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合理解釋,就是黃世銘進行長期非法的監聽政敵、行政調查及將法務部長移送監察院等作為,都是馬英九交辦的,否則,黃何需越級向馬報告?但即使是有馬下令,非其職權卻照辦,就是非法濫權。馬推黃出來開記者會代言,只是放煙霧彈,想轉移媒體及民眾究責的注意力,可惜因黃的身份而無法盡釋眾人之疑。馬本身無法置身事外,終究要自己出來說明,是不是你下令檢察總長做這些違法濫權的事?不要再當藏鏡人躲在後面操弄司法了。
馬英九替自己特別費案關說的證據:
2007年8月16日的《聯合報》報導,時任中央政策會執行長的曾永權,傍晚與立法院長王金平會面,希望由王出面,對於馬英九的特別費一案,勸侯寬仁不要再上訴,但被王拒絕。同一天的TVBS新聞,國民黨立院黨團也是由曾永權帶隊,施壓當時的檢察總統陳聰明,表明要求侯寬仁不要上訴!
如馬英九自己所言:
*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是關說呢?
*這是侵犯司法獨立最嚴重的一件事!
*這也是台灣民主政治法治發展最恥辱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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