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8

詭異!鎷英九提核四公投案,怎麼國民黨立委都沒背書?

鎷英九公開表態要商轉核四後,下令國民黨智庫操刀「你是否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公投題目與主文,再交由國民黨立院團書記長賴士葆頒佈「鎷」旨,卻不是由「號稱提案人」的李慶華,或是「號稱反核立委」的丁守中草擬公投題目與主文。更好笑的是,李慶華說他是提案人,他的名字卻沒有出現在提案的文件上;而主文內所用的提案單位是「立法院」,卻不是「某某國民黨立委」領銜提案或是以「國民黨立院黨團」掛名。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就證實,公投主文就是來自「上面」,違反「公投法」第13條;李慶華竟然還好意思說,要找在野黨連署,這個情況有如:「鎷英九強姦立法院,李慶華牽猴子」。

如同我前一篇文章的判斷,鎷英九等於是提前放棄在立法院提核四公投案!理由就是,既然國民黨立院黨團或立法委員的名字都不在核四公投案的文件上,就表示所有的國民黨立法委員,都沒有對鎷英九主導的核四公投案背書。而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八條規定,公投案需有十人以上連署,「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擁核的所有國民黨立法委員若提「你是否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這樣的公投,就是違反規定。

若是反核的在野黨立委去連署這個公投,就是頭腦壞掉,落入鎷英九的陷阱,變成他的人頭。不過,在野黨也不是毫無反制之力,如台聯黨主席黃昆輝就呼籲在野黨,絕不能跳進國民黨的陷阱跟著起舞,並強調台聯一定會杯葛到底;要有誠意進行核四公投,就先通過「逃命圈公投條款」。同樣的道理,民進黨也可以依樣畫葫蘆,要求國民黨立委先提案通過降低公投門檻;或者乾脆要求國民黨立委提出「廢除核電」的動議案,並予以通過。

另外,李慶華特別提到他擔任提案人的理由,「他平時不僅關切核四的安全問題,他也是抱持反對繼續興建核四廠的立場,他一直抱持反對繼續興建核四、不支持增加預算的立場。」核四預算在2011年6月13日追加140億與2012年12月14日追加102億的表決,李慶華都落跑、沒有投反對票。還有,被媒體號稱「反核立委」的丁守中與羅淑蕾,2011年時都投贊成票;2012年時丁守中雖投反對票,羅淑蕾也跟李慶華一樣落跑。

此外,2000年10月27日陳水扁雖下令停建核四,但在2001年1月30日立法院第四屆第四會期第一次臨時會,國民黨、親民黨、新黨黨團及無黨籍聯盟即結盟,並由立法委員鄭永金等91人提動議案,最終以135:70的比數表決通過決議,立即復工續建核能四廠。丁守中與李慶華那時分別是國民黨與新黨立委,不要跟我說,你們那時不在那135個贊成核四續建的名單之中。

2011年6月13日追加140億核四預算與2012年12月14日追加102億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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