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我也對馬英九非法監聽的「嚴正聲明」

據通訊保障監察法第5條規定,監聽必須符合3年以上的重罪原則,但如特偵組所言,曾勇夫等人是涉及行政責任,沒有刑責,因此屬行政調查;既不是重罪,更連犯罪都稱不上,根本不符監聽原則,該項監聽已經違法。況且,既然是行政調查,更沒有道理由「下級的特偵組調查上級法務部」。此外,特偵組也承認,檢察總長黃世銘拿著非法監聽的資料,向馬英九洩漏偵查的結果;而馬當天沒有迴避,反而直接參與個案,然後由特偵組非法公佈所監聽的譯文,更是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共犯。

鄉民APPA分析柯建銘全民電通案:

全民電通是啥弊案???是A國家的公款?是強盜搶劫公司債權?也不是。是民間的公司股東的借債,不是政府間的侵占公款的弊案。

柯建銘被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今年6月18日更一審,卻採用翻供證人的證詞,改認定這1200萬元是柯向全民電通的借款,且至今全民電通仍握有債權,並未受損,因此改判柯無罪,全案因高檢署未上訴而無罪定讞。

依照公司法,債權沒有消滅,錢還在。

為何你國民黨死咬柯?死殘爛打,還涉嫌濫權起訴,枉法裁判?
如果這樣不算是政治報復,強姦司法,還算啥?

為何要借用公司會計法,死殘爛打死咬柯?官司打了幾十年,還不時地提出來製造新聞,消費幾下?
為何這單純公司借貸,債權沒有消滅,也可變成國民黨,轟死立法院長,法務部長,黨鞭的藉口??

那請問014,與賴素如,871,完全濫權瀆職,你馬英九為何不披麻帶孝的哭爸死母哀號,也來哭喊司法關說?
你還真的無恥耍賴到極點,真正的官商勾結大弊案,你國民黨不涉嫌司法關說嗎??為何不起訴判處重刑??

若非馬英九直接下令,黃世銘何需向馬報告?並進行原是應該「上對下」的行政調查?若不是馬為了政治鬥爭,黃何需對馬的政敵柯建銘與王金平長期非法監聽?甚至非法公開監聽內容?若不是獨裁,馬何需一再向全國人民承諾要杜絕非法監聽?而自己卻恣意妄為?


以下是我改寫他定調立法院王金平院長「關說醜聞」的公開聲明

非法監聽是台灣民主發展恥辱全文

各位電腦前面的國人同胞大家好,自從最高檢檢特偵組證實總統馬英九下令非法監聽以來,已經進入第三天,經過三天的思考,我決定發表這份沉痛的聲明。

總統馬英九為了最大在野黨黨鞭的司法案件非法監聽立法院長及在野黨鞭,這是侵犯司法獨立最嚴重的一件事,也是台灣民主政治法治發展最恥辱的一天如果我們不能嚴重面對這樣的弊案,台灣將走上無限沉淪的處境。

曾經,呂秀蓮呼籲總統馬英九儘快公開說明之後,人在國內的馬英九開了記者會,除了拒絕說明他非法監聽的原因外,也證實了他涉入司法個案。

但我們可以問自己,如果這不是非法監聽,那什麼才是非法監聽? 如果有權勢的人都可以非法監聽影響司法,那麼一般平民要如何期待司法保障公平正義? 有人說,非法監聽的文化存在已久,但非法監聽本來就是台灣民眾深惡痛絕的行為,尤其當非法監聽被用於政治鬥爭的時候,我們更應該堅守那條紅線,在抗拒政治干預、非法監聽案件這件事情上,沒有任何灰色地帶,也不容我們猶豫妥協。如果這件事情沒有一個交代,那豈不是意味著總統非法監聽政敵沒有關係,如果總統可以非法監聽,那麼立法委員,市府議員乃至於行政官員等等是不是也都可以非法監聽政敵?

此刻,我的心情沉重無比,我充份了解這是台灣民主法治何去何從的關鍵選擇,此時此刻的台灣已經站在一個價值選擇的關鍵時刻,這件事情接下來的發展,對台灣未來民主發展將會有巨大而深遠的影響。我們是要讓非法監聽成為常態,還是破解非法監聽? 我們要眼睜睜看著台灣司法淪入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情境? 還是要藉著這個事情樹立一個典範?讓後人知道我們堅持民主法治的價值? 這個事情沒有和稀泥的空間。

如果總統涉入非法監聽,妨害司法公正,將是民主政治非常嚴重的恥辱,足以摧毀國人對司法的信心,在這個關鍵時刻,全體台灣人民必須選擇,我們要繼續容忍這樣的行為,還是要勇敢的站出來說,我們站在反對非法監聽文化的一方,身為公民,我無從迴避,必須挺身而出,也呼籲全國民眾堅定護衛台灣的民主化。

若真要追究司法關說侵犯司法獨立,馬英九為何在2010年11月9日宴請司法首長,可以特別針對二次金改個案,扁家及企業負責人一審全判無罪,表示不符合社會期待?馬不就是「以身作賊」,關說干預司法、侵犯司法獨立嗎?

還有,2007年8月16日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銜命,要求王金平關說侯寬仁放棄上訴;同一天,國民黨立院黨團又由曾永權帶隊,施壓檢察總長陳聰明,直接表明要求侯寬仁不要上訴!若是真的痛恨非法關說的馬英九,要不要一起在9月11日的考紀會處理自己?

馬英九定調王金平關說是台灣民主發展恥辱全文

各位電視機前的國人同胞大家好,自從最高檢檢特偵組揭發立法院長關說非法個案以來,已經進入第三天,經過三天的思考,我決定發表這份沉痛的聲明。

立法院長為了最大在野黨黨鞭的司法案件關說法務部長及台高檢檢察長,這是侵犯司法獨立最嚴重的一件事,也是台灣民主政治法治發展最恥辱的一天如果我們不能嚴重面對這樣的弊案,台灣將走上無限沉淪的處境。

曾經,我呼籲王金平院長盡快回國說明之後,人在國外的王院長打電話給我,除了說明他無法立刻回國的原因外,也解釋他並沒有關說司法個案,他只是在安慰柯建銘總召,並且曾勇夫部長幫忙處理,這個作法談不上關說。

但我們可以問自己,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 如果有權勢的人都可以關說影響司法,那麼一般平民要如何期待司法保障公平正義? 有人說,政治關說的文化存在已久,但政治關說本來就是台灣民眾深惡痛絕的行為,尤其當關說的事情是司法個案的時候,我們更應該堅守那條紅線,在抗拒政治干預、關說司法案件這件事情上,沒有任何灰色地帶,也不容我們猶豫妥協。如果這件事情沒有一個交代,那豈不是意味著司立法院長關說個案沒有關係,如果立法院長可以關說司法,那麼立法委員,市府議員乃至於行政官員等等是不是也都可以關說司法個案?

此刻,我的心情沉重無比,我充份了解這是台灣民主法治何去何從的關鍵選擇,此時此刻的台灣已經站在一個價值選擇的關鍵時刻,這件事情接下來的發展,對台灣未來民主發展將會有巨大而深遠的影響。我們是要讓關說司法成為常態,還是破解關說司法? 我們要眼睜睜看著台灣司法淪入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情境? 還是要藉著這個事情樹立一個典範?讓後人知道我們堅持民主法治的價值? 這個事情沒有和稀泥的空間。

如果立法院長涉入司法關說,妨害司法公正,將是民主政治非常嚴重的恥辱,足以摧毀國人對司法的信心,在這個關鍵時刻,全體台灣人民必須選擇,我們要繼續容忍這樣的行為,還是要勇敢的站出來說,我們站在拒絕關說司法文化的一方,身為總統,我無從迴避,必須挺身而出,也呼籲全國民眾堅定護衛台灣的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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