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4

壹週刊對陳致中的惡意新聞操作

次壹週刊的爆料,不難看出其惡意的新聞操作。《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承認沒有拍到陳致中,到目前所列舉的證據,只有「妮可」的片面之詞,卻僅以拍到陳致中的座車作為推論的唯一依據;而其所持錄音帶,並無法證實為陳致中的聲音。若拿他們拍吳育昇的水準來比較,既然《壹週刊》派人長期跟蹤陳致中,應該會從頭跟到尾、詳細記錄陳致中座車移動的路線,並有拍到車中人,當然也會掌握車中人的行蹤及在高雄暫時落腳之處才是,這是第一個疑點。換句話說,我們可以大膽推測:他們當然有拍到人,但不是陳致中。

第二個疑點是,孫仲瑜也不是公眾人物,為什麼孫仲瑜沒有馬賽克,反而要特別馬賽克「妮可」?第三個疑點是,邱銘輝說特意拍「妮可」穿胸罩照片、是為了證實她是性工作者,那照此邏輯,購物台展示胸罩的models,不就都成了性工作者?甚至馬英九在總統府展示陶瓷製的女性胸罩及內褲 (見下圖),也因此可以指稱「妮可馬」為性工作者?總統府為「妓女戶」?邱銘輝這樣不合理的硬拗,不就令人懷疑《壹週刊》是與「妮可」合作,故意製造假新聞?


壹傳媒旗下顯然暗藏有對馬英九極為友善、對陳水扁卻口誅筆伐的新聞製造小組,如蘋果日報6月17日以誣蔑陳水扁要選立委為題,使用頭版頭民調綠營反彈及對陳水扁個人特質的凌辱等全套伺候,18日還狗尾續貂、再加碼一篇社論,然而賴清德立委任期過半,根本無法補選。這次報導陳致中也是同樣手法,7月22日使用四篇頭條要聞報導,包括三篇特稿 (陳致中妮可及陳之友人林偉斌) 及民調,23日再加碼三篇頭條要聞 (陳致中要妮可對質名嘴:早有人兜售錄音帶周刊說陳花5千 恩客:妮可才4千 ),然而《壹週刊》這次根本沒拍到陳致中照片,反而倒像是刻意在捏造假新聞,還以 "封面故事" 處理捏造的陳致中故事。

對照對同期《壹週刊》也刊登馬以南為其小叔馮丹白關說校長職位的報導(見下圖),《壹週刊》對馬以南的關說只放小圖在封面,蘋果日報22日則僅用一條排在後面、歸為政治類的新聞輕輕帶過。壹傳媒這樣的不平衡處理,很可能是在掩蓋這件馬氏家族的醜聞;甚至是替馬政府強徵大埔農地、ECFA強渡關山等爭議、警官涉入翁奇楠命案及法官集體收賄等不利馬政府執政轉移焦點,與影響五都選情之新聞操作?!

P.S.
1. 陳致中的車子召妓!
競選期間爆候選人緋色醜聞的料,是選戰最有殺傷力的刺客手法,也是政治慣伎;《壹》週刊封面故事〈驚爆陳致中召妓〉已夠聳動了,標題上再補上「背叛黃睿靚」的道德訴求,絕對可以達到「一槍斃命」。

然而,這是不成故事的故事,全然無效;無論從媒體專業或從政治效應來看,都是負面教材。《壹》週刊有沒有跟拍?有!有沒有拍到「真相」?沒有。披露出來的四張連環照片,最多是「陳致中的車子召妓」,沒有任何證據入陳致中於罪。即使《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接受媒體訪問也不諱言確實沒有拍到陳致中本人照片,「有拍到的話,早就登出來了。」指控他人「召妓」沒有拍到「本人」,卻掰出人地事的細節來!這才是核心問題。

2. 採訪該篇報導的《壹週刊》社會組主任陳肅瑜前晚在「臉書」(facebook)寫下:「當晚該開車撞阿中的銀色凌志,然後在(再)拖他下來毒打一頓,以報他讓本人在車上苦等半年的不爽。」陳肅瑜昨向《蘋果》證實,確實跟拍陳致中半年,但表示社方對記者下封口令,不能透露細節。《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則說:「不再做任何回應。」

對於當天未拍到關鍵召妓車內的人,陳肅瑜在臉書上寫道:「學攝影近20載,不會俗稱的『隔空拍照』。」並提到:「下周三你(陳致中)阿母會到土城殺了你的老背,因為你會說:『真的我有一個弟弟,跟我長的一模一樣。』」預告週刊本周三還會有新內容。但在《蘋果》查證後,陳肅瑜隨即關閉臉書。

陳肅瑜的友人指出,陳肅瑜上周二在《壹週刊》出刊前一晚即在臉書上po文:「這應該是我職業生涯代表作,一個記者一輩子幹這樣一條,夠本了。」

3. 星期人物:陳致中 王子變青蛙 2010年07月25日蘋果日報 ◎記者張麗娜、顏振凱
以扁幕僚為名,指稱陳致中受溺愛學會端架子,宛如人格謀殺。

4. 林瑞圖爆 陳致中新婚就找小姐 2010年07月25日蘋果日報
繼續傳播不實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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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沒拍到本人 才找其他證據 2010-07-23 中國時報【曾薏蘋/台北報導】

陳致中昨天說要控告《壹週刊》,並提出多項疑點要《壹週刊》說明。《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昨天表示,他們確實沒有拍到陳致中本人的照片。「有拍到的話,早就登出來了」,不過他強調,從照片陳致中的車子、當事人的說法及很像陳致中錄音帶的時間點,「實在太巧了」。

《壹週刊》這則新聞是否買來的?邱銘輝否認,「我們沒買,是有人提供資料」。他說,根據有人提供的資料,再派人跟拍。

由於外界質疑,《壹週刊》這次對「妮可」似乎有特別待遇,臉部用馬賽克處理,是否雙方有「合作」關係。邱銘輝認為,和以前沒有不一樣;「妮可」是性工作者,不是公眾人物,通常《壹週刊》都會在這些人臉部打馬賽克,「對『妮可』我們沒有特別優惠」

至於周刊有張照片,「妮可」僅穿胸罩,像是得到「妮可」同意拍攝,一點也不像偷拍。邱銘輝解釋,穿胸罩拍那一張,是為了證明,「妮可」確實是性工作者。

《壹週刊》掌握四個錄音檔,是否確定是陳致中的聲音?邱銘輝說,錄音帶取得後,他們一度想送鑑定,但是台灣沒有這樣的機構,想送到國外,卻又費用太高而作罷,雖然幾乎能肯定錄音帶的收音是陳致中,但《壹週刊》登出時,還是用了「疑似」兩個字。

邱銘輝強調,當初他們說有四個錄音檔的用意,並非用此證明召妓者是否為陳致中,而是用來證明照片、打電話召妓的時間點。

對於陳致中的質疑,邱銘輝承認,他們確實沒有拍到陳致中本人。三周前,他們拍到陳致中的車子、車號及女人的照片後,就是因為沒有直接拍到陳致中本人,所以才會花那麼多時間找其他證據佐證。「他質疑這一點,我可以接受。」

邱銘輝強調,他們拍到有陳致中的車子去開房間的照片,還有當事人「妮可」指證歷歷,及開房間前半小時和應召站聯絡的錄音帶,以一個新聞工作者能夠查證到此,已經盡到責任了。

至於下一期《壹週刊》,還會有後續內容?邱銘輝表示,有些內容還在查證,目前無法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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