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4

公平會應聯手勞檢,查哄抬物價

制「一例一休」於一月一日上路,便有新聞台報導,有便利超商加盟主估計,人事成本至少漲兩成,為減輕負擔,已有假日生意不理想的店家考慮週休二日;而新竹物流決定,未來只要在星期日、國定假日與國定假日的補假,一律不收貨也不配送貨。可以說,新制「以價制量」的設計,用來改善勞工過勞的情形,馬上得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達到修正勞基法的目的。但新制帶來商品價格上漲問題,就有賴公平會聯手勞檢,嚴查企業主是否惡意哄抬物價。

照理說,都已經周休二日了,企業決定員工周末不上班,老闆就不用多付加班費,人事成本怎麼會增加?現在喊人事成本增加、商品要漲價的公司,不就顯示該老闆可能以前都苛扣員工,沒有付員工該有的加班費?若真是如此,根本就不能算成本增加,老闆本來就該給,只是以前沒給的,如今就必須給而已。那麼企業老闆這時調漲商品價格,等於就是惡意哄抬物價!

荒繆的是,去年10月25日出來呼籲落實「一例一休」的商總理事長賴正鎰竟然改口,強行推動「一例一休」,只會造成「三輸」,勞工未增加薪水、資方多付出成本、民眾承擔物價漲,這種互相矛盾的結論。試問,若是真的「資方多付出成本」,怎麼會讓「勞工未增加薪水」?顯然以賴為代表的資方,意圖藉「一例一休」政策的啟動,藉機哄抬物價。


最好笑的是,賴正鎰靠悲台灣休假日加班費2.66倍太高,但對支那訂定法定假日與特休假加班費皆為3倍,連吭一聲都沒有。

因此,我們認為,在新制實施一個月後,政府就該動手勞檢,一方面調查老闆是否該給加班費、卻沒給,員工有沒有拿到該有的加班費,另一方面評估新制的成效,勞工實質收入是否有縮水的情況;而公平會更應該聯手勞檢,依勞檢結果,檢查商品售價漲幅是否合理;對不合理漲價,就該予以重罰,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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