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5

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橋

週刊爆料,朱立倫在拜票行程中,都有兩名副閣揆時期的隨扈輪班負責朱立倫的維安任務:一名隨扈是李明鴻,另外一名是林柏宏,兩人編制分別在保六總隊第二警官隊機動組及第十三組;而警政署長王卓鈞為了朱立倫,大動作修改候選人警衛派遣的規定,讓這兩名由朱立倫擔任桃園縣長期間就一路跟隨的隨扈,在新規定下,免於歸建。王卓鈞誰能叫得動?想也知道是馬英九!修改候選人警衛派遣的規定,想必也是由馬英九下令的。

內政部長江宜樺隨即出來澄清,警政署七月初制定的「99年度直轄市長候選人安全警衛派遣規定」(警政署網站與Google都查不到),政黨提名確定的五都候選人可以向警方提出安全警衛的申請,目前除了朱立倫之外,民進黨大台南市長參選人賴清德也已申請了隨扈,因此沒有特權問題。江也說明,過去無論是中央部會首長、立法委員、民意代表、參選人,警政署都是以熟悉彼此為優先的原則來派遣隨扈,所以朱立倫特權沿用副閣揆時期的隨扈,也跟特權無關。

然而我們查2004年11月3日通過的「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卸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警衛,應於卸任後三個月內一次撤離。而朱立倫於5月17日辭行政院副院長職位,照此規定,兩名警衛應在8月17日歸建,然後須等到9月,以正式登記為作為市長候選人,才可再申請隨扈。檢視警政署的聲明稿,至99年7月22日才訂定「99年直轄市市長選舉候選人安全警衛派遣作業規定」,提前派遣隨扈警衛至獲政黨推薦之日起,以強化安全維護措施;朱立倫、黃昭順及賴清德等已依上述規定申請派遣,另蘇貞昌、蔡英文、蘇嘉全及郭添財均尚未提出申請,所以應無所謂「量身訂做」的問題。

然而,民進黨的候選人蔡英文表示並未收到通知此新規定,蘇貞昌則說目前不會申請;而賴清德還是在去年三合一選舉期間,因江欽良事件,接到恐嚇電話,才申請隨扈保護,與這次五都市長選舉的隨扈申請無關。所以可見這次江宜樺與警政署又都在公然說謊,以為將賴清德歸入,就能化解外界對國民黨與朱立倫濫用警力及警政署替朱立倫「量身訂做」新規定的質疑。


不僅如此,朱立倫也跟馬英九一模一樣、在7月25日當起路霸,那天朱帶著議員參選人、騎單車到新店市屈尺國小廣興分校,一行人浩浩蕩蕩、悠哉騎腳踏車,不過隊伍後頭,一名員警騎著摩托車,一路尾隨指揮交通,這還不誇張,隊伍所到之處,路旁還有員警站崗伺候,甚至還大動作攔下遊客車輛,交管長達5分鐘,讓許多遊客困在車陣當中,抱怨連連;反觀朱立倫一路談笑風生、無視被擋下來的人與車,事後他還說謊,參選數月以來,參加各種活動,從沒要求交管,他說自己也是第1次知道這種情形,經了解是有1名熱心的警員,做了這樣的動作,他強調不希望因此造成任何民怨。


這種任意揩公家的資源、脫離民眾、脫離基層的人,竟然還說「我就是基層小市民」;還有中央社每天替他宣傳,有聯合報替他做專訪 (見上圖),竟然還說他是「媒體弱勢」,真是無恥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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