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3

疾管局「H1N1疫苗不良反應」統計數字所呈現的真相

一篇文章已提到衛生署疾管局的「H1N1新型流感疫苗疑似不良事件每週摘要」的統計數字有記載不實的問題,外獨會網友"迷圓周率"比較2009-12-222009-12-29兩次的「疫苗不良反應」數據,又發現其中內藏不合理的統計結果及所呈現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茲描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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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
2009-12-22止,總接種劑數 481萬, 其代號為 A,
2009-12-29止,總接種劑數 524萬, 其代號為 B,

B減A,就得2009-12-23至2009-12-29止,總接種劑數 43萬,其代號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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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81萬
總通報疑似不良件數 424 (通報率 8.8/10萬)
疑似嚴重不良件數 93 (通報率 1.9/10萬)

B-524萬
總通報疑似不良件數 525 (通報率 10.0/10萬)
疑似嚴重不良件數 121 (通報率 2.3/10萬)

AB兩者相減,得到如下的結果:
C-43萬
總通報疑似不良件數 101 (通報率 23.5/10萬)
疑似嚴重不良件數 28 (通報率 6.5/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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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
C,B 總通報疑似不良件數通報率差很多,C 是 B 的約2.35倍
C,B 疑似嚴重不良件數通報率差更多,C 是 B 的約2.83倍

C,A 總通報疑似不良件數通報率差很多,C 是 A 的約2.67倍
C,A 疑似嚴重不良件數通報率差更多,C 是 A 的約3.4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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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局的統計數字,一樣的疫苗,落差卻這麼這麼大,而且羞於見人...

怎麼回事?

就是...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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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這一周的數據,比美國、加拿大的疫苗還差(見上表),應該要回收了!C可以說是代表衛生署在2009-12-23至2009-12-29,在實驗不同於去年11月以來施打的國光及諾華疫苗,也就是第三種疫苗嗎?不然的話,就是衛生署的數據造假!

P.S.
1. 這是回應底下匿名(來自台北,60.251.5.245)讀者要求「統計學上的正確解讀」。

a. 試問:世界上有沒有臨床實驗或藥物反應統計,是將兩種不同的疫苗的不良反應數目混加在一起公布?馬政府是不是故意要掩飾國光疫苗的不良反應數目、有意替國光護航?這裡請衛生署率先以身作則,忠實地、不要隱匿地,用「符合統計學理」的方式、公布不良反應的統計資料,然後大家再來討論如何正確解讀其統計數字的意義。否則只會引發網友,如"迷圓周率"等,更多的質疑。

b. 依43萬是國光疫苗人體實驗(352人)的1,222倍,但只是524萬的12分之一。我比較相信43萬人遠比在人體實驗時的人數更具有代表性,除非衛生署能進一步公布各批疫苗施打後的真實不良反應人數,到時再來評估;至於匿名讀者所舉的極端例子,只能說可能發生的機率非常非常非常小。

後續資料UPDATE:
台灣疫苗與美加H1N1疫苗接種結果之比較可選擇疫苗前後,打疫苗意願的變化

2. 國光生技的廣告完全不提「副作用」的數目。新流感疫苗受害人成立自救會的台中市議員張耀中指出,國光的廣告只挑片面宣傳,特別是聲明放棄季節性流感疫苗生產外銷計劃,更讓他覺得可笑,因為「他(國光)這種東西在台灣已經產生這麼大的問題,鬼才敢跟他買。」

國光刊廣告 強調疫苗安全 【10:00】

〔本報訊〕近兩週因疑似施打H1N1新流感疫苗的後遺症頻傳,為減緩民眾的疑慮,生產疫苗的國光公司今天在自由、蘋果、中時及聯合四大報頭版刊登半版廣告,強調國光疫苗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呼籲民眾勿因吸收錯誤資訊而造成防疫危機。

國光公司刊登的半版廣告以「誠摯向全國同胞報告」為題,說明新流感疫情報剛爆發時,全球疫苗產能嚴重不足,國光放棄季節性流感疫苗生產外銷計畫,毅然決然扛起保護國人的責任,全員幾乎無休投入生產疫苗的行列。

廣告中以數據證實疫苗的有效性,國光指出,根據疾管局截至12月29日的統計數據顯示,國內施打的總數量為523萬劑,其中國光就佔了92%、共483萬劑;而疫苗施打後,學校停課數由10月30日的1109班,減少至12月31日的23班,降低了98%,新流感確診住院的單月人數也由11月的228人降至12月122人,降低了46%。

國光表示,國光疫苗的安全性也通過衛生署的嚴格審查,並得到世界衛生組織(WHO)疫苗研究組織以及國外專家的高度評價;同時,國光疫苗也已證實與美國、歐洲國家公佈的疑似不良反應監測資料相當,若是品質有問題,施打同一瓶、共40人份劑量的民眾都會受影響,不應只有單一個案。

國光強調,他們以最慎重的態度面對所有的不良事件,並樂意接受外界的批評指出,呼籲民眾不要因吸收錯誤資訊而造成防疫危機,反而付出更大的社會成本,讓疫情擴大蔓延。



1 則留言:

  1. 文章中的統計數字解讀謬誤,說明如下:

    謬誤1.文章中的期間A至B間增加的通報疑似不良件數與疑似嚴重不良件數,所謂的B-A=C,這個等式本來就是有問題的,原因在於期間A至B間增加的通報案例,並非一定是在期間A至B間注射疫苗,部分可能發生在時間A之前。

    謬誤2.大數法則才是統計的真正意義,舉個簡單例子來說
    範例:
    時間A:0人打疫苗 0人疑似不良案例
    時間B:1人打疫苗 0人疑似不良案例
    時間C:2人打疫苗 1人疑似不良案例
    時間D:100人打疫苗 1人疑似不良案例
    時間A到時間B的疑似不良案例通報率=0/1=0% ---> 疫苗完美無缺
    時間B到時間C的疑似不良案例通報率=(1-0)/(2-1)=100% ---> 疫苗根本就是毒藥
    時間A到時間C的疑似不良案例通報率=1/2=50% ---> 打疫苗跟擲銅板的機率一樣,活一半,死一半
    時間A到時間D的疑似不良案例通報率=1/100=1% ---> 在大數法則下才接近實際的機率

    學過統計的人都知道,機率值是一個上下起伏的數字,會隨著取樣的區間的不同而不同,某一區間的機率值並不代表整體的機率值。

    請注意統計數字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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