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相關法規 | 教育部判定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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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小組認為,台大校長地位崇高,對國家社會發展有莫大影響,教育部對於校長遴選,具有適法性審查權限。 管中閔在台大同意之前,台大與台灣大尚未有產學合作契約之際,即已兼任台灣大獨立董事等三職,違法事證明確,且未曾在遴選程序揭露,因行為違反法令,不應予以聘任。 法律報告直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規定,專任教育人員必須事先書面報經學校核准後,才得兼職,且以該兼職單位已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關係為必要條件。 另依台大專任教師兼任非政府機關職務簽辦表,台大規定亦以完成產學合作契約及學術回饋金契約,作為書面同意兼職之要件。 | 專案小組調查,管於去年5月2日提出的兼職簽辦表,申請兼職台灣大獨董期間為106年6月14日至109年6月13日,而據台大函文,台大是在10月2日才正式函知台灣大與管中閔同意兼職,因此可證管違法先行兼任台灣大獨董。 不僅如此,管中閔於去年8月1日提出的兼職簽辦表,台大副校長郭大維在去年9月22日代理校長才批可,管中閔卻是自同年6月14日起開始兼職台灣大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 又依台灣大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表,管在去年8月31日已實際出席台灣大薪酬委員會運作,也就是在郭大維批可前,管中閔違法偷跑兼職,而此違法與管參選台大校長具有時序上緊密關聯,可認定兩者有重大關聯性。 |
至於國台辦兩度護航管中閔,顯得事有蹊蹺;本來只是「台大派系內鬥」,管中閔引國民黨勢力塑造「藍綠對決」,國台辦見獵心喜再拉高成「兩岸對決」。跟劉兆玄等「仁社」成員,力拱郭位擔任中研院長一樣,充滿「支那要控制台灣內部」的陰謀算計,反而害了管自己:
2018年3月28日 | 2018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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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表示,廈門大學曾經說明過相關狀況,管中閔曾被廈門大學經濟學院聘為客座教授,但是不授課、不支酬。安峰山說:「管教授沒有在廈門大學擔任教職,也沒有開設專業課程,沒有擔任碩士或者博士生的指導老師。另外,也沒有領取過薪酬。我瞭解的情況大概就是這些。」 |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兩岸交流三十年來,許多台灣的專家學者來大陸從事兩岸教育和學術交流,在大陸相關專業領域擔任榮譽職務或者開設講座,這是正常的交流活動,是光明正大的事情,對兩岸都有利。而民進黨當局採取雙重標準,限制兩岸交流,打壓參與兩岸交流的人士,這是不得人心的。 |
柯文哲兩度插花看似奇怪,實則事關他的連任:1. 管中閔是國民黨員,正藍軍,對藍營來說,比丁守中更有吸引力;2. 若藍營真的捧管中閔出來選台北市長,柯就無法操作被中央政府打壓,「裝弱勢」騙選票;3. 更重要的是,管在支那到處兼職,關係比柯更好。柯花了三年多,猛舔中共懶叭、並向藍營交心,不就毀於一旦?
2018年3月24日 | 2018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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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表示,管中閔上任固然有爭議,但不上任爭議會更大,所以他個人認為「就是給管中閔上任算了」。 | 柯文哲說,自己實在不願意批評民進黨,但以他還是現任台大醫學院外科教授的身分來看,這嚴重侵犯大學自主,「不知道哪個白癡決定了這個政策」,應該檢討。 |
有網友觀察到,近來馬英九不敢面對自己齷齪的過去,在應訊時、故意接連兩次行使緘默權,其後再發聲明(第一次、第二次),力抗北檢的偵查;這與管中閔幾個月來「神隱」,卻發聲明(見下圖)對抗教育部的言行一模一樣,想把整個社會拉回「藍綠對抗」的老路。
該網友就期待,或許可以看到類似馬英九的「參選聲明」,我們也覺得非常有趣,可以增加年底選戰的可看性;還有,馬說了一百多次不選、還是選了,管中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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