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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0

台灣的人權言論自由危在旦夕

以下兩照片由外獨會網友 "學長" 提供



灣的言論自由又倒退一大步,台灣派部落客的室內私人聚會遭 "公安" 闖入,還以「上級想要知道是那些人在聚會、聚會內容是什麼?來參加的都是部落客嗎?」為理由,要求部落客們說明「聚會內容」,在台灣派部落格協會秘書長拒絕後, "公安" 更進一步要求該會秘書長提供姓名及出生年月日等資料。

按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的規定,警察在公共場所實施可以查核身分的對象僅限於「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及「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但部落客的聚會是在私人場所,警察侵入私宅及要求查核身分的行為不但於法無據,而且是違憲、侵犯人民的自由。

前松山分局分局長黃嘉祿受訪時即證實:去年1103台灣戒嚴以後,警察是以政治立場的不同、而不是以法律做為執法的依據;亦即你的政治立場有別於警察所遵照的上級命令,就會被警察予以 "掌握" 與 "處置"。台灣的警察早就變身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公安" ,把台灣人當做是匪諜在處理。

受議員詢問的台北市警察局保防室主任蔡萬來不但推諉他不清楚此事,竟然還說「可能是因為二十出頭員警太年輕,執行技巧不好」,可見他們有恃無恐;北市警局在輿論壓力下、被迫宣布懲處相關處理失當的警官:市警局保防室主任蔡萬來申誡一次、業務承辦人夏天恩記過一次、中山分局長王慶麟申誡一次、保防組長李天衡申誡一次、保防組業務承辦人何村亨記過一次。

對照陳雲林來訪期間、對台灣人施暴的地方警察首長悉數於事後得到陞遷,焉知30日這些處置不是障眼法?以避免受侵犯當事人對此事進行控告?這些實施政治偵防的人在風頭過後仍會得到有功敘賞,請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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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是誰?警察闖私宅「關切」台派部落客聚會在討論什麼?

新聞稿來源取自:簡余宴部落格;影片取自:TWIMI│獨立媒體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顏聖冠與台灣派部落格協會秘書長綠正妹、卡神楊蕙如上午舉行記者會,抗議兩名制服員警在29日音樂網聚時闖進入部落客聚會的四樓私宅,竟以「上級想要知道是那些人在聚會、聚會內容是什麼?來參加的都是部落客嗎?」等理由,要求部落客們說明「聚會內容」,在綠正妹拒絕後,員警進一步要求綠正妹提供姓名、出生年月日等資料。台灣派部落客協會表示,他們在四樓私宅內音樂聚會兼追思鄭南榕對於言論自由的主張,沒想到憲法所保障的集會自由,而且是室內私宅內的集會,竟遭員警踐踏。

簡余晏表示,警總回來了嗎?戒嚴回來了嗎?白色恐怖回來了嗎?連在室內活動也要遭制服員警盤查的時代回來了嗎?近來員警濫權每下愈況,而且事後毫不認錯,已淪為掌權者的國家暴力機器。11月初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警方大規模非法逮捕、毆打民眾,只為了不讓陳雲林聽到嗆聲;12月7日長老教會辦活動,警員要求牧師提供人數、遊覽車數;12月15日萬華分局登門找政論家林保華,還拿著公文關切;12月29日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在龍山寺辦活動,大批警察到場關切;2月22日高雄管區員警登門「關切」 228家屬林彩影,還稱是上頭交代;10日高三生遭逮捕訓斥不准嗆馬,很明顯是政府有系統的透過殺雞儆猴,用更強悍的手段壓制人民的聲音,以便「馴化」人民,達成社會控制的目的。

簡余晏強調,從上述案例來看,戒嚴時代才有的這些警總做法,已全盤系統化改由警察單位的保防組員警重新執行,內政部早年以「社會保防工作實施要點」來要求員警保防,但這些勤務目標是「建立全民憂患意識,強化內部團結,以擴大國家生存發展的空間,確保國家施政推動順利;消極方面要防止敵諜非法活動,以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國家利益。」但這樣的法條在這半年沒有被用來偵查敵國間諜,反而回到警總時代全面用來對付人民,議員們同聲呼籲,要求各分局儘速裁撤保防室,將各分局數十名保防員警挪為維護治安之用,別讓警察成為警總。

議員表示,憲法第十四條所明文保障的基本權:集會自由、言論自由,這是維繫民主制度很重要的建制性基本權,但是,就在一群部落客正妹帥哥開會的同時,兩名制服警察進入私宅,說「上級要他們來現場關切」,以此為由要求部落客說明「你們討論些什麼上級想知道」,秘書長問說為什麼上級要知道大家在私人場合裡做什麼?開會難道有犯法嗎?兩名制服警察就要求她交出身份證,正妹要問,我們在私人場合合法開會,為什麼要交身份證出來?接著,制服警察的要求更離譜,他們要求正妹如果不交身份證,就要告知她的出生年月日以及電話號碼。部落客很無奈的交出了這些個人資料,但台派部落客質疑員警侵害人權,侵入私宅已涉嫌違憲。

解嚴後的台灣要求員警的角色應該是「保護人民」,不是掌權者工具。大法官會議於2001年12月14日作出釋字第535解釋文,認為警察不能作全面性、隨機式臨檢工作,因為隨意查問人民身份是侵害人權,警方如果要有動作必須是「即將發生危害」,而且還必須遵守「法律比例原則」。此外,《警察職權行使法》雖授權警方對於有「公共安全疑慮」時採「即時強制」措施,劃定封鎖線,暫時驅離或排除民眾。但是,這不表示警方可以無限上綱。尤其在陳雲林來台時發生數十件警方沒有事先公告管制區就毆打、逮捕、臨檢路人事件,民眾狀告妨害自由等重罪至今一一開庭,若判刑確定這些員警可能因此喪失執法者身份。

此外,警方也忘了他們的角色份際,《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告訴全國警察:「警察依法行使職權,以保障人民權益、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警察的工作是要「保障人民權益」,公僕應該保護人民,而不是反過來要人民噤聲的大人。

這些濫權的員警可能很久沒有念書了,《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指出:「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而警察特考必考的《中華民國憲法》第8條也說:「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這些員警在隨意侵入私宅盤查綠正妹聚會內容、或訓斥高三生回家念書時,警政署應該開一堂人權課程。並且立即廢掉侵害人權,專門盤查長老教會、林保華陳師孟等人、高中生及部落客的各分局保防室。

議員表示,不受侵犯的走在路上、向政治人物嗆聲等言論與人身自由,過去對我們來說就像呼吸空氣一樣自然。但是,這自由人權的空氣被逐漸抽離,被國家機器擴權限縮吸空了,所以必須重新翻出了《世界人權宣言》或《中華民國憲法》、甚至《警察法》、《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條例》…,此刻才發現台灣的民主、人權、言論自由的根基如此薄弱。馬英九才在2月18日大言不慚的說他不會濫權,因為「一旦濫權,危害比貪污還可怕!」,議員呼籲政府不要再滿嘴仁義道德,卻一而再再而三對人民做豺狼虎貌的事!

2009-03-29

中國統戰無孔不入

這是自由時報讀者柚子在該報讀者園地所張貼的一文,敘述在MSN中與機器人聊天的情形:

常用MSN的人都知道...
其實MSN有一項功能...
只要將你帳號登入後...
加入聯絡人i@xiaoi.com就可以和機器人聊天...

可是當你問他:<台灣不是中國的>
他卻回應:<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省>

可見...連機器人也搞打壓台灣?
不過本人也抓到漏洞...

只要你回他:<台灣是中國可分割的>
他卻回應:<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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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只如此,有圖為證:


這種現象並非無法改變,只要依照圖中的訊息指示修改機器人的回應即可。

台灣要走出去,還需更多的努力。


2009-03-27

轉貼:郭冠英言論整理

是外獨會網友 "深藍" 所轉貼的有關郭冠英言論的整理(FunP網友francais指出整理者是佛國喬,原標題是「郭冠英的『高級言論』一覽!」;另外,Lei1111's blog也有類似的整理,標題是「這就是中華民國駐外代表的言論(郭冠英=郭才子=范蘭欽)」;媒抗網友ashinakhan也著手進行英譯。我認為有助於了解那些吃台灣米、靠台灣這塊土地成長,但卻心向中國、吃裡扒外的外省權貴(高冠英所謂的高級外省人)內心的世界。現在全部一起攤開來,讀來令人毛骨悚然,這群人即使經過台灣人六十年來的供養,仍視台灣人為寇讎;其精神處於極為不穩定的狀態,實未脫早期或幼時顛沛流離的惶恐不安情緒,等於是中國人留在台灣的未爆彈,需要所有認同台灣的朋友加以注意,以免危及台灣的未來及其他所有認同台灣的人。

維基百科的整理:郭冠英(1949年-),筆名「范蘭欽」、「郭才子」,中華民國公務員,祖籍貴州清鎮,生長於新竹空軍眷村,畢業於新竹中學、政治大學政治系。1974年在政治大學匪情研究所(今 東亞研究所)完成碩士論文《論職業革命家黨》。曾任中國電視公司新聞部編譯、製作人、聯合報專欄組記者。1984年入行政院新聞局,目前為行政院新聞局派駐多倫多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新聞組長。全家皆已移民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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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深藍" 的說明)

以下是一些朋友整理郭冠英的言論整理。雖然我們在媒體中得到一些相關引述,但還沒有比較有系統的整理。有幾位朋友冒著砸爛電腦的風險,耐著性子搜查和整理其言論,實在難得。

台灣有這樣「高級」到爆的外省人,只能說嘆為觀止。雖然自蔣經國去世前的本土化政策開始,加上李登輝總統和陳水扁總統二十年任期中推動的民主化和本土化的過程,時間加起來有四分之一世紀的時間。但這些台灣的政治環境的轉變卻絲毫沒有對這些「高級」外省人有任何影響,甚至原先在兩蔣時代反共口號高唱入雲,現在卻轉向變成投共媚共,其心態需要所有認同台灣的朋友加以注意。

請各位多加轉寄,鼓勵在大安區的台灣人踴躍出來投票,以反制這種高級外省人在台灣吃碗內洗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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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看完這些文字,別說您真的認識郭冠英;以下所有句子均出自他的 ¬ 的文章,選取時並尊重其語意脈絡,絕無斷章取義,所有句子也都標明出處,我所做的只是分類而已。

關於向台灣人宣戰

「台灣根本不值得愛,真愛台就要先 [b]敗台 。台灣只有自殺才能消滅寄附在身上的獨蠱 … 此為 置之死地而後生 。」 ( 《外交異形》 2005.10)

「現下歹丸實已不值得再愛。歹丸只剩 可恨 ,恨歹丸已是很普遍的心理, … 只有置之死地而后生。(我又胡涂\了,這個鬼島, 死何足惜 ?)」 ( 《軍購宅變》 2005)

「中國人敢不敢講一句︰『保護中華民國不靠共產黨嗎?』現下不敢講,心裡倒要承認,最後必然是簞食壺漿以 迎王師 。」 ( 《他日安危終需仗》 2008.11.30)

「什麼民主?台灣從未有民主,都是民族問題、統獨問題,都是中國衰弱,日本侵略的遺留問題。倭寇侵華 血未乾 。」 ( 《他日安危終需仗》 2008.11.30)

「戰爭有三種結果︰一是美國不介入,那台三日可下,這對台灣最好;二是美國介入,失敗,台灣收復,但台灣必流血,這次好;三是美國介入,我國失敗,台灣在激戰中必流大血,以後還沒完沒了,我國減輕人口壓力,台灣十室九空。這最不好,對大家都不好。 … 起來,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新的長城 ﹗﹗」 ( 《他日安危終需仗》 2008.11.30)

「我說台灣人是變臉變到他自己也不認識了。明明是他侵略殺人,明明是他 228 毆殺中國人,明明是扁貪暴力,他竟賴他是受害者,要苦主向他跪歉。對這種人,只有槍杆子響了才會安靜下來 。」 ( 《誰應道歉?槍響就知》 2009.02.04)

「歹寇抱著美日大腿,求著說︰『你殺了我奸了我,你怎能棄我而去?』 … 那些說二二八是『窳政』,是『官逼民反』,誣我國最好清官陳儀者,都應以漢奸論罪。岩裡政男可關戰俘營, 漢奸殺無赦 。」 ( 《二二八除惡未盡禍延今》 2009.02.20)


對於種族的看法

「 … 我是中國人,我 不恥于做台灣人 ,因為我從來都不是台灣人,也無恥不恥的問題。我只會一句臺語:『幹哩娘。』 … 」 ( 《 04 年扁舞弊竊政後》 2004)

「說台灣被西、荷、日都佔領姦辱過,故是國際雜種、多元化、不是純漢人。還辦福爾摩沙被殖民文物展來證明自己是 雜種 。」 ( 《雜種自得》 2005)

「一般人以被說 雜種 ( bastard )為恥,台灣人卻以此為傲。」 ( 《陳若曦堅持無悔》 2007)

「 台灣人最下作 ,最落井下石,畏威不懷德,不知感恩。」 ( 《十億巴扁洗錢案》 2008.06.11)

「這怎么\會惹歹丸范女發飆開罵呢?何況大陸人臧國華並沒有不對,而歹丸卻為搶功\,急到妒恨失態,又把丑中仇中的情緒提上綱, … 結論,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對歹丸爛人,必要嚴惕嚴打。」 ( 《不要臉的歹丸霉體》 2009.02.16)

「李安被 貶為 『 台灣之子 』,他雖不否認台灣情,但也說他有很深的中國結。」 ( 《希望能戒掉你》 2006.06.16)

「台灣的電影是愈看愈差。 … 一天到晚喊著本土,但 本土實在低俗 ,拍不出什麼東西。」 ( 《你們看看人家》 2006.06.16)

「 ( 金馬獎 ) 此獎倒也公平,沒把『色,戒』 忝列為台灣片 。」 ( 《「國,戒」,金馬獎有感》 2007.12.10)

「那批在台灣 頭腦不清的支那人 與日本皇民一樣,都把中華民國送進了墳墓。 … 雞兔同籠,與皇民及愚民共處一島,他們人又多,我們祖國又擋在外,數人頭的遊戲要玩下去。」 ( 《曲線報國複中華》 2007.10.06)


對於統治的看法

「 白色恐怖 難免過當,但當時是為了對付共黨、左派,有其 時代必然 。」 ( 《從「渝生」到「美活」 ─ 讀信懷南的「最後一代的內地人」有感》 2007.02.09)

「當初外省人來台, … 怎能倒行逆施棄國語、就 方言呢?不但不能鼓勵,還要阻遏 也。」 ( 《從「渝生」到「美活」 ─ 讀信懷南的「最後一代的內地人」有感》 2007.02.09)

「解嚴二十年,實在是一頁傷心血淚\史 。以前戒嚴百分之三,民眾安居樂業 … ,現下民主只行百分之三,變成盜賊蜂起,民不聊生。」 ( 《黃鐘待響》 2007.07)

「貓空纜車應絕無問題,有問題必定是台獨破壞 … 我等愛國人也應配合政府,保護首都 … 不要因為解嚴 而鬆懈了。」 ( 《提防台獨破壞纜車》 2007.08.07 大眾時代 )

「我等中國人就必須保護蔣,就算 蔣殺了我父親也要保此禮也 。何況,蔣介石不但不是二二八的元凶,還是 鎮壓皇民暴徒 、確保台灣入版圖的元魁 … 」 ( 《統一尚未成功\,介石仍需萬歲》 2007.12.31 大眾時代 )

「『白色恐怖』如果有烈士,那 陳儀是頭號烈士 ,怎么\不給補償平反?」 ( 《再見二二八?》 2008.02.26)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態度

「分裂了瘋子鬼島仍是 中國一部份 。」 ( 《與瘋分裂》 2005)

「 中國台北 」,有何不對?」 ( 《屠城的野狼煙?》 2007.04.30)

「單說「大陸為中國」就是 叛國 , 08 奧運可稱大陸或我國主辦,不能說中國主辦。」 ( 《黃鐘待響》 2007.07)

「胡為真辭職後批扁『去蔣化』與『去中化』, … 任用這個不折不扣的中國之子時難道還不知他效忠的是中華民國嗎?為何還用他? … 這不是君臣關係,而是 敵我關係、統戰關係 了。」 ( 《為真何錯?》 2007.07.04)

「『色,戒』參加威尼斯影 展, 出品國是填中國台灣 。台灣以此片報名奧斯卡影展最佳外語片,想『外,借』,借上海名光為台灣做國際宣傳,結果被奧斯卡「否,戒」,說這不是台灣片,從演、導、景、錢來看,屬中國片。」 ( 《「國,戒」,金馬獎有感》 2007.12.10)

「大陸十二下一舉拿得五分,大逆轉勝。我簡直不敢相信 … 播報人員也一臉痛苦,我倒 高興 的很。」 ( 《國慶雙實》 2008.08.20)

「若中美未轉交(自台灣轉大陸, 關係正常化 。) … ,現下台灣不是獨更甚乎?」 ( 《誰應道歉?槍響就知》 2009.02.04)


對於中華民國的態度

「現在,只有 徹底超脫揚棄中華民國認同 ,或才能重建希望 … 現在,只有堅持中國認同,台灣現狀不可保,只有回歸中國的原狀。」 ( 《 04 年扁舞弊竊政後》 2004)

「歹丸 偽 國慶節大家都在說:『中華民國已沒有了。』」 ( 《外交異形》 2005.10)

「『中華民國是台灣』?那中華民國已不在,她只剩個省,等著『 望春風 』。」 ( 《外交異形》 2005.10)

「現下的國民黨、要騙台灣皇民選票的國民黨、不敢大聲說中國的中國國民黨 … 「二二八」不好據理自辯,美國人的武器也不能全都不買。 … 因此只能先維持個 汪偽政權 ,但不要給重慶政府添麻煩,找難題。」 ( 《曲線報國複中華》 2007.10.06)

「『中國時報』社論說︰『北京是該正視『中華民國』了。』 … 如此反中,反『外交休兵』,反『台灣是中國的一區』 … 靠中國人出錢把她養著, … 她還恩將仇報? …為什麼要正視中華民國呢? 你中華民國當初違反民意,挑起內戰 … 」 ( 《正視你自己 ─ 中華民國》 2008.12.13)

「『中華民國』岌岌可危,不但談不上光複大陸,反要 靠大陸來保護 了。」 ( 《齊人尊嚴》 2008.12.16)


關於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

「 進世衛 就是搞台獨。」 ( 《是為台獨》 2005)

「台灣因為 國家認同混亂,忠奸正偽全錯亂, … 那些真正愛國,愛護中國的,竟被誣為犯台、鴨霸、打壓,叛賊還向政府要『國際空間』,焉不知那是『 叛國空間 』,竟還理直氣壯 … 。」 ( 《護旗羊癲瘋》 2008.06.17)

「『金錢援交』這個問題,問到底就是:『 我們要不要外交部 ?』」 ( 《外交異形》 2005.10)

「所謂的 務實外交 ,其實正是務虛外交,因為『實』為台獨。」 ( 《外交異形》 2005.10)

「台灣是個龍發堂,可笑至極,最近每次向大陸求好,都加這么\一句︰『要給國際空間。』 …要「國際空間」就是台獨 。」 ( 《龍發堂的空間》 2008.09.11)

「台灣一天到晚喊著要 尊嚴 ,實最無恥 … 說要『台灣尊嚴』就是國恥,就是 叛國。你『中華民國』有三十五省 … 還治有福建省,怎么\毫不談尊嚴?」 ( 《齊人尊嚴》 2008.12.16)

「所謂的外交,所謂的『 國際空間 』,都是 台獨否定『中華民國』的作為 。」 ( 《外交羞賓》 2008.12.17 大眾時代 )

「『有義意的參與聯合國周邊組織』的說法 … 就好像 不讓通奸,那得讓我性騷擾吧 ?這是什麼邏輯?」 ( 《外交休兵》 2008.12.18 大眾時代 )


關於台灣的國防

「歹丸軍購這個問題,問到底就是︰我們要不要國防部? … 我很認真的在談廢國防部 的問題。 … 國防,是防衛國家,防禦外國侵略, … 而我國領土! 內現有個叫『中華民眾共和國』的政治實體(不幸) … 。她若不民主、混蛋,那是我國警察要管的事,與軍隊何干?也因此,要「武購」,那應是內政部的事,與國防部何 干?」 ( 《軍購宅變》 2005)

「總統說了︰『不獨,不武』。很對,那就徹底不武,免了台獨的妄想。台灣本島留點維安武力, 海空軍都不要 。 … 對岸飛彈不要撤 。對 … 這些飛彈 … 不是對準中國人,是保障國家領土完整 … 」 ( 《兩門同安 兩岸雙贏》 2008.08.22)


對於外交工作的看法

「台灣人養了批合法的外交掮客, … 他們好好 等因奉此 , 假戲假做 ,一生至少可攢積 五千萬 的資產,所以個個謹小慎微,視錢如命。 … 外交人員保守自閉,愈是外交部的愈顧人厭。他們沒人性,很無趣,同事間也沒感情,因為大家都要搶那塊肥肉,不踩著別人就吃不到,但也共同保守著那個大祕密︰『 我們騙得大錢 』。」 ( 《十億巴扁洗錢案》 2008.06.11)

「有位外交官感嘆的說︰『以前我們是生怕人家說我們不是中國,現下則是生怕人家說我們是中國。』這種人格分裂, 認同矛盾,怎能辦外交?怎能談外交? 」 ( 《十億巴扁洗錢案》 2008.06.11)


2009-03-26

YouTube對台灣實施 "金盾" 工程???

友 "綠林好漢" 發表 「"金盾"工程...事態嚴重 !」一文,將標示有「台灣主權獨立的國家」的影片,上傳YouTube,卻得到 "您所在的國家/地區無法觀看此影片。" 的訊息。後由日本網友i_glory 查證,該影片所引用的音樂在台灣沒有音樂版權,但在其他有音樂版權的地方則可看到該影片。可看到的地方包括:澳大利亞、巴西、加拿大、法國、德國、印度、愛爾蘭、以色列、義大利、日本、墨西哥、尼日蘭、紐西蘭、南韓、西班牙、英國、美國,其餘地區會被封鎖

雖原作者已將影片刪除(20090327 12:36am),但經由網友i_glory更改音樂後改在日本上傳,皆可看到該影片,網友i_glory證實後亦將影片移除。This case is closed.

Google集團將台灣領土(金門)列入中國已有前例,請看我的另一篇文章 "Google將金門劃歸中國" ;此次雖已查出因為音樂版權問題而無法在台灣播放,這個案例呈現Google早已備有 "金盾" 工程的技術,現在只是何時及由何人按下按鈕或輸入關鍵字(台灣)到該系統的問題而已。另外,針對 "金盾" 工程,FunP網友ffff8080提出兩個解決方案,請自行觀看:http://funp.com/t836752

2009-03-23

郭冠英的自白



請從Youtube的時間第1:00開始看起

郭冠英講的很清楚,范蘭欽不是一個人,是一群人.....

以下是連續擷圖:














2009-03-17

原來台灣駕照在中國是這樣用的

這是自由時報讀者轉貼在讀者園地,文章來源未知,但看文字應用及語氣應是去過支那的人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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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同學告訴我一個台灣人到大陸發生的真實故事,讓我見識到台灣人的確是〝奸肖〞第一名。

話說這台灣人到北京去租了一輛車開,開著開著勒,就被公安給攔下來,公安要這台灣人把駕照拿出來( 應該是想敲一筆吧!),這台灣人就拿出中華民國駕照啦...厚!這時......

公安:你這駕照不能用!>

ㄚ台:為什麼不能用?這不是駕照嗎?>
公安:你這是台灣駕照,不能在中國使用。>

ㄚ台:(火大) 那我問你,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公安:是ㄚ

ㄚ台:台灣是不是中國的領土?
公安:是ㄚ

ㄚ台:既然台灣屬於中國,那為什麼台灣駕照在中國不能用?你這樣是認為台灣不屬於中國囉!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囉!因為台灣是個獨立國所以他的駕照不能在中國使用囉?
公安:*%#&^$.....ㄜ這這這....

ㄚ台:若你不接受這駕照,也就表示你承認台灣是個獨立國,那就是說你是一個贊成台灣獨立的台獨份子囉?我不想浪費時間在你這個台獨份子身上,走!和我到派出所找另一個公安出來理論。
公安:ㄜㄜㄜ... (汗都飆出來了) @#$... 好啦好啦,你可以走了...

就這樣,這個ㄚ台仔靠著他的機智逃過一劫,還刮了〝ㄚ陸仔〞一頓。

以上提供大家在大陸走跳時做參考 (奸巧是可以省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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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Google一下,在刺客列傳的版本是這樣的:

台灣駕照在大陸!....

前幾天同學告訴我一個真實的故事,一個台灣人到大陸發生的事,讓我見識到台灣人的確是第一名。

話說ㄚ這個台灣人到北京去租了一輛車開,開著開著勒,就被一個公安給攔了下來,公安要求這個台灣人把駕照拿出來 ( 應該是想敲一筆吧!),這個台灣人就拿出中華民國駕照啦...厚!這時這個公安就說啦......

公安:你這個駕照不能用!
ㄚ台:為什麼不能用?這不是駕照嗎?

公安:你這是台灣駕照,所以不能在中國使用。

ㄚ台:(火大) 那我問你,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公安:是ㄚ

ㄚ台:台灣是不是中國的領土?

公安:是ㄚ

ㄚ台:既然台灣屬於中國,那你告訴我,為什麼台灣駕照在中國不能用?你這樣是認為台灣不屬於中國囉!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囉!因為台灣是個獨立國所以他的駕照不能在中國使用囉?

公安:*%#&^$......ㄜ這這這.... (出現小丸子的三條線)

ㄚ台:若你不接受這駕照,也就表示你承認台灣是個獨立國,那就是說你是一個贊成台灣獨立的台獨份子囉?我不想浪費時間在你這個台獨份子身上,走!和我到派出所找另一個公安出來理論。

公安:ㄜㄜㄜ... ( 汗都飆出來了 ) @#$... 好啦好啦,你可以走了...

就這樣,這個ㄚ台仔靠著他的機智逃過一劫,還刮了〝ㄚ陸仔〞一頓!...啊

以上提供大家在大陸走跳時做參考。

2009-03-15

小常識:如何移除部落格及論壇中「國民黨的競選Google廣告」


近在部落格裡常常看到「國民黨陳杰的縣長競選Google廣告」,而且似乎成了常駐在我部落格的唯一廣告,跟以往廣告內容會隨著文章內容的改變而調整的情況不一樣。諷刺的是,明明文章就在狂批馬政府,可是一旁的廣告卻仍在替國民黨宣傳;陳杰的廣告還出現在許多論壇中,令人覺得有如遭到視覺汙染。

這裡介紹如何移除部落格及論壇中國民黨的競選廣告:

A‧ 最簡單的方式是改變廣告的大小,如本部落格左側的廣告。由於陳杰的廣告都是橫向或是縱向的長幅廣告,若將廣告規格改小、他的廣告就無法進入你的部落格及論壇。

B. 最根本的方式是隔離此 "廣告來源的網址" 以篩選掉這個廣告。這就要到你的Adsense帳號

1. 先進入「Adsense設定」,
2. 再到「競爭性廣告篩選器」,
3. 將 "廣告來源的網址" 放入「AdSense 內容聯播網廣告」下的空白大框中,

最後. 按空白大框之下的「儲存變更」,即完成所有步驟。

★★★其隔離作用並未能立即生效,你需等待約需四、五個小時後才有效果。

至於廣告來源的網址的取得,是將滑鼠指標指到該廣告後,按滑鼠右鍵、再按「複製捷徑」,即得到以下的網址:

http://googleads.g.doubleclick.net/pagead/iclk?sa=l&ai=BH2yTsVG7SbHPN4yYvQOW57GfCafe_Z4BsaSp2gvAjbcB0KW9BRABGAEgyqXRETgAUJSF9_P6_____wFgn7GhhsQisgEMYmxvZy51ZG4uY29tugEJNzI4eDkwX8FzyAEC2gEgaHR0cDovL2Jsb2cudWRuLmNvbS9wZmdlL3FydGljbGWpAhXJOWJ5J10-yAL7xbcLqAMBsAPShZQOyAMF6AP1A-gDIugDTPUDAAAABJgEAA&num=1&adurl=http://blog.roodo.com/vic888&client=ca-pub-xxxxxxxxxxxxxxxx&nm=18

上面以黃色標示的網址即是你所需的網址。

以下是已取得的網址,直接複製、貼入空白大框、按「儲存變更」即可。

blog.roodo.com/vic888
blog.udn.com/PoYuanBlog/detail
www.kmt.org.tw/
www.kmt.org.tw/event/981116ad/index.html
www.kmt.org.tw/event/981116ad/index02.html
www.kmt.org.tw/linkcount.aspx



2009-03-13

TMC的陽謀--救火變搶劫,官兵變強盜

國DRAM廠(三星電子及海力士)繼去年底讓50奈米技術製程量產後,上個月又宣稱已完成研發40奈米技術製程(查不到集邦科技有報導此項消息),這讓正要籌備的台灣記憶體公司(TMC)、即使六個月後取得50奈米技術轉移,不論是製程、成本或是產量,根本趕不上韓國的腳步,又如何躋身《集邦科技》3月5日所宣稱的「TMC2009年產能全球之首」?有趣的是,3月6日《亞洲脈動》訪問韓國的分析師時,卻得到跟集邦科技完全不同的看法。

由於韓國自去年已有50奈米製程量產、亦可以進一步壓低成本,韓國分析師Song Joon-ho受訪時即稱TMC有必要使用50奈米製程才會獲利,他認為TMC的整併將減少韓國的競爭對手,有助於DRAM價格的提升;分析師Park Young-joo預期當新公司初期調整其製程時,將減少產能,這也會幫助DRAM價格上漲;另一位Lee Seung-woo則直言TMC有可能會增加其市佔率,卻無法威脅三星電子及海力士的地位,但更重要的是該公司如何整合現存的廠商。簡而言之,該篇報導的結論是,將有利於韓國廠商。

而經濟部長尹啟銘3月12日卻誇口:「將來DRAM的再造模式,『連韓國都會怕』!」根本是在騙台灣人!如今TMC不願整併、要另起爐灶成立新公司,反而要與現存的廠商互相競爭、先行廝殺,韓廠更是高枕無憂。去年12月16日Gartner研究副總裁Andrew Norwood即提出警告,只有同時減產及減少製造廠商家數才能讓DRAM價格在2009年下半年趨穩,任何政府意圖改變這個供應理論的措施、將會延長DRAM產業下探的時間。

尹啟銘詐騙的手法還不只如此,與宣明智一方面強調TMC要擁有「自主技術」,另一方面宣明智卻跟爾必達或美光洽談取得關鍵技術,一般人一聽就知道他們的說法跟做法自相矛盾,若是還得跟美日取得技術、又如何讓「技術自主」?美日廠商又豈是白癡、肯白白將技術拱手讓人?根本是睜眼說瞎話!由於轉進50奈米製程之初,便需要購買較多的機器設備,資本支出也會提高,爾必達才會在去年轉而推出微縮原來65奈米的版本以節省成本;但是,65奈米「微縮」版本產出的顆粒數目雖然較原先版本多出20%,仍少於50奈米製程比60奈米製程多出30%~40%的顆粒數。就如韓國分析師所言,要想獲利、勢必要使用50奈米製程才有競爭力,目前已知爾必達要將DDR3從60奈米製程轉進50奈米製程,而TMC要取得的50奈米技術最有可能來自爾必達。

宣明智3月10日宣佈TMC不紓困時自稱是「三副」,除了《中央社》3月11日特別專稿美化宣明智「成功為政府築起防火牆」之外,尹啟銘則在DRAM業者反彈後、指責國內的廠商「企業負責人不能只在景氣好時拚命擴充,領好報酬,景氣不好就雙手一攤、把責任丟給政府,『這樣社會責任在哪裡?』」,很明顯地,宣明智找到的「二副」就是尹啟銘,而「大副」及「船長」當然分別是劉兆玄及馬英九。

而且馬政府以紓困為名,誘使DRAM廠供出自家商業機密,再特許聯電集團與爾必達及美光洽購50奈米技術、並向外籌資,意圖一併切斷台廠的技術及資金來源,不就是想趁火打劫。3月10日便有業者私下痛批「感覺被政府擺了一道」,認為此舉如同眼睜睜看著現有DRAM廠一一倒下,「變相」逼垮現有DRAM廠;3月11日台塑集團相關主管,更指責政府的計畫,不是救DRAM,「根本是在謀殺產業」。

現存業者的抱怨可不是「子虛烏有、空穴來風」,宣明智接受商業周刊訪問時便留下這樣一段話,「所有DRAM廠商須自己解決債務。等到明年各公司存活結果浮現,TMC才會決定跟台灣DRAM廠商的合作。『他們現在是淘汰賽,我們要等到決賽才進入。』到那時,若存活的DRAM廠把新產能併入TMC,並以此換取TMC的部分股權,後者也能談判較好的條件」。

宣明智的聯電集團已有偷渡八吋晶圓技術給中國的前科,如今不但和艦案無罪,他又任TMC的負責人,形同是馬英九認同聯電集團投資和艦,宣明智當然可再將12吋晶圓技術移往中國,不再是非法、而且還是執行馬英九讓12吋晶圓技術西進的意圖;若TMC收編茂德,加上和艦欲投資的晶圓廠,聯電集團便將在重慶及蘇州擁有兩座12吋50奈米製程的DRAM廠,等於替中國建立DRAM產業及半導體工業,還順勢摧毀台灣的產業。

成立TMC、但不整併現有廠商,馬政府的目的便不是要讓台灣DRAM產量成為世界第一,也不想成為有盈餘的競爭者。莫非宣明智的「二副」、「大副」及「船長」之後,還有個覬覦台灣優勢產業的「大老闆」?
------------------------------------------------------
宣明智
出生:民國41年
學歷:交大電子工程學系
經歷:
25歲 自行創業,在此之前已經在三家公司工作過
26歲 創業被詐騙
27歲 加入工研院電子所後擔任採購經理、系統產品部經理
30歲 跟隨曹興誠出來創立聯電,擔任業務經理
39歲 擔任聯電總經理
48歲 擔任聯電董事長,完成聯電五合一
49歲 回任聯電副董事長
54歲 因和艦案請辭,成為聯電榮譽副董事長
57歲 擔任TMC籌備小組召集人


相關文章:
1. 馬英九的「不救DRAM 不配當總統」原來是「空穴來風」
2. 馬政府與集邦科技「憑空抓藥」來的TMC34.4%全球市占率
3. 馬政府藉企業紓困,在救中國的經濟、解決中國的失業問題!

2009-03-12

笑話轉貼:可惡的小吃店

幾個年頭的蕭條,我別無選擇的從魚翅牛排館轉到路邊小吃店。各種小吃店提供各色台灣小吃,其實都物美價廉,也比較符合我的Style。

但是,並非所有小吃店都值得讚揚。

這裡我就要揭發這家可惡的店,店老闆的態度甚為惡劣。

這是位於中華路夜市,一家不甚起眼的小吃店。

傍晚時分,我飢腸轆轆來到此。

看著貼在牆上沒有標示價錢的菜色,我坐了下來:『老闆! 來份...哦...臭鹹肉 』。

那傢伙臭著臉:『沒有 』。

我肚子真的很餓:『那...先來個....麵粉凍 好了』。

那傢伙依然:『也沒有』。

我想,那就先喝湯吧:『那來碗....腐肉湯 吧!』。

他口氣越來越惡劣:『對不起,沒有!! 』。

我已經不太高興了:『捲雞雞...呢! 』。

他居然對我大吼:『沒有!! 你點的都沒有!!!! 』。

我忍不住從矮凳子上跳起來,指著牆上的菜色破口大罵:
『你這是什麼店!? 什麼都沒有,敢貼出來就要燒出來給客人。 』

接著,我頭也不回的轉頭就走。
我發誓,再也不踏進這家店一步,真─────的

本文引用自http://hsiang0614.googlepages.com/joke.htm

2009-03-11

馬英九的「不救DRAM 不配當總統」原來是「空穴來風」

英九2008年12月30日曾承諾要救DRAM產業:「如果一個國家領導人對此視而不見,我不配當總統!.....不能因為DRAM的負責人住豪宅開名車就不救,政府是在救產業救勞工」;但負責成立TMC的宣明智昨天卻說:TMC不是主導DRAM業整併的公司,短期不會與國內任何DRAM廠有關連,而是「各做各的事」,也就是說TMC不整併台灣DRAM廠、馬政府也不予紓困。DRAM業者聞訊全面跳腳,紛紛採取自救措施。比之尹啟銘說「股市上二萬點是玩笑話」,那馬英九說過的「不救DRAM 不配當總統」、不就是「子虛烏有、空穴來風」(馬英九否認與巧克力有性愛光碟時說過的話)!

我們要問的是,宣明智只想耗資300億成立一個不建工廠的新DRAM公司是要幹什麼?當昨日記者問及與國外DRAM大廠的合作方式,宣明智說:「將藉由合作建立自有技術,再移轉給國內DRAM業者」。原來TMC的定位是要當DRAM的技術掮客。可是國內廠商早就分別與美光及爾必達建立良好的技術轉移關係,何需再由政府成立一個新公司來主導技術轉移?莫非其中有鬼?

我們先回顧聯電的和艦案:在2001年間,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罔顧政府法令和聯電股東權益,透過第三地,在中國蘇州設立和艦八吋晶圓廠,以聯電資產協助中國和艦科技公司籌資、建廠、營運等情事;雖由檢察官起訴,但在2008年12月31日經二審仍判無罪。聯電財務長兼發言人劉啟東知道判決結果後,還希望政府能使聯電持股和艦儘速合法化。

而且若你還沒有忘記的話,馬英九2008年7月10日曾說:「政府過去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英特爾(INTEL )二○○七年宣布在大陸成立十二吋晶圓廠,生產的是更高的九十或六十五奈米製程。如果美國可以容許英特爾到中國,台灣進一步開放應該是合理而必要的政策」,等於宣示馬政府要開放十二吋晶圓廠赴中國投資。當時馬政府規劃九月鬆綁,財經學者就曾提出警告:「晶圓半導體是台灣傲視全球的高科技產業,若要再開放更高階製程西進,必須要有完整評估、配套措施與嚴格把關,否則,台灣半導體王國地位將拱手讓給中國」。後來沒看到進一步的消息。

如今宣明智所要取得的就是DRAM的十二吋晶圓技術,以宣明智的上述經驗、與中國高官的關係、再加上馬英九要開放十二吋晶圓製程西進的意圖,宣明智既然宣稱要替廠商主導技術轉移,當然也有可能將取得的技術偷偷轉移給中國,而TMC這個公司不就是要執行馬英九讓十二吋晶圓製程西進的政策?換句話說,他是要拿我們的存款跟美光及爾必達買得技術,再將技術轉賣給中國?也就是說,最終將台灣半導體王國地位拱手讓給中國?

稍後我又查到:泛聯電集團長久以來就想重返DRAM產業的計劃,而2008年3月中國半導體界即傳出,聯電位在蘇州的友好企業和艦科技,與DRAM大廠爾必達合資的12吋廠將落腳蘇州,初期投資20億美元,由蘇州政府出資一半;爾必達的計劃是,著手興建一座12吋晶圓廠;預定2010年第 1季投產,初估每月生產量 4萬片,而後逐步擴產至 8萬片。晶圓廠起初將採用目前最先進的50奈米製程技術,未來則計畫移轉至40奈米。Elpida將負責銷售所有該廠生產的DRAM。

TMC的這三百億台幣無異是要資助中國建立記憶體工業,再回過頭來打擊台灣的DRAM產業,有了中國和艦與爾必達在蘇州合資的晶圓廠,TMC當然不用開工廠就有產能了。

相關文章:
1. 馬政府與集邦科技「憑空抓藥」來的TMC34.4%全球市占率
2. 馬政府藉企業紓困,在救中國的經濟、解決中國的失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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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反匿名攻訐」標籤引用自Jas9 Taipei部落格的「反匿名攻訐」


反匿名攻訐


以下節錄其文重要段落:

受到匿名攻訐的網路使用者可以怎麼對付匿名攻訐呢?這裡整理了三種作法,有機會隨時更新,同時也歡迎所有網路使用者提供各方建言以遏止匿名攻訐:

串聯:你可以在你的部落格置放本文提供的串聯貼紙,作為一種嚇阻與宣告。
回報:你可以點擊串聯貼紙連回本文,留言回報你所遭受的攻訐事件,讓攻訐事件有機會廣受公評。
報案:你可以直接網路報案,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要求刑事警查局進行必要調查。
群起攻之:就算循法律途徑也討不回公道,透過網路公評依然能行網路私刑。

以下則為上述作法的實際細節:

1)串聯語法:見上述引用連結。

2)報案:

部落格的個人代表特性使得被攻訐對象的認定明確,只要留言內容涉及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所規範項,即可網路線上檢舉報案。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2009-03-04

馬政府與集邦科技「憑空抓藥」來的TMC34.4%全球市占率

邦科技3月5日搶先石破天驚的預估:經濟部計劃成立的台灣記憶體公司(TMC)2009年的產能市佔率將達到34.40% 、為全球之首。奇怪的是,看不到此報導有任何數據推論的依據,對一個號稱專業的科技媒體而言,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這個新聞是在經濟部長尹啟銘與召集人宣明智出面舉行記者會後沒有幾個小時就出現了,但我們從記者會得到的訊息是「目前連細節都不清楚」,宣明智只提出DRAM產業再造的時程,預定三個月內與美光、爾必達完成協商談判,六個月內正式成立公司,展開研發與設計工作;他還說,短期內,看不到新公司自己要蓋廠的必要。我們倒可先從這個媒體過去對DRAM產業的報導狀況,來檢視這篇特別報導。

2008年第四季市佔率台灣美國日本韓國德國
以各國版圖來分11.8%17.3%16.2%46.3%8.1%
以DRAM生產工廠為基準計算營收來分23.2%16.9%11.1%44.8%4%

舉例而言,集邦科技於今年二月下旬才統計出各國去年第四季的市佔率,由於台系DRAM廠大減產,由第三季的16.2%下滑至11.8%,下滑幅度約4.4%,而美系及日系廠商仍各有17.3%及16.2%的市佔率,且韓系廠商仍是DRAM產業的盟主,市佔率高達46.3%;若以DRAM生產工廠為基準計算營收來分析,代工生產業務比重較大的台系廠商,第四季市佔率為23.2%。此項報導還特別解釋集邦科技是如何推算出這些數據,這與前項報導之輕忽有如天壤之別,台灣DRAM整合後又如何從僅佔11.8%的情況下,在未來不到一年之內便讓市佔率躍升三倍之多(34.40%)?即使德國大廠奇夢達宣布破產,其訂單來源未必都會轉投台灣的DRAM廠,更何況是才在籌備中、技術沒有著落、團隊成員付之闕如、且沒有工廠的「夢幻」公司。

就技術而言,另有篇報導指出,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和海力士(Hynix)56奈米和54奈米世代的DRAM製程在2008年底前確定步入量產,而爾必達(Elpida)也宣布65奈米微縮版在2008年底前量產,且不但在爾必達的廣島廠導入,也同步導入力晶和瑞晶;南科和茂德則分別在2009年初導入美光(Micron)68奈米和海力士的54奈米應戰。日廠爾必達的65奈米微縮版,所產出的顆粒數目較原先版本多出20%;但韓商的5X奈米製程,比6X奈米製程硬是多出30%~40%的顆粒數。也就是說,台灣並無研發先進技術的能力,過去台灣廠商只是以代工取得技術轉移,未來TMC即使與美系或日系廠商達成協議順利轉移技術(6X奈米製程),或是最後也取得5X奈米製程技術,產能與技術仍然落後韓國的廠商(已用5X奈米製程量產),而且成本也會高於韓廠。

而路透社專欄作家Eric Auchard(見其背景)則在3月3日直言,台灣的DRAM拯救計劃無法抑制衰退,只是一個充滿國家驕傲的緩和劑及延長解決DRAM產能過剩的問題。他認為台系廠商的市佔率小於15%,而三星、海力士、爾必達及美光合佔75%,其中三星就佔有幾乎三分之一,台廠根本無法取得領先地位;與其投資DRAM廠,不如集中資源支持佔有優勢的代工晶片製造(如台積電)和PC設計及市場行銷(如宏碁及華碩)。

而劉兆玄3月6日晚上隨即安排上中天新聞專訪說道,取得關鍵技術後、兩年後即可看到成果;劉兆玄的這段說明等於打了集邦科技一巴掌,證明集邦科技這篇報導TMC在2009年的產能市佔率就能達到34.40%,根本是在拍馬政府的馬屁、為馬政府的政策宣傳,專門在欺騙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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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邦科技董事長:劉炯朗

劉炯朗先生,1956年畢業於台灣成功大學,於1960年及1962年分別取得美國麻省理工學院電腦碩士及博士學位,之後曾經執教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伊利諾大學等,並於1998至2002年間擔任台灣清華大學校長一職。

除此之外,劉炯朗先生也是國際知名的電腦資訊學者,對於即時系統、電腦輔助設計、VLSI佈局、組合最佳化、離散數學等領域均有傑出貢獻,先後當選美國電子電機工程師學會(IEEE)院士、美國電腦協會(ACM)傑出會員,並於2000年獲選為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

劉炯朗先生現為集邦科技董事長、台灣清華大學榮譽講座教授與香港城市大學訪問學者。

2009-03-01

我們不該質問馬英九有沒有通姦嗎?

吳敦義爆料馬英九留美期間有男性密友

《今日新聞》2月27日的報導看到,李敖先前上陳文茜的節目曾說:「金溥聰和馬英九是『斷背山』,周美青和馬英九是玩假的!」;後來陳文茜覺得不妥,才把這段勁爆的內容剪掉。原來馬英九是gay,在政壇上早已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吳敦義2005年9月12日以「人間極品」這句話形容馬英九時,便引起大家的疑問:「吳敦義說馬英九是『人間極品』,是什麼意思?」。當時馬經作者曾韋禎投書自由時報便寫到:「『人間極品』一般是用來形容食物、物品;會用在人的身上,通常是形容女優或是妓女。很少看到有人拿『人間極品』來形容一個人的,是吳敦義覺得馬英九很好吃,還是吳敦義看到馬英九就興奮起來了?」,現在因為馬與巧克力的光碟之事曝光,大家總算恍然大悟,吳敦義根本不是拍馬屁、原來是 "另有涵意" 。

李敖上節目被剪掉的談話片段重現,立即讓馬英九的「私德」變成可受公評之事,已經不是單純的性向問題而已。諷刺的是,馬英九一向把儒家的道德掛在嘴上,如2006年10月30日表示「先期透過『道德』約束.....其次提高公務人員待遇,讓公務人員可以養廉.....」;2006年4月4日更要求青年團成員「若從政應將『道德』放在優先地位,『有道德始成國家』……」。當馬英九屢以道德要求別人時,他自己是否也遵守道德規範?一般人對馬英九是不是喜歡男人沒有興趣,但我們要質問的是:在婚姻的約束下,馬英九有沒有與人通姦?若馬英九連夫妻人倫都不顧,違反他自己口中的道德標準,如何能領導一個國家?又如何做為一個國家的典範?

舉例而言,前美國總統柯林頓與魯溫絲基通姦、而在任內被迫接受司法調查;他沒因性醜聞立即下台,是因為當時美國經濟還有起色,然而他的民主黨在隨後的總統大選也選輸了。反觀把台灣經濟搞爛的馬英九,要自行坦承劈腿、還是要接受獨立檢察官調查?還有,2004年美國新澤西州州長麥格瑞維因承認同性戀婚外情而自動請辭,馬英九要不要比照辦理?不然,國內也有前例,城仲模和女子被發現一起上汽車旅館,而辭去大法官和司法院副院長2項職務,而馬英九的性醜聞曝光,難道不該下台嗎?

另外,衛生署自1994年起即限制同性戀、雙性戀不得捐血;衛生署網頁的「捐血者健康標準」中,第五條更明訂 "男性間性行為者" ,永不得捐血。而馬英九自己承認自1986年便開始捐血,至2008年7月23日止共捐出178袋(超過1萬CC的血);他曾說,「他過去捐血之後,走在街上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中間可能就有一位用過他的血,那種感覺很好、很溫暖」。然而巧克力在2004年因得到梅毒被驅逐出境,但媒體報導(見吳敦義爆料)馬英九在紐約念書的時候,便跟巧克力是密友,兩人的關係早在馬英九在1974年到紐約後就有了。可是這三十年內輸到馬英九血的人,你會覺得「那種感覺很好、很溫暖」嗎?還是全身起雞皮疙瘩?又有多少人得到馬英九的血、而不知道馬英九的癖好?

可是有一個疑點要釐清的是,吳敦義的爆料(見文章頂端的影片)有一個時間點上的問題。媒體描述「巧克力現年41歲」,若三十年前就認識馬英九,巧克力那時不到十歲,那就直指馬英九有「戀童」的嗜好,但吳敦義承認是出來打預防針的、不是落井下石,所以我認為吳敦義有可能是故意誤導馬英九與巧克力交往的時間點;媒體稱巧克力「在台灣居住16年」,那他在台灣的時間大約在1988~2004年,而馬英九當台北市長的時間是1998~2006年(年年主辦同性戀婚禮),也就是說他們倆人交往最有可能的時間是在1998~2004年,除非馬英九真的有「戀童」癖。

巧克力的妻子張瑋津受媒體訪問「有無該光碟、內容如何」時,先要媒體去問馬英九及馬大選核心幕僚金溥聰;接著又說,去問謝陣營看有無此事;她還呼籲馬拿出社會的制高點、男子漢的GUTS。難到我們不該質問馬英九有沒有通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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