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30

邱毅需要證明他不是豬

在藍營媒體與國民黨立委聯成一氣,接連兩個星期硬是要炒作壹週刊泡製的召妓事件,壹週刊既然指控陳致中,就須拿出致命的鐵證,沒想到拿不出來;時報周刊接著編故事說女主角逃到中國去避難,更讓人懷疑連女主角都像奇美小護士一樣是虛構的。整個事件看起來與國民黨黑金犯案後的逃亡作風極為雷同,更像是國民黨主導、轉移焦點的戲碼。

以下林偉斌28日晚上call in TVBS 2100的精彩片段,

「邱委員他說2/25是陳致中開的,所以7/2就是陳致中開的,這種邏輯,對不起啊,我講一個比較不禮貌的比喻,我們知道數學邏輯A=B,B=C,所以A=C。但是呢,豬是動物,邱毅先生也是動物 (因為人是動物),所以邱毅是豬嗎?我想應該不是嘛,所以不可以做這樣的比喻。」

依照TVBS 2100李濤們要求陳致中需要自己證明沒有召妓的邏輯,現在網友submarine同樣有「邱毅是豬?」的質疑。我們自然也可以要求邱毅拿出「他不是豬?」的證據。

林偉斌的這段話,請從影片7'10"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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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港香爐談召妓?刑事與民事? 陸念慈

看「案例」瞭解刑事與民事的差別:

第一個案例

2008年5月間,《壹週刊》第364期爆料指出,陳致中是亞太電信和德意志銀行之間的「掮客」,被陳致中告上法院,一審判決今(2010/02/08)出爐,陳致中勝訴,壹週刊須賠償新台幣7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該期《壹週刊》報導中,以「助外銀搞垮亞太,陳致中扮政商掮客」為封面故事標題,並將陳致中照片作為封面,內容撰寫陳致中主動接觸當時亞太電信高層,打探亞太與外商德意志銀行間的官司機密,藉此向德意志銀行收取傭金。陳致中認為上述報導不僅與事實不符,對他的名譽造成莫大損害,因此向《壹週刊》社長裴偉及撰稿記者、編輯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外加登報道歉。法官審理認為,《壹週刊》並未善盡查證義務,確實損及陳致中名譽,判決週刊敗訴,除應賠償陳致中70萬元,也必須在壹週刊及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等媒體刊登道歉啟事。

本案因為陳致中只告「民事」,舉證責任就落在壹週刊的身上,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壹週刊本來就該拿出切確證據的壹週刊,終於因為無法舉證而自食惡果,讓陳致中小賺一筆。當然,本案還可以上訴,在台灣無奇不有的法官之中,翻案也不無可能,不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告民事能夠勝出的機率絕對比告刑事來得大提告當然為了勝訴,更何況台灣已經爛到底的司法,從來也不是什麼「真相大白」的工具,所以提起民事訴訟,才是擺脫對方爛泥混仗的唯一之道


第二個案例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臺北6日電)根據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公佈的判決書表示,壹周刊於2008年8月28日的第379期報導中,指稱「前總統夫人吳淑珍疑收受3億多元,涉嫌與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恒隆,共同詐取SOGO經營權」;另外又在同年9月11日的第381期報導中,以「重辦SOGO禮券案,珍拿徐旭東後謝」爲標題,續寫太百經營權案。

遠百方面認爲壹周刊上述報導涉及侵害名譽,控告壹傳媒公司相關人等「加重誹謗」,並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告訴,要求連帶賠償新臺幣500萬元以及登報道歉等。刑事告訴部分,臺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爲壹傳媒公司並無故意侵害遠百名譽動機,於去年給予不起訴處分。至於民事告訴,法院審理後認爲壹周刊撰稿記者在報導前已經合理查證,而依查證所得資料的確足以認定其爲真實,對遠百並不構成侵權行爲,判決遠東百貨敗訴。全案仍可上訴(2010/02/06)。

在「言論自由」的大帽子之下,如果告壹週刊「刑事」的加重誹謗,由於必須提出壹週刊有「故意」的證據,而故意不故意,又在檢察官與法官的「心證」,因此告了不但累到自己必須舉證,還可能因此拖累一併提告的民事訴訟,最後的結果是就敗訴,讓根本沒有完全證據就爆料的壹週刊逍遙法外


2. 「打即跑」奏效 作者金恒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2100全民開講」的電視call-in節目,特設「當事人澄清專線」,電話號碼從不缺席的出現在螢幕現場。表面上看,好像是兼顧「兩造」,讓事件「當事人」有「澄清」機會,從而顯示媒體或媒體主持人具「公正」的「第三者」角色。

事實當然不然。首先是「武器不平等」,在節目中受邀出現的名嘴,基本上就呈現「一面倒」的局面,即使其中有不同「國」的,不過聊充「點綴」之用;現場來賓都不平等,何況打電話進來的當事者「一人」!從實際運作來看,打電話「澄清」?反而形同提供「2100」做追殺或羞辱的彈藥,因為當事人不只是「一人」對抗「全部」,甚而包括主持人在內。其次是「時間不對等」,「當事人」說話的時間有限,說完一旦掛上電話或未說完被掛電話,只有繼續任名嘴們宰殺的份;套句莊子的話:「以有涯逐無涯,殆矣。」用白話翻譯就是,「以有限時間追逐無限,危險極了!」當事人能有equal time嗎?

然而,現在也有了「反制」的「游擊戰」出現了,而且成功的「反擊」或說「反羞辱」這些專門在call-in中「修理」人的「名嘴」們!

七月二十八日「2100」繼續追殺所謂「陳致中召妓疑雲」;主持人李濤與名嘴一搭一唱,指《壹周刊》「疑似」二月二十五日有拍到陳致中。被稱為陳致中「關鍵友人」的林偉斌,在「蒸發」數天後,突然叩應進節目,表示二月二十五日有拍到陳致中,並不等同七月二日就是陳致中。林偉斌在call-in時,話只說了一半,立刻掛掉電話走人,徒然留下「現場」一片尷尬。累得節目主持人不斷呼喚林偉斌,叫他不要掛,但林始終未再叩應進去!

林偉斌「打即跑」(hit and run)奏效;自己開場白自己劃下句點,不容他人再置喙也不容搶白。2100慣用的一套抹黑戰術,總算得到了報應。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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