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壹週刊》指林朝鑫在走路工集結的二二八公園,就與領錢的臨時演員陳奕顯交談過;在現場發錢的梁惠麗也指出,在二二八公園看到林朝鑫。《時報周刊》特調中心的最新澄清報導,顯然無法替林脫罪;
二、這次《時報周刊》特調中心描述劉洪福主導採訪走路工的情節,與日前林朝鑫受訪不同的媒體時,有很大的出入。如8月2日林受訪《蘋果日報》記者時陳述,「《時周》很重視旺中案,所以當天派很多記者去,湊巧《時周》、中視和中天記者都有問到有學生透露有走路工,才會一路跟拍。」面對自家記者的詢問卻有不同的說法,「當天他們進行採訪,看到抗議學生有人戴口罩,有人戴面具,問問題也三緘其口,甚至連校名都不提供,根據他多年跑學運的經驗,認為事有蹊蹺,才會由攝影一路跟拍,查出背後發放走路工情形。」
三、《蘋果日報》追蹤發現,當天執勤的中正一分局分局18員警,沒人知道學生在228公園集結,也沒人提到走路工一事,更無人認識劉洪福,《時報周刊》的此則澄清報導,有可能大多是捏造的。
四、BillyPan也找出林朝鑫前言不對後語,他7月27日在《中天電視》政論節目的陳述,他本人是當天早上9點多就在現場,不同於此次《時報周刊》特調中心所說的,劉洪福通知後、下午2點許才到場。
由「林朝鑫強調根據自己多年的經驗,主動派人跟拍走路工」,到變成由「劉洪福主導」;先前「《時周》、中視和中天記者都有問到有學生透露有走路工」的說法,改為「劉洪福聽到警方傳言」;林朝鑫現身現場的時間,也從「早上9點多」,換做「下午2點許」,這些現象都顯示,不只林想卸責脫身,其與《時報周刊》特調中心的報導都只用部分的事實捏造新聞,他們的說法隨時會改變,真相需由第三方或《時報周刊》提告《壹週刊》來釐清,但問題是,《時報周刊》敢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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