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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國54至99年尚有法令依據,99年後已無法源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已於99年刪除該項法令依據
◎54年06月11日修正版/第18條
『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
◎68年06月04日修正版/第18條
『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
◎84年04月26日修正版/第26條 ※84年實施退撫新制
『領月退休金者,遇有臨時加發薪金時,月退休金亦得按比率支給』
◎99年11月10日因銓敘部認為不合時宜,刪除該款文字。
重點:「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多年來以《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為依據,比照現職人員加發薪金,自民國61年起開始發給,歷經多次修正都予保留,雖不合理但至少有所憑據。至99年修正刪除該依據,制度意義上代表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已被檢討後撤銷。
2.法源消失後行政院引釋字443、614續發,卻刻意忽略釋憲文重要但書
◎釋字第443號 『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規範之密度,自較限制人民權益者寬鬆,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乃屬當然』
◎釋字第614號 『給付行政措施...,惟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
重點: 釋字443、614案均明指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
3.行政院不僅避重就輕,更選擇性引用釋憲案,無視釋字282、299
◎釋字第282號 『…受領之待遇,均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自應分別以法律明定其適當之項目及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
◎釋字第299號 『待遇或報酬,無論名稱為何,均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
重點:釋字282、299乃處理無給職的國大代表,當年自訂辦法支領待遇,經釋憲後認屬違憲,應以法律明定。連國代所領報酬都要法律明定,何況是退休人員年終獎金!
4.領月退俸軍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年終慰問金總額達202億元
人員類別 支領人數(人) 發給數額(元)
政務人員 349 27808988
公務人員 115047 5149338611
教育人員 102764 5980911755
軍職人員 205588 8057861778
國營事業機構 22162 1019157000
合計 445910 20235078132
5.事件發展過程
2012年09月26日 立委管碧玲於交通委員會質詢毛治國時首度指出,交通部所屬國營事業的退休職人員年終慰問金及三節獎金,合計達十億餘元,此一退休職人員福利不僅非法定預算,且各事業機構間標準不一,政府應正視檢討。
2012年09月27日 工商時報『退休照領獎金 國營事業挨轟 交通部所屬單位每年三節加年終慰問金高達10億元,綠委要求檢討』
2012年10月11日 管碧玲於衛環委員會質詢潘世偉時,針對勞保基金虧損即將面臨破產,呼籲政府應積極思考將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每年202億,以宏觀調控思維移用撥補勞保基金虧損。
2012年10月15日 管碧玲於立法院預算總質詢時,向行政院長陳冲、主計長石素梅、人事長黃富源提出,質疑行政院領在99年底已無法源情形下,持續發予月退俸退休軍公教及國營事業機構人員之年終慰問金,高達202餘億元,不合法亦不合理。陳冲答覆『不清楚,會向考試院請教』。
2012年10月16日 自由時報頭版『軍公教退休照領年終 國庫年耗200億』
2012年10月16日 立法委員林淑芬接續向陳冲質詢。黃偉哲、邱志偉、羅淑蕾等立委於媒體受訪時亦撻伐。監察委員錢林慧君受訪時表示支持管碧玲的想法。
2012年10月16日 聯合晚報『月退年終慰問金修改? 陳冲:尊重考試院』
2012年10月16日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表示法令已刪除,年終慰問金還在發給,形成爭議。銓敘部尊重行政院。
2012年10月16日 傍晚管碧玲發布新聞稿呼籲馬英九應依據憲法啟動院際協商。
2012年10月17日 中國時報A4版『退休公務員年終慰問金 試院:找不到白紙黑字』若未來行政院人事總處將實行細則提交考試院院會討論,銓敘部會共同研議商討。
2012年10月17日 中午人事行政總處發布新聞稿『不一定須有法律...已形成慣例...應予維持』
2012年10月17日 「年終慰問金」正當性成為台北市議會質詢焦點。
2012年10月18日 蘋果日報『退休公僕領年終 政院拒刪 國庫年付200億 藍委痛批自肥』
2012年10月18日 蘇貞昌:過去民進黨執政時也疏忽了,沒做好,「現在既然發現問題,就應該懸崖勒馬」。
2012年10月19日 聯合報頭版『陳揆召集院會「會前會」 退休軍公教年終 排富、打折 年終慰問金惹議 「應該很快就會明朗」 不排除今赴立院備詢時就會有所宣示』
2012年10月19日 高雄市長陳菊籲中央進行通盤檢討與調整,以全國一致性的處理,呼應人民的訴求。
2012年10月19日 中午立法院表決民進黨、親民黨、台聯黨提案要求刪除明年度軍公教年終慰問金逾200億元,表決結果,出席96人,贊成45人,反對51人,提案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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