生署未公布
總通報疑似嚴重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
(佔總通報疑似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的)
168(25.00%)住院(重症)病例855
總通報疑似不良事件通報率(每10 萬劑)12.5總通報率(每10 萬人口)無法計算
總通報疑似嚴重不良事件通報率(每10 萬劑)3.1總重症通報率(每10 萬人口)無法計算
總通報疑似妊娠不良事件15總通報妊娠不良事件
總通報死亡事件(佔總通報疑似嚴重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的)17(10.10%)總死亡數(佔住院《重症》病例的)35(4.09%)
總死亡率(每10萬劑)0.315總死亡率(每10萬人口)(註)0.152


註:據口目看盤室,他在電視上跑馬燈看到台灣疾管局宣導標語打出「新流感死亡率約萬分之零點六」。但未看到衛生署公布的H1N1總感染數(輕症加重症),該死亡率應由「"總感染H1N1死亡人口數" 除以 "總感染H1N1人口數"」而得。

如果以「新流感死亡率約萬分之零點六」倒推回去,總H1N1感染數(輕症加重症) 應為

35 / 0.006% = 583,333 人,這是佔總人口的2.5%。

若以此為母數而計算總感染H1N1死亡率,「總死亡率(每10萬感染H1N1人口)」為6%,是遠高於打疫苗的死亡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是根據上表,總通報打疫苗後的死亡數,佔疑似嚴重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的10.10%,這比總感染H1N1的死亡數、佔住院《重症》病例的4.09%還高。似乎感染H1N1後,預防從「輕症」轉為「重症」,變成重要的一道防線。

相對地,感染H1N1的人數,雖只佔總人口的2.5%,但它會傳染,因此預防H1N1感染就變成最重要的第一道防線,而防止「輕症」轉為「重症」是第二道防線。

預防H1N1感染的方式,首要注意個人衛生習慣,還可注意飲食、提高免疫力,再來就是打疫苗。前面兩者無多大爭議,個人就可處理;後者則有一些風險需要注意,請見上表及前面敘述。

疾管局還說,打疫苗後、三四週後才有足夠的抗體(即免疫力),而且只對七成的民眾有防護力,有人(如傅達人)打了還是會被H1N1感染,這就需要民眾在施打前考慮清楚。

最後是「重症」與「疫苗嚴重不良反應」的治療,這是最難的、也是具爭議的地方。尤其是後者,政府有必要找出疫苗造成「嚴重不良反應」的原因及治療方式,並告知是什麼樣的人最好不要打,改用其他預防方式、或提供更安全的疫苗。因為這對民眾而言,機率不是0、就是1的問題,誰都不想因打疫苗而得病,沒有預防到H1N1、反而命喪。



2010-01-08

【轉貼】信心喊話解決不了疫苗問題

謝炎堯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副院長、曾任台灣大學醫學院內科教授

至2010年1月6日,注射新流感疫苗的不良反應通報累積達673件,通報死亡人數也增至17人。死亡通報的17例,16例施打國光疫苗,1例不確定是諾華或國光。民眾懷疑國光新流感疫苗的品質、安全性和有效性是有道理的,體育新聞報導權威傅達仁先生接受國光新流感疫苗注射後約二周,罹患新流感,所以他懷疑光新流感疫苗無效,或是注射疫苗感染疾病,這是不具專業知識民眾的合理專業疑問。

過去製造季節性流感疫苗,一個雞胚胎平均能培養出0.6劑疫苗的病毒數,最好的收成率是3劑,此次引起全球大流行的H1N1新流感病毒繁殖緩慢,需要2-5個雞胚胎,才能製成一劑疫苗,因此,有幾家國際知名廠商都發現效能不佳而回收其產品,數年前Chiron的疫苗因為消毒有疑慮而被禁售,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請教國光生技公司如何在短期內取得那麼多的合格雞胚胎。


臨床試驗至少數百人
依據新藥研發準則,應有足夠的動物毒理試驗,才可以進行人體臨床試驗,依照「優良臨床試驗準則」,疫苗第二階段的臨床試驗要收納至少數百人,第三階段要收納成千上萬人,研發經費至少要美金8億元,國光生技公司沒有製造疫苗的經驗,如何能在短時間內以少數的金錢和人力,製成「價廉物美」的新流感疫苗?

科學規範要求中立,不預設立場,當國光生技公司認為其產品品質良好,安全有效,或是民眾持反對意見時,審查者須有足夠的知識和相關資料,採用科學方法予以評估鑑定。審查需要的資料包括養雞場和疫苗廠的硬體設備和操作程序,動物毒理試驗和人體臨床試驗報告。

勘查養雞場和疫苗廠的硬體設備和操作程序,國內沒有合格的專家,必須邀請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和歐盟藥物管理局的專家執行。疫苗品質的審查,由藥劑學和生物藥劑學的專家負責。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審查,需臨床藥理學家、臨床藥學家、統計學家和流行病學專家的合議,由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主管。


嚴重不低於美牛問題
「分析、審查」國光新流感疫苗的不良反應報告是高深的專業學問,依照「優良臨床試驗準則」,應有體制內和體制外的「數據暨安全委員會」雙軌執行,國光生技公司應主動蒐集注射國光疫苗不良反應的報告,通知全部參加臨床試驗的醫院、主持人和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疫苗受害救濟審議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審議」疫苗受害者的救濟是否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不是「分析、審查」疫苗不良反應報告的專業專責單位。

2009年7月24日美國權威的「罹病與死亡周報」(MMWR),報告季節性流感和H1N1新流感都可能併發抽搐、腦炎、腦病變、雷氏症候群等神經症狀,敬請負責解剖的法醫師和病理學家細心檢查中樞神經系統、心臟和肺臟有無病毒感染,腎臟和全身血管有無過敏性血管炎病變。國光新流感疫苗事件的嚴重性,不低於進口美國牛肉問題,不可經由非專業領域的學者的信心喊話,和兩位外國人的個人意見結案。


謝炎堯其他文章:
檢討國光A/H1N1新流感疫苗的爭議(謝炎堯)
2009年12月20日自由時報

台灣沒有能力確保疫苗安全有效(謝炎堯)
2009年12月24日蘋果日報

我國能自製新流感疫苗嗎?(謝炎堯)
2009年12月29日自由時報



2010-01-07

【轉貼】回應國光公司的廣告

詹家琮 (退休軍方病毒研究人員) 著

光公司在各報紙刊登廣告,表示樂意接受外界所有的批評指教,但是卻又以紅字特別標示希望社會大眾不要吸收錯誤訊息造成防疫危機。綜觀全篇,豈是如標題所說誠摯向全國同胞報告,實則是玩弄數據,企圖再次愚弄國人。為了國家整體防疫著想,幾位前衛生官員站出來鼓勵民眾踴躍接種疫苗,並且不再排斥國光疫苗,但國光公司在這篇廣告中卻沒有絲毫的自我反省及改進之意,甚至將大眾的意見扭曲是錯誤的訊息。謹就國光公司廣告內容提出個人說明供國人參考。

第一、新型流感疫情爆發之初,全球疫苗產能不足是事實,但所謂無法如期、如量、如價提供疫苗給台灣的說法卻有疑義。期、量、價三者是有彈性可以適切規劃的,衛生署應就這三項尤其是預算數目向國人做清楚的公開解釋。國人也可以好好想想為什麼從來沒有生產過流感疫苗的國光公司能夠在期、量、價三項達到要求?這其中犧牲了什麼?

第二、國光公司表示目前學校停班數及確診住院人數降低是國光疫苗的功效。但事實上多數的疫情即使沒有疫苗也會有高峰期及減緩期,目前疫情趨緩不能說是國光疫苗的功效。為什麼追究不良反應時要講求這麼嚴格的證據,說到功效時卻這麼的從寬論定?

第三、國光公司聲稱疫苗的人體試驗已經通過衛生署的嚴格審查。但根據歐盟醫藥局的規定,全球性大流行的流感疫苗必需先執行模擬疫苗的人體試驗,經審查其安全性及有效性數據後才允許更換為流行之疫苗株,以同樣的方法及程序生產疫苗。雖然歐盟也允許在特殊緊急狀況下可以不做模擬疫苗實驗,但要求必須檢附更多足以佐證疫苗安全性與有效性的生產及檢測資料。歐盟的這些規定是對已經有生產季節性流感疫苗的藥廠所訂,至於像國光這樣才剛剛完成廠房驗證毫無實做經驗的廠商,更本沒有資格生產全球大流行之流感疫苗。

人體實驗除了人數的要求外,檢驗結果所得數據的正確性更是重要,國光公司迄今公佈的資料並不完全,即令是有多年病毒疫苗研究經驗的專家也不能從這些表面的數據中得到結論。譬如,國光疫苗的仿單中列出它的轉陽率、保護率及抗體增加倍數都遠高於歐盟標準。然而個人從事病毒研究多年,深知血球凝集抑制與單一幅射溶血這兩項使用於測量抗體效價的試驗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實驗的數據會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包括試驗用的紅血球、病毒量、緩衝液的成份與酸鹼值以及實驗人員對血球凝集環的主觀判讀等;其中紅血球因素的影響最難解決,不同動物(例如雞、鵝、天竺鼠、綿羊、馬的、人類)的紅血球所得的結果會有不同,即使是同一種動物的不同各體也會有差異,甚至紅血球的處理及新鮮度也會有影響。國光公司應該請測定單位(須為兩個以上之獨立實驗室)公開說明試驗的詳細內容以及是否有標準樣品做比較,否則抗體陽轉率、保護率及增加倍數的數值不足以採信。

第四、國光公司聲稱與歐美國家的不良反應案例相當。就數字上看來是這樣,衛生署公佈的資料也顯示諾華疫苗的不良反應率高於國光疫苗,但很明顯的我國的死亡疑似人數特別多,且全數是接種國光疫苗。所以我們要看的不只是表面的數據,而是要檢視每一個不良反應案例的實際內容,才能做正確的判斷。國光公司又引用蘇益仁前疾管局長的話說:如果疫苗品質有問題,施打同一瓶民眾都會受到影響,不應當只有單一個案。這問題關係到國光公司生產疫苗的流程與品管;有害物質是分佈在疫苗液裡,由同一瓶抽取出來的0.5毫升劑量裡當然不會都含有有害物質,除非濃度夠高,但這樣豈不是太恐怖了。

第五、國光公司聲稱會用最慎重的態度面對所有不良事件。這句話才是最誠實的話,因為它要等到最後證據確鑿才會有反應,而不是現在就積極的面對。國光公司很清楚知道疫苗的傷害在判斷上非常困難,以拖待變是對它最有利的,何況在衛生署的護航下,這段期間內正可以做好補救的措施。

我們當然樂見臺灣有自己的疫苗廠,能夠提供疫苗給國人使用,而不需要向國外去購買。然而我們之所以對衛生署這麼生氣,對國光公司這麼多批評,實在是因為這疫苗關係到了全國人民的健康與生命安全。在衛生署及國光的角度看來,不良反應及死亡案例只是個數字,但是就我們國人來說這是寶貴的性命,對受害家屬而言,這更是他們心中永遠的哀痛。

誠實的說,我們沒有證據可以說國光疫苗一定不好,這得由衛生署來證實,因為衛生署在職責上有獲得所有與國光疫苗相關資料的權利及義務,衛生署還負有驗證這些資料及數據的責任,而不是全盤接收。但問題是衛生署的角色錯亂,他應該是站在把關的立場來監督國光公司,卻令人費解的成為國光公司的公關代言人,衛生署確實是犯了這樣的錯,當然國人會對衛生署因此失去信任,對國光疫苗產生疑慮。所以,今天社會耗費這麼大的成本,衛生署絕對要負最大的責任。

我個人願意相信諾華疫苗,是因為該藥廠有多年生產季節性流感疫苗的經驗,並且在生產新型流感疫苗前依歐盟規定完成了模擬疫苗的實驗及通過安全性與有效性的檢測,在疫苗開打後也持續做追蹤。國人對國光疫苗沒有信心是絕對合理的,因為國光疫苗廠突然快速通過驗證的不合理程序是事實,國光公司沒有生產流感疫苗的經驗是事實、國光疫苗廠的軟硬體設備是第一次使用,沒有經過試用階段的確效是事實,國光疫苗廠缺乏研究團隊及熟練生產流程的技術人員是事實,沒有使用優良的雞胚蛋是事實,臨床前的動物確效及安全性實驗結果沒有說明是事實,人體試驗結果不具公信力是事實,這麼多事實教國人如何能夠對國光疫苗有信心?

陳建仁院士說國光疫苗安全性沒有問題,蘇益仁前局長說國光疫苗的品質也沒有問題,請你們拿出證據來!誠如翁啟惠院長所說,要用科學數據來服眾。科學數據必須是來源於嚴謹且負責的科學精神與態度,這數據不僅得禁得起考驗,更要無懼與歡迎考驗,如此自然能夠獲得人民的信賴。希望衛生署及國光公司記取這一次的教訓,好自為之,我們也樂意見到台灣在不久的未來有自己的優良的疫苗廠,那才是台灣人民之福。



十七個死亡案例抵不上楊志良的眼淚?

KUSO圖片


志良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哭訴:「原本疫苗沒有分藍綠,只分有效、無效,現在卻染上政治顏色」,甚至公開指控「鼓勵民眾不要接種疫苗的名嘴們『良心何在』?他曾與NCC報告兩次,請NCC處理,昨天至NCC開會時,更當面請NCC協助,但NCC回應認為『這屬於言論自由』」,大話新聞的鄭弘儀馬上在節目中向楊志良回應,如果有鼓勵民眾不要接種疫苗、節目關掉;如果沒有,楊志良下台。

回顧上任衛生署長葉金川也以眼淚迴避留學生以何種名稱參與世界衛生組織大會的質問,而兩者共同的任命者馬英九更是三不五時就哭,因此獲得不少同情選票,可說是一脈相傳。楊志良晚間接受電台訪問時,解釋說是不忍心該打針而不打者;可是,楊可曾為因打了國光疫苗而往生的十七名死者、還有673件以上有不良反應的接種者,而良心不安及落淚嗎?沒有!楊除了舞照跳,上周末還有心情去看車展呢(見下面影片)。


根據衛生署疾管局的資料,台灣H1N1疫苗接種的結果:導致嚴重不良事件通報率是美國的七倍、加拿大的4.84倍;總死亡率分別是是美、加的10.5及12.6倍。關心的人不妨再比較注射疫苗後與感染H1N1後的重症死亡率(見下表):

注射疫苗2010年1月5日 止感染H1N12010年1月5日 止
總接種劑數539 萬台灣總人口 2309 萬
總通報疑似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673總感染數衛生署未公布
總通報疑似嚴重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
(佔總通報疑似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的)
168(25.00%)住院(重症)病例855
總通報疑似不良事件通報率(每10 萬劑)12.5總通報率(每10 萬人口)無法計算
總通報疑似嚴重不良事件通報率(每10 萬劑)3.1總重症通報率(每10 萬人口)無法計算
總通報疑似妊娠不良事件15總通報妊娠不良事件
總通報死亡事件(佔總通報疑似嚴重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的)17(10.10%)總死亡數(佔住院《重症》病例的)35(4.09%)
總死亡率(每10萬劑)0.315總死亡率(每10萬人口)0.152

人命關天啊!打疫苗出現副作用甚至死亡,對楊志良而言只是機率大小的問題;但對於心中不安的民眾而言,那個機率不是0就是1。楊非但無法提出令人信服的科學證據,來說服對國光疫苗的安全性有質疑者,還以「濫情」及「理盲」批評,並一再要求非專家不能談疫情。那麼昨天楊的言行,何嘗又不是「濫情」及「理盲」?

事實證明:行政院長吳敦義都得編織「對蛋敏感」的謊言、來讓老婆免於打國光疫苗,一百多位立法委員也只有四位打了疫苗;自由時報的網路調查更顯示,在不到兩天時間,湧入近3千人參與投票,結果有高達4成9的民眾選擇施打諾華疫苗,遠超過選擇施打國光疫苗的1成66。這表示國人對國光疫苗普遍存在不信任感,哪裡又有藍綠之分?

相關文章:
台灣疫苗與美加H1N1疫苗接種結果之比較

KUSO圖片:

芒果噗浪報作品

modified Richard-貓主席作品(疾管局:對蛋過敏者,建議仍要施打H1N1疫苗。吳敦義這下子,還是得要蔡令怡去打,你是逃不掉輿論的撻伐的,了不起多跪幾天算盤、不能上床睡覺。)



P.S.
以下是外獨會網友"奇異果",翻譯日本免疫學權威日本新潟大學大學院安保徹教授、對H1N1流感的另一番見解,原刊於週刊朝日(2009.11.13),他的觀點不同於日本政府鼓勵打流感疫苗的政策,讓讀者參考;日本副作用問題也是相當嚴重,所以醫界開始有了批判,而保徹教授只是其中一人。

文章的摘要如下:

■新型インフルエンザは季節性インフルエンザより毒性が低いことがわかっています。

新流感毒性低於一般季節性流感

■ワクチンの必要性は、その病気の危険性によって決まります。

疫苗的必要性是根據它的危險性

季節性インフルエンザでは10万人に1人、少なくとも50万人に1人に重い副作用が出ています。

一般季節性流感10萬人一人,最少是50萬人一人重症

■病気で命を失う危険性とワクチン接種による危険性が近い場合、ワクチンのメリットはありません。

當重症率和副作用發生率相近時,那就失去施打疫苗的意義

むしろ、かかってもたいしたことないのに、ワクチンを接種することで、副作用のリスくを負ってしまいます。

反之,相較輕微的感染症狀,施打疫苗反而承受副作用的風險

■高齢者はリンパ球が減るが、これまでさまざまなウイルスと闘ってきたため免疫ができていて感染しにくい。

雖說年長者體內的淋巴球減少,但因擁有長期和病毒對抗的經驗,所以具有相當的免疫力

一方、まだ免疫のない子供は感染しやすいが、リンパ球が多いのでウイルスと闘えるのです。

另一方面,年幼者雖免疫不發達,但因具備多量淋巴球,所以也能抵抗病毒

■今回のような弱毒性だと、過剰な防御は不要っです。

如今流行的弱毒性新流感,過度的預防是沒有必要

むしろ子供は今が免疫を作るチャンスです。

反而是讓幼兒培養免疫力的機會

まずは、人ごみに出たらその日だけは手洗い・うがいを休みましょう。

基本上,外出與人接觸後,洗手漱口是不必要

公園で遊んだら手を洗わずに、雑菌を取り込むのも効果的。

如果在公園玩耍後不洗手,使其有接觸細菌的機會

マスクも要りません。

不需要戴口罩

■あまり清潔な環境で育つと、細菌やウイルスに過敏に反応する弱い体を作ってしまいます。

過度清潔的生長環境,反而容易造成對細菌病毒過敏的體質






2010-01-06

台灣疫苗與美加H1N1疫苗接種結果之比較

下表格是根據衛生署「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之「H1N1新型流感疫苗疑似不良事件監測每週摘要」其中的數據,與美國、加拿大H1N1疫苗接種結果之比較。衛生署在「每週摘要」中,指「依接種數計算之疑似不良事件總通報率為每10 萬劑12.5 件,依配送數計算之疑似不良事件總通報率為每10 萬劑7.7 件,與其他國家公布之監測資料相當」,外獨會網友"Coapman"好奇其真實性(我也很好奇!),於是採用「每週摘要」中,所提供據以比較的美、加疫苗接種結果連結:

美國:http://vaers.hhs.gov/resources/h1n1update#top
加拿大:http://www.phac-aspc.gc.ca/alert-alerte/h1n1/vacc/addeve-eng.php

摘錄美、加的結果,再與國內接種結果相比較。我將其摘錄的結果製成表格如下:

台灣
2010年1月5日
美國
2009年12月18日
加拿大
2009年12月12日
總接種劑數539 萬8590 萬2407 萬
總通報疑似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67364724995
總通報疑似嚴重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
(佔總通報疑似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的)
168
(25.00%)
380
(5.90%)
155
(3.10%)
總通報疑似不良事件通報率(每10 萬劑)12.57.520.8
總通報疑似嚴重不良事件通報率(每10 萬劑)3.10.440.64
總通報疑似妊娠不良事件通報15--
總通報死亡事件通報
(佔總通報疑似嚴重不良事件數通報件數的)
17
(10.12%)
26
(6.84%)
6
(3.87%)
總死亡率(每10 萬劑)0.3150.030.025

衛生署提供的這些連結,豈不是拆穿衛生署自己的西洋鏡?台灣H1N1疫苗接種結果:疑似嚴重不良事件通報率是美國的七倍、加拿大的4.84倍;總死亡率是美、加的10.5, 12.6倍。但衛生署誇言「迄今監測資料支持H1N1新型流感疫苗的安全性」,要不要相信,就請讀者自行判斷 。衛生署還說「分析臨床表現與H1N1新型流感疫苗臨床試驗或季節流感疫苗使用經驗相符,通報疑似事件種類與件數均未超出預期」,難道他們原先的預期就是很差?難道他們早就知道疫苗的安全性堪慮?

註:目前大部分打的是國光疫苗,而諾華是少數;而且死亡的十七人,都是打國光疫苗後才發生的案例。所以即使以上衛生數所提供的數據,不分是國光疫苗引起的,還是諾華疫苗引起的,我還是會認為國光疫苗的嫌疑最大。讀者認為呢?

後續UPDATE資料:
台灣H1N1疫苗接種各項統計與比較

台灣疫苗嚴重不良反應案例越來越多




2010-01-05

國光生技: 馬政府阻止公開人體實驗報告


據行政院衛生署於98.12.14自己公布的「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15條:醫療機構於人體試驗期間,不得對外發表成果或為宣傳。該案法未經立院通過,單純只是衛生署立的管理辦法,連法律都談不上。由以上影片國光生技的描述,衛生署所定的人體試驗並未完成,從11月以來打了國光疫苗的五百多萬人經此證實都成了馬政府衛生署的白老鼠。

問題是,楊志良一個人就可以做這樣重大的決定嗎?顯然不是!國光生技根本就共犯之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體試驗管理辦法

【公布日期】98.12.14 【公布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8026355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6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內容】

第1條
  本辦法依醫療法(以下稱本法)第七十九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第2條
  新藥品、新醫療器材於辦理查驗登記前,或醫療機構將新醫療技術,列入常規醫療處置項目前,應施行人體試驗研究(以下稱人體試驗)。
第3條
  醫療機構施行人體試驗,應擬訂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前項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主題。
  二、目的。
  三、方法:
  (一)接受人體試驗者(以下稱受試者)之條件、招募方法及數目。
  (二)實施方式。
  (三)人體試驗期間及預計進度。
  (四)治療效果之評估及統計方法。
  (五)受試者之追蹤及必要之復健計畫。
  四、受試者同意書內容。
  五、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之學、經歷及其所受訓練之資料。
  六、有關之國內、外已發表之文獻報告。
  七、其他國家已核准施行者,其證明文件。
  八、所需藥品或儀器設備,包括必須進口之藥品或儀器名稱、數量。
  九、預期效果。
  十、可能引起之損害及其救濟措施。
第4條
  前條之主持人應具下列資格:
  一、領有執業執照並從事臨床醫療五年以上之醫師、牙醫師或中醫師。
  二、最近六年曾受人體試驗相關訓練三十小時以上;於體細胞或基因治療人體試驗之主持人,另加五小時以上之有關訓練。
  三、最近六年研習醫學倫理相關課程九小時以上。
  曾受醫師懲戒處分,或因違反人體試驗相關規定,受停業一個月以上或廢止執業執照處分者,不得擔任主持人。
第5條
  依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但書召募之成年或已結婚未成年之受試者,主持人應依下列順序取得其關係人之同意:
  一、配偶。
  二、父母。
  三、同居之成年子女。
  四、與受試者同居之祖父母。
  五、與受試者同居之兄弟姊妹。
  六、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
  前項關係人之同意,不得違反受試者曾表示之意思。
第6條
  依本法第七十八條第三項規定會同審查人體試驗計畫(以下稱審查會)之人員名單及會議紀錄,應予公開。
  前項審查,應訂定作業規範並公開之。
第7條
  人體試驗計畫之審查,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人體試驗設計應符合最低風險原則,並考量合理之風險、利益。
  二、執行方式及內容符合科學原則。
  三、受試者之條件及召募方式。
  四、受試者之醫療照護及損害補償或其他救濟機制。
  五、受試者之隱私保護。
  六、受試者同意書內容及告知程序。
  七、易受傷害族群之保護。
  八、保障受試者安全之必要管理措施。
第8條
  審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迴避:
  一、為人體試驗計畫之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或委託人。
  二、與主持人有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三、與人體試驗計畫委託人有聘僱關係。
  四、其他經審查會認有利益迴避之必要者。
第9條
  審查會對其審查通過之人體試驗應每年至少查核一次。
  前項查核發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令其限期改善或終止人體試驗:
  一、未依規定經審查會通過或中央主管機關核可,自行變更人體試驗內容。
  二、顯有影響受試者權益、安全之事實。
  三、不良事件發生數或嚴重度顯有異常。
  四、有足以影響人體試驗成果評估之事件。
  五、人體試驗未完成前,有具體事實證明並無實益、風險高於潛在利益,或顯有實益致不利於對照組。
  中央主管機關知有前項情事,得令其終止人體試驗。
第10條
  審查會應將人體試驗計畫、會議紀錄、查核紀錄等相關文件,保存至人體試驗完成後至少三年。
第11條
  醫療機構不得向受試者收取人體試驗有關之任何費用。
第12條
  受試者於人體試驗施行期間發生下列情事,或任何時間發生與人體試驗有關之下列情事時,醫療機構應通報中央主管機關:
  一、死亡。
  二、危及生命。
  三、永久性身心障礙。
  四、受試者之胎兒或新生兒先天性畸形。
  五、需住院或延長住院之併發症。
  六、其他可能導致永久性傷害之併發症。
  前項通報應於得知事實後七日內為之,並於十五日內檢具詳細調查資料送中央主管機關。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令施行人體試驗之醫療機構提供人體試驗計畫摘要、收案數、性別比、年齡統計、受試者同意書審查結果及可能風險等有關資料,或對醫療機構進行必要之查核,醫療機構不得妨礙、規避或拒絕。
  前項查核,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團體為之。
第14條
  受試者之生物檢體、個人資料或其衍生物,於人體試驗結束後,應即銷毀。受試者同意提供再利用者,應經審查會審查通過,未去連結者應再次取得受試者書面同意。
第15條
  醫療機構於人體試驗期間,不得對外發表成果或為宣傳。

第1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楊志良「移花接木」宣導疫苗接種


進黨籍立委陳瑩、陳節如、黃淑英、劉建國等4人4日下午拜會楊志良,要求開放民眾自選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廠牌。楊志良原則同意,表示待克服相關技術,民眾即可自由選擇接種國光或諾華疫苗。但其後衛生署的新聞稿(見上圖)指稱四位立法委員「前來肯定疫苗接種政策,呼籲民眾施打疫苗」,陳瑩等4立委晚間發表聲明,否認衛生署新聞稿說法。陳瑩受訪表示,拜訪衛生署目的是要求開放民眾自選疫苗廠牌,衛生署新聞稿是「移花接木」。


立委劉建國與陳瑩的聯合聲明稿指出,「國光」與「諾華」疫苗是以「3:1」的比例到貨,但施打比例卻是「12:1」(請務必從影片1'50"看起)。這顯示衛生署刻意壓下「諾華」疫苗,有意讓民眾先打「國光」疫苗、以圖利國光生技之嫌。檢調應立即制止「國光」疫苗的繼續施打、全面扣押,查出為何衛生署在貨源充足的情況之下,堅持不讓民眾有選擇施打疫苗品牌的動機及目的。還有衛生署之前發給學生家長的 "接種同意書" 和 "民眾的接種須知",都寫著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Barré Syndrome, GBS)多發性神經病變與疫苗無關一事也應該一併調查其中是否有官商勾結的不法情事。



狗狗的模仿

衛生署特別聲明:與打兩光疫苗無關!







2010-01-03

疾管局「H1N1疫苗不良反應」統計數字所呈現的真相

一篇文章已提到衛生署疾管局的「H1N1新型流感疫苗疑似不良事件每週摘要」的統計數字有記載不實的問題,外獨會網友"迷圓周率"比較2009-12-222009-12-29兩次的「疫苗不良反應」數據,又發現其中內藏不合理的統計結果及所呈現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茲描述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以
2009-12-22止,總接種劑數 481萬, 其代號為 A,
2009-12-29止,總接種劑數 524萬, 其代號為 B,

B減A,就得2009-12-23至2009-12-29止,總接種劑數 43萬,其代號為 C。
-----
A-481萬
總通報疑似不良件數 424 (通報率 8.8/10萬)
疑似嚴重不良件數 93 (通報率 1.9/10萬)

B-524萬
總通報疑似不良件數 525 (通報率 10.0/10萬)
疑似嚴重不良件數 121 (通報率 2.3/10萬)

AB兩者相減,得到如下的結果:
C-43萬
總通報疑似不良件數 101 (通報率 23.5/10萬)
疑似嚴重不良件數 28 (通報率 6.5/10萬)

-----
也就是說,
C,B 總通報疑似不良件數通報率差很多,C 是 B 的約2.35倍
C,B 疑似嚴重不良件數通報率差更多,C 是 B 的約2.83倍

C,A 總通報疑似不良件數通報率差很多,C 是 A 的約2.67倍
C,A 疑似嚴重不良件數通報率差更多,C 是 A 的約3.4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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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局的統計數字,一樣的疫苗,落差卻這麼這麼大,而且羞於見人...

怎麼回事?

就是...騙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這一周的數據,比美國、加拿大的疫苗還差(見上表),應該要回收了!C可以說是代表衛生署在2009-12-23至2009-12-29,在實驗不同於去年11月以來施打的國光及諾華疫苗,也就是第三種疫苗嗎?不然的話,就是衛生署的數據造假!

P.S.
1. 這是回應底下匿名(來自台北,60.251.5.245)讀者要求「統計學上的正確解讀」。

a. 試問:世界上有沒有臨床實驗或藥物反應統計,是將兩種不同的疫苗的不良反應數目混加在一起公布?馬政府是不是故意要掩飾國光疫苗的不良反應數目、有意替國光護航?這裡請衛生署率先以身作則,忠實地、不要隱匿地,用「符合統計學理」的方式、公布不良反應的統計資料,然後大家再來討論如何正確解讀其統計數字的意義。否則只會引發網友,如"迷圓周率"等,更多的質疑。

b. 依43萬是國光疫苗人體實驗(352人)的1,222倍,但只是524萬的12分之一。我比較相信43萬人遠比在人體實驗時的人數更具有代表性,除非衛生署能進一步公布各批疫苗施打後的真實不良反應人數,到時再來評估;至於匿名讀者所舉的極端例子,只能說可能發生的機率非常非常非常小。

後續資料UPDATE:
台灣疫苗與美加H1N1疫苗接種結果之比較可選擇疫苗前後,打疫苗意願的變化

2. 國光生技的廣告完全不提「副作用」的數目。新流感疫苗受害人成立自救會的台中市議員張耀中指出,國光的廣告只挑片面宣傳,特別是聲明放棄季節性流感疫苗生產外銷計劃,更讓他覺得可笑,因為「他(國光)這種東西在台灣已經產生這麼大的問題,鬼才敢跟他買。」

國光刊廣告 強調疫苗安全 【10:00】

〔本報訊〕近兩週因疑似施打H1N1新流感疫苗的後遺症頻傳,為減緩民眾的疑慮,生產疫苗的國光公司今天在自由、蘋果、中時及聯合四大報頭版刊登半版廣告,強調國光疫苗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呼籲民眾勿因吸收錯誤資訊而造成防疫危機。

國光公司刊登的半版廣告以「誠摯向全國同胞報告」為題,說明新流感疫情報剛爆發時,全球疫苗產能嚴重不足,國光放棄季節性流感疫苗生產外銷計畫,毅然決然扛起保護國人的責任,全員幾乎無休投入生產疫苗的行列。

廣告中以數據證實疫苗的有效性,國光指出,根據疾管局截至12月29日的統計數據顯示,國內施打的總數量為523萬劑,其中國光就佔了92%、共483萬劑;而疫苗施打後,學校停課數由10月30日的1109班,減少至12月31日的23班,降低了98%,新流感確診住院的單月人數也由11月的228人降至12月122人,降低了46%。

國光表示,國光疫苗的安全性也通過衛生署的嚴格審查,並得到世界衛生組織(WHO)疫苗研究組織以及國外專家的高度評價;同時,國光疫苗也已證實與美國、歐洲國家公佈的疑似不良反應監測資料相當,若是品質有問題,施打同一瓶、共40人份劑量的民眾都會受影響,不應只有單一個案。

國光強調,他們以最慎重的態度面對所有的不良事件,並樂意接受外界的批評指出,呼籲民眾不要因吸收錯誤資訊而造成防疫危機,反而付出更大的社會成本,讓疫情擴大蔓延。



2009-12-29

別人ㄟ囡仔死袂了!

無法令人相信的「疫苗不良反應」資料

政院長吳敦義自己的老婆及小孩都不敢打國光疫苗,今天卻表示請社會大眾相信疫苗的安全性。可是衛生署不但至今未公布整個人體試驗資料、疫苗蛋取得及疫苗生產過程接受大家檢視;其每週公布的疫情的資料都有少報及登錄不實的記錄,甚至經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24日的提醒,衛生署長楊志良才表示,將 "考慮" 發放相關表格、文件供施打民眾填寫,以掌握民眾對疫苗不良反應的狀況。由楊志良的被動反應,大家如何相信衛生署有確實掌握疫苗不良反應事件?每週疫情資料是真的?

除此之外,衛生署也沒有建立如美國的通報系統,如「疫苗不良反應事件通報系統」(Vaccine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System, http://vaers.hhs.gov/index),告訴民眾:「您或您的子女注射疫苗後有無反應?如果有,請
一、和您的健康照顧專業人士聯絡;
二、通報;
三、瀏覽國家疫苗傷害補償網站」。

政府官員如此輕忽,馬英九還派出一堆藍營立委、議員及賺通告費的"名"嘴們特意為國光疫苗護航。可是經網友"掀馬統"留心的觀察:國民黨立委如邱毅、李鴻鈞、江玲君等人都還沒有打國光疫苗,議員如李慶元陳明義等人也沒打,"名"嘴如唐湘龍、黃光芹等人也都沒打。

以唐湘龍為例,他是透過電台專訪楊志良,並讓楊來修理大話新聞(見以下影片)。


以黃光芹為例,她十天前先是攻擊大話新聞質疑國光疫苗不夠專業,十天後卻推說還沒時間去打國光疫苗(見以下影片)。


再來看看國民黨立委對國光疫苗的反應如下,
邱毅拒絕接種疫苗,「我的小孩接種新流感疫苗後,出現四肢無力、惡心等類似『暈針』症狀兩周」、「我對政府的疫苗怎麼可能有信心?」
江玲君:「因為很忙,一直抽不出時間接種疫苗;但是台中市七歲小弟弟的父母出面控訴衛生署,讓她也對疫苗的安全起疑慮。」
李鴻鈞:「按理,國內疫苗因為可以找到負責的窗口,民眾對國內疫苗應該比較有信心,但是他有許多朋友都不敢打國內疫苗,『我也是其中一個。』」

國民黨立委28日甚至護航國光生技董事長詹啟賢等人、不出席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報告新流感疫苗相關事項;甚至以質疑違反程序問題干擾會議,藍營立委主張,衛生署官員已經與會,相關責任應該由衛生署官員負責,認為陳瑩自行找醫師到院會報告的做法不妥。

衛生署要將國光疫苗注射致死的賠償金額調高為600萬,只是要暫時平息民怨,等風頭一過,根本沒有人會拿到賠償金。而且就是要賠償,也是國光生技要賠,怎會是拿你我的納稅錢來賠?大家不要再被愚弄了!



2009-12-28

馬英九與楊志良有什麼不同?


史又再度重演!有什麼樣的馬英九,就有怎麼樣的衛生署長。當初邱小妹人球事件喪失一條寶貴的生命,馬英九舞照跳(見上面影片),人們放過馬的政治責任,還有765萬仍然選他當總統,這一年半來卻只有親中,不恤民意,視民如草介;如今,打國光疫苗不良的反應一一浮現及死亡案例更多,楊志良還是有樣學樣,仍然照跳他的舞(見下面影片),大家還要放過這樣的署長?放過這樣的執政者嗎?


一直以來,打流感疫苗都不需要簽署同意書,為何這次特別要簽?甚至同意書上都騙大家國光疫苗與多發性神經病變(GBS)副作用無關。這樣不就是分明把民眾當作大型人體試驗的白老鼠,去施打安全性不明的疫苗?



2009-12-27

哪些人不宜接種疫苗呢?

些人不宜接種疫苗呢?國光疫苗是在雞胚中培養,成品流感疫苗中也含有一定量的卵性蛋白,因此對雞蛋過敏者嚴禁注射疫苗。另外,對一些可能與過敏有關的症狀,如頭痛、口腔潰瘍、腹瀉、關節疼痛等症狀的民眾,必須確實檢測,確定是否對雞蛋過敏。

除雞蛋過敏者外,出現以下情況也不宜接種國光疫苗,包括:

1、活動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腎臟疾病、嚴重心臟病者。
2、應用免疫抑製劑的腫瘤患者。
3、神經系統疾病,如格林巴利綜合徵、癔病、癲癇、大腦發育不全等患者。
4、過敏體質者,有哮喘、蕁麻疹等。
5、重度營養不良、嚴重佝僂病、先天性免疫缺陷者。
6、對疫苗中其他成分(如汞、苯、福馬林和新黴素等)過敏者。
7、妊娠期(懷孕)、哺乳期及月經期應延遲接種疫苗。
8、發熱性疾病或傳染性疾病者應緩期接種。

一定要看:

1. 國光疫苗裡面含有福馬林,請問你知道嗎? 別人在拼經濟,我們在拼人命嗎?!

2. 國光疫苗含汞量是諾華的50倍。國外注射含汞疫苗會導致自閉症及神經系統的病變。
台灣新流感疫苗含汞量超高



2009-12-26

更多打了國光疫苗變阿飄的例子


北縣樹林市一名78歲老婦,有高血壓、糖尿病病史,22日打完疫苗後,同日出現肌肉酸痛症狀,婦人25日下午前往診所看診時,曾注射其他疫苗,25日下午因為身體不適,自行前往診所看 診,拿到藥後返家休息,沒想到下午4點時卻突然陷入昏迷,被家屬緊急送往樹林仁愛醫院 ,但老婦在到院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屏東繁華村的40多歲中年男子,患有中度智能障礙,家屬在12月14日帶他到村內診所打新流感疫苗,打完疫苗前兩天,人都好好的,誰知道第三天就叫不醒他,才知道人已經沒氣了。

另外,以下案例,皆在接受國光疫苗注射後死亡或產生不良反應,但衛生署判定都與疫苗無關、而不予救濟:


1. 82歲老先生,有心臟、腎臟病史,接種後頭暈、嘔吐、失去意識,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研判為突發性心臟停頓或急性腦血管病變致死(腦中風死亡);

2. 1歲7個月大幼兒,接種當日下午右側眼瞼下垂,研判與自身自體免疫性疾病或病毒感染有關;

3. 高中女生,接種約30分鐘後身體左側麻木無力,但神經學檢查無異常;

4. 高縣那瑪夏鄉的八歲男童(因感染A型鏈球菌,引起毒性休克症候群死亡);

5. 五十歲男性(腦中風死亡);

6. 三歲幼兒,在接種疫苗次日上午,因微笑時,出現嘴角往右側偏斜情形,經檢查後診斷為顏面神經麻痺,審議小組研判顏面神經麻痺發作時間與疫苗注射時間間隔太短,與目前已知神經免疫反應發生時間不符;

7. 二十八歲女性,在接種疫苗次日有頭痛情形,後又因右臉麻痺、右眼皮無法闔起及左嘴角偏斜症狀,至醫院就醫診斷為右側顏面神經麻痺,審議小組研判,可能與自身的病毒感染或再活化有關;

8. 十二歲女童,接種疫苗約十分鐘後,出現頭暈、噁心及胸悶等症狀,審議小組研判為接種疫苗後的暈針現象,不符合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給付要件;

9. 懷孕三十八週胎死腹中,與疫苗無關。

另有二十二例申請救濟,仍在審議中。

衛生署31日公布的部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委員名單(不知其中成員,是否有公布前才換進來的?還有些人不願曝光):
台大兒科教授李秉穎、黃立民、小兒科診所醫師林應然,
成大小兒科教授劉清泉,
台北病理中心執行長江宏,
律師兼消基會董事羅瑩雪,
律師兼聯合勸募協會常務理事林美倫等人。


一定要看:
1. 國光的H1N1疫苗併發症?仔細看看疫苗的仿單(說明書)吧!

2. 國光疫苗裡面含有福馬林,請問你知道嗎? 別人在拼經濟,我們在拼人命嗎?!

3. 台灣新流感疫苗含汞量超高
國光疫苗含汞量是諾華的50倍。國外注射含汞疫苗會導致自閉症及神經系統的病變。
(註:該篇有人留言指出,諾華賣給台灣的疫苗含汞,而賣給歐美的疫苗不含汞。)
★原文作者再次查證後,確認國光疫苗含汞量跟進口諾華一樣多,見諾華疫苗含汞嗎?
(註:但為何諾華賣給台灣的疫苗含汞,而賣給歐美的疫苗不含汞?此一問題仍未解!)







2009-12-25

【轉貼】病毒崩了!!!

進黨立委陳亭妃等人,自8月起要求衛生署提供國光生技的胚胎蛋來源與檢驗證明,衛生署卻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同時,衛生署也拒絕立委參訪雞場的要求,完全迴避監督。可是9月便有周刊爆料,國光的疫苗用蛋是來自雲林嘉利德生技和桃園菁山企業公司,因嘉利德僅有10萬隻雞,根本供不應求,因此,轉而向桃園菁山養雞場購買一般母雞生下的胚胎蛋,當成疫苗蛋。

據報導,桃園菁山養雞場沒有從國外買hey雞種,也沒有花鉅資改裝雞舍,生產過程也沒有標準作業;而一般的雞蛋中有腸炎沙門氏桿菌、傷寒沙門氏桿菌等衛生問題,如果做成疫苗,不但可能沒效,還可能讓接種者染上其他疾病。

負責查廠的藥物檢藥局科技發展中心主任陳惠芳曾對外解釋,在8月20日及28日2次派員到國光生技的供應雞場視察,其中包括位在桃園的菁山企業公司,檢驗兩家公司生產的胚胎蛋後,均未驗出腸炎沙門氏桿菌、雞白痢沙門氏桿菌等菌,且未殘留賀爾蒙、抗生素,符合GMP(優良產品製造規範)標準、世界衛生組織規範。

以下的留言,很長!但請耐心看完,會增加各位對國光疫苗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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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病毒崩了!!!

台灣的奈米光電生醫技術,最近又有了重大的成就。在幾年前SARS流行時發明了抗煞噴劑的台大光電生醫中心,經過六年的奮戰,研究出一種碳氫化合物,經過奈米測量和病毒學的實驗,證明不但可以殺死H1N1的新流感病毒,它對於包括H5N1禽流感病毒,還有在台灣腸病毒71型,都有很強的破壞力。這個讓教授們很興奮的東西,備取名為VirusBOM,病毒崩,病毒碰到它,就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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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家琮(退休軍方病毒研究人員) 拒絕接種國光新型流感疫苗 回應於 15 十月, 2009 16:58

我從事急性傳染性病毒研究多年,對這一類病毒的瞭解比大多數人要深刻許多。我原來也和多數人一樣是個不出聲的人,但這一次我必須大聲說一些話,那就是請政府給人民優良的新型流感疫苗,並且呼籲國人一齊拒絕接種國光生物科技公司生產的新型流感疫苗。我考量的重點並不是疫苗的安全性,當然它很重要,很多報導都已經提到,前疾病管制局局長蘇益仁曾表示擔心國光量產的疫苗可能導致神經病變,如果疫苗安全性爭議大,他寧可選擇服用抗病毒藥物。我這裡要強調的是疫苗的效力,前家畜衛生試驗所所長劉培柏也質疑一旦疫苗品質未達標準,後果將無法想像。 劉所長說,衛生署官員一再向民眾保證,預防新流感的疫苗供應無虞,但問題不在量夠,而是疫苗的質能不能用。因此我認為在十一月疫苗全面接種前,必須審慎的檢討國光的新型流感疫苗究竟能不能有效的保護人們的健康與生命安全。

這次的新型流感病毒比一般報導甚至科學文獻上所敘述的還要複雜許多,它表面上感染的年齡層以年輕人及孩童居多,引起輕微的流感症狀,讓我們覺得它和季節性流感相當。然而實際上,這病毒比我們想像得更要可怕許多。這新型流感病毒的毒力很巧妙的處於一種最強的弱毒層級,它比一般季節性流感病毒的毒力強,所以它能夠殺死實驗室的小鼠,而季節性流感病毒即使再高劑量也不能做到;它能夠在短短的一個月內在墨西哥殺死了數百條人命,這在季節性流感病毒也是做不到的;台灣從七月三十日出現第一個死亡病例迄今僅兩個多月時間,確定死亡人數已累積至二十四人,這在季節性流感病毒更是做不到的;因此我們絕對不可以去輕忽這病毒的毒力。

最強的弱毒病毒的可怕在那裡呢?第一,在於它對大多數健康的人群不引起嚴重的疾病,年輕人及幼童的感染最容易被判斷為流感,因為他們的症狀單純且明確。這群人在生病的期間多數還能維持正常的活動,因此就成為了病毒的帶原者與散播者,病毒可以在這些人群中存活下來,疫情的期間也會因此延長。但是,對於慢性病患、老年人及孕婦這些所謂的健康弱勢族群卻能夠造成嚴重的傷害。尤其是這病毒對肺臟有較高的侵犯能力,病患不只是有上呼吸道的病徵,還很容易出現肺炎。肺炎是一項非常棘手的病變,病毒在侵入肺臟後會嚴重改變肺臟內細胞激素的內容,使得一些具有傷害性的物質大量產生,不但破壞免疫系統,使肺臟出現細菌性感染,還會破壞身體其他組織尤其是已有慢性病變的器官,例如心臟、肝臟及腎臟,最後病人因併發多重器官衰竭而很快速的死亡。這些不幸的慢性病危險群包括心臟病、高血壓、醣尿病、肝臟病變、腎臟疾病及免疫系統有缺陷的患者,尤其以心血管疾病及醣尿病患者最為危險。然而,多數的這些人在就醫治療及死亡原因判定時,醫院通常會以其器官疾病來認定,以慢性病惡化做結論,殊不知這些慢性病患的死因實在是來源於流感病毒的感染所致。第二,這所謂最強的弱病毒株很有機會因為基因的突變或交換而成為強病毒株,屆時不僅對健康弱勢族群有更大的傷害,健康人也會面臨失去生命的危險。

今年冬天新型流感肯定會有另一波更嚴重的疫情,這將是一場不同於過去流感疫情的災難,我會稱它是健康弱勢者的屠殺,雖然不能預判其嚴重程度,但認為初期的無聲的狙擊在七月底已經開始了。如果我們仔細觀察,會發現今年夏天感冒的流行比往昔嚴重許多,咳嗽、腹瀉、呼吸道不適的人增多了;如果我們更敏感一點會發現一些人突然的離開了,雖然不一定與新型流感病毒有關,但這病毒對慢性病患的威脅我們絕對不可以輕忽,這些人是社會中比較無聲的一群,也是無助的一群,他們的生命更是不受到尊重,他們的死亡在其他人眼中似乎是必然的,我們的社會並沒有很主動積極的去關心與照顧到他們,雖然我國有很好的健保系統,醫院裡常常可以見到許多這些人,但是政府的態度其實和放牛吃草沒有太大的差異。每念及此,心裡便會充滿感傷。請記在心裡,我指的是年底到明年初可能會有一場慢性病人及老年人的屠殺,一場前仆後繼的屠殺。人孰無父母,孰無親人!如果不寫這一篇文章警示大家,會永遠自責。

既然新型流感對我們的健康和生命有這麼大的威脅,為什麼我卻主張要拒絕接種國產疫苗呢?我當然鼓勵民眾接種疫苗,尤其是老年人及慢性病患應當優先,但是希望大家都能夠接種到國外優良疫苗廠生產的新型流感疫苗。我有充分的理由呼籲大家拒絕接種國光生技公司生產的新型流感疫苗,這不是要抵制國光公司,而是為了國人的健康與生命安全著眼,理由如下:

一、國光生物科技公司的疫苗廠按原來的進度還需要至少三至五年才能開始運轉,為何突然在幾個月的時間裡就能通過政府衛生部門的查核並給予認證。政府為了要求表現、對人民好交待,於是協助國光疫苗廠快速過關,多數的人民可能不瞭解,但是看在我們眼裡就覺得太草率且不負責任了。疫苗廠不是一般的工廠,它生產的疫苗直接關乎人民的健康與生命,政府這麼做是蔑視人命。疫苗廠不只有廠房及硬體設施要有嚴格的規範,在疫苗品質的管理上更是要嚴格的要求,並且要有專業的研究團隊與具備足夠經驗的生產技術人員,請問國光生技那一項做好了?該公司在媒體上聲稱疫苗廠的設備是百分之百原汁原味由日本北里公司引進,並且有日方背書,這種說法是在愚弄百姓。舉例說明,穿著王健民的球衣球褲,戴著王健民的手套,手裡握著王健民投過的球,就能夠投出和王健民一樣好的球來嗎?國光公司還說:即使是國外廠商一樣是第一次生產新型流感疫苗,這句話乍聽似乎是對的,但其實千錯萬錯。國光疫苗廠也販售季節性流感疫苗,但卻是購買北里的流感疫苗來做分裝,從來沒有自行以病毒接種雞胚蛋來生產疫苗的經驗,也就是國光公司連生產季節性流感疫苗都沒有經驗及能力。反觀國外的疫苗廠像CSL、諾華、賽諾菲安萬特、阿斯特捷利康、MedImmune等,他們有多年生產季節性流感疫苗的豐富經驗,同樣的生產過程和品質管制,我們當然有理由相信他們能製造出好的新型流感疫苗來。所以我主張接種國外這些優良疫苗廠生產的疫苗,因為他們就像是王健民,即使是面臨不同的打擊者也可以投出好球來。

二、國光生物科技公司的疫苗表面上價格較低,其實不然,況且價錢不應該是政府做採購時考量的決定因素。國光公司表面上是私營企業,但實際上一直以來是由國家來支持,四十多來國家投入了不可勝數的金錢,單就是流感疫苗廠一項就多達數十億元,這都是人民納稅的血汗錢,換算下來,國光疫苗的價格一點也不低。況且國外疫苗廠的售價裡還包括了因施打疫苗而受到意外傷害的理賠,試問如果疫苗的安全性出現了意外的傷害,國光公司如何解決呢?畢竟人體試驗的人數僅有數百人,且觀察期不足兩個月,沒有人能確保疫苗安全無虞,這賠償最終還是得由全民來買單。衛生署在首次招標採購疫苗時顯然犯了有意的錯誤,那就是將決標金額壓得太低,於是國外廠商望之怯步,國內更不可能有其他廠商來和政府支持的國光競爭,第二次招標後便給了國光。國光以十億元標售一千萬劑疫苗,平均一劑是一百元,這樣的價錢國光能做出好的疫苗來嗎?以現實狀況而言顯然不能,開始時國光聲稱已向國外購得數百萬顆雞胚蛋來生產疫苗,可是後來卻是大量向國內養雞場來購買蛋,因為國外進口的雞胚蛋一顆要價將近兩百元,而國內的雞胚蛋平均一顆只要十幾元。這幾座養雞場明明白白沒有達到生產疫苗用雞胚蛋的水準,而我們的衛生機構卻要在事發後為其去背書,為什麼?是政治考量。一百元一劑僅是蛋錢就可能不足夠,政府衛生部門最初對生產疫苗用雞胚蛋的品質要求究竟如何呢?衛生部門應該公佈當時的採購合約,讓全體人民來監督。

三、國光生物科技公司未公開說明其研究及生產團隊的組成,疫苗的品質因此讓人更憂心。也許國光公司會認為沒有必要,但是疫苗品質關係人命,且人民又才是真正的大股東,國光公司因此有必要說明。流感疫苗大多數是利用雞胚蛋來生產,先將病毒注入約十日齡的蛋內,二至三日後即可採收,收集的蛋液利用連續式漸層離心方法純化病毒並將蛋的成份儘可能除去,得到的病毒液以福馬林或其它化學藥物處理將病毒殺死,然後添加防腐藥物後便可分裝保存。我們逐一來檢視這個流程:首先是雞胚蛋,這一項國光並沒有做好,蛋的品質有疑慮。其次是疫苗株的選擇,這要考量病毒在雞胚蛋的增殖能力與該病毒株的抗原特性,基本上新型流感病毒從三月間出現迄今其基因序列並沒有顯著的變化,因此疫苗株的選擇我們沒有意見,但是國光公司還是有必要公佈他們在選擇疫苗株時做了那些試驗以及結果如何。何時採收蛋液是一個大學問,決定的因素是病毒的增殖速度,因此種入的病毒數目就非常重要,原則是種入的病毒多就要提早採收,種入的病毒少得延遲採收,這些因素一定要先確定然後拿捏得緊,才能夠確保每一批生產的病毒達到最高量,否則不同批生產的病毒量會有一百倍至一千倍甚至更高的差別,若沒有在計量時嚴格檢測把關,就會造成疫苗的品質有很大的落差。連續式漸層離心是普遍用來純化病毒的方法,這步驟很重要,因為疫苗內含蛋的成份愈少,愈不會引起過敏及其他不良的副作用。疫苗內病毒HA抗原的量對免疫的效果影響最大,所謂免疫效果是指接種了疫苗後產生的具有保護能力的抗體的量以及維持的時間長短,一般季節性流感疫苗我們要求的標準是每劑含十五微克的HA抗原,實驗的數據顯示HA抗原的量減少會使接種者體內產生的保護性抗體的量降低,並且存在的時間也會大大縮短,所以疫苗所含HA抗原的量是否足夠以及純化是否合於標準都需要嚴格來要求;這每一項工作比我所敘述的更要細緻、更需要專業與豐富的經驗,因此必須由專家來督導,由專業人員來執行,我很懷疑國光公司是否有能力掌握好前述生產疫苗的每一個環節,up 因為目前我們能看到的幾乎都是行銷人員,只有中研院何美鄉博士是專家,但獨木難撐大堂,如果沒有有能力的團隊配合也是辦不好事的。

另一方面,政府既然決定要採購國光公司的疫苗,更要嚴格的進行監督才是,但恕我直言政府的監督團隊成員並不具有適切的專業知識與能力,裡面有醫師有公衛學者,但看看他們的學歷那一位是病毒是微生物或是免疫學科畢業的?行政院吳院長日前巡視國光疫苗廠更是只能做硬體的參觀,不能做疫苗生產與品質的實際瞭解,這樣的視查只能算是一場虛應故事,未來疫苗發生任何問題,行政院將難脫其責。

四、國光生物科技公司從未明確說明其疫苗的保護效力與國外疫苗的比較熟優熟劣,這在進入人體試驗前就可以做動物的試驗來測試,國光公司不說明此項結果,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態度,我們有理由質疑國光公司不曾也沒有能力進行這樣的實驗。一般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後大約有百分之八十的接種者體內會產生保護性抗體,這是使用國外的疫苗,我相信他們生產的新型流感疫苗也能夠有這樣的成績。國光疫苗呢?假設有百分之六十的接種者可以產生保護性抗體,那麼我們如果向國光採購的一千萬劑供五百萬人使用的疫苗都改向國外採購,就會有百分之二十也就是一百萬人可以多受到保護,以新型流感死亡率為千分之一計算,可以使死亡人數減少一千人;更保守一點假設國外疫苗的保護效力只比國光高百分之一,那麼也會多出五萬人可以受到保護,就有五十人可以免於死亡。公衛學者也許不會認同這樣的算法,認為死亡人數應該更少,同樣的我們也會質疑國光公司的疫苗效力只較國外疫苗低百分之一嗎?十月開始國光疫苗在國內幾家大型醫院做臨床試驗,然而並沒有說明疫苗的保護效力如何評估,這非常重要,試驗結果及評斷的標準應該公開接受專家的檢驗。國外疫苗的價格每劑約為新台幣三百元,一千萬劑為三十億元,向國光採購為十億元,相差二十億元,政府為了節省這二十億元卻可能犧牲許多人民寶貴的性命,人命該如此被定價嗎?

細細數來,政府協助國光疫苗廠快速通過認證、政府默許國光使用國內雞胚蛋、政府沒有能力監督其疫苗品質、政府還要鼓勵人民接種,這其中那一項不算是罔顧人命呢?讓人民沒有選擇疫苗的權力,這與蓄意謀殺人民何異?國光公司當然樂見此事,站在國光的立場來看,這實在是一次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因為第一、人民亟需要疫苗,此時國家若無自己的疫苗廠生產並提供疫苗,必然會受到人民嚴厲的指責,因此原本扮演嚴格監督角色的政府只有改變態度,成為竭盡可能協助國光疫苗廠通過認證的推手,國光公司於是如魚登龍門。第二、國光公司認為這次的新流感病毒並不可怕,和一般季節性流感病毒的毒力相當,但新型流感比季節性流感受到更多的注目與重視,因此生產新型流感疫苗既可以引起注意又沒有風險,因為即使疫苗的效力不佳也不容易被發現,這當然是一次可以一飛沖天的大好機會。政府衛生部門也很聰明,知道雙方皆贏才是最好的結局,所以又向國外諾華公司購買了五百萬劑的疫苗,這五百萬劑疫苗的接種者可以串起一道有力的防線,補強國光疫苗可能被病毒衝破的缺口;政府還不允許人民選擇疫苗,這樣便可以混淆視聽,讓魚目混珠,用心良苦,可見一般。但是政府和國光雙贏的結果,輸的卻是無奈的廣大百姓,犧牲的是可憐健康弱勢者的性命。

如果政府是為了扶植國內的疫苗工業,雖然這是堂而皇之的官話,就算是吧!這樣做仍然是錯誤的,因為扶植國內疫苗工業可以有其它的路來做。首先政府仍然要嚴格把關國光疫苗廠的認證查核,三年不短五年不遲,其次要求國光公司建立有能力的研究與生產團隊,並公開受學界與業界的監督,最後是選擇危險性較低的季節性流感疫苗來嘗試生產運作,讓國光公司有足夠的時間來求改進與充實經驗,這才是扶植國家型疫苗廠的正確之道。

假設我們的父母親或小孩生了嚴重的疾病,這時有兩種藥可以選擇,一個藥效和安全性都比較可靠,另一個藥還在試驗中,效力和安全性都還不確定,前者比較貴而後者較便宜,但都在我們經濟能力許可的範圍內,試問我們會選擇那一個藥呢?如果我們在乎這親人,應當會極力選擇前者才是,所以我不明白政府為什麼不選擇全數購買國外優良疫苗廠生產的新型流感疫苗,反而優先選擇國光生技公司生產的疫苗。常常我在想,什麼樣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什麼樣的總統才是好的領導人,我的答案是:視人民如同自己的親人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視人民如同自己的親人的總統才是好的領導人,也就是要愛民如父母、愛民如手足、愛民如子女。如果我們看待人民都如同自己親人,我們絕不會為了其他任何理由讓他們涉險。所以,請政府官員及熱心的群眾不要再出來鼓勵大家接種國產新型流感疫苗了,愛國心及支持本土疫苗都不及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重要。請大家和我一起拒絕接種國光生物科技公司生產的新型流感疫苗,我們要求政府給我們好的國外優良廠商生產的新型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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