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7月31日的報導,明顯也有參酌此一「中央廚房化」的稿子,抄了三段,一併列入下表,以供大家比對。但蔡的報導卻首現端倪:此一「中央廚房化」稿子,係來自一位「法界人士」;此人顯然在馬政府眼中「極有份量」,才足以讓三個報社奉為圭臬,不敢在文字上做過多的改稿。
《聯合報》7月31日直言集 | 《聯合晚報》7月31日報導 | 《中國時報》8月1日社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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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B | 前總統李登輝、總統馬英九及五院院長,經常是自訴案被告的常客,但法院幾乎沒有傳喚他們出庭,因為這類自訴案一看就知道與他們無關。 | 倒數第二段 | 他說,過去前總統李登輝、馬英九總統以及五院院長等人在自訴案被告,法院也從未傳喚出庭 | 倒數第二段 | 過去,前總統李登輝、總統馬英九及五院院長,經常是自訴案被告的常客,但法院幾乎沒有傳喚他們出庭,因為這類自訴案一看就知道與他們無關。 |
第一段A | 這件自訴案只開一次庭,法官林呈樵就急著傳訊行政院長及警政首長,讓人擔憂日後若是民眾不滿國家政策動輒自訴元首及首長,法官依樣畫葫蘆傳訊被告,自訴豈不成為濫訴的工具? | 倒數第二段 | 法界人士擔心自訴未來恐流為濫訴工具。 | 倒數第二段 | 本件自訴案法官第一次開庭就急著傳訊行政院長及警政首長,日後若是民眾不滿國家政策動輒自訴元首及首長,法官依樣畫葫蘆傳訊被告,自訴豈不成為濫訴的工具? |
第三段C | 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者可提告訴或自訴。..... 為避免濫訴,訴訟法規定自訴必須是強制律師代理,而法官審理自訴案,「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 | 倒數第三段 | 有法界人士表示,「自訴」是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訴,為免濫訴,訴訟法規定自訴必須是強制律師代理,法官審理自訴案時,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此次竟然大陣仗傳訊被告,令人不解。 | 倒數第二段 | 依據《刑事訴訟法》,被害者可提告訴或自訴,為避免濫訴,訴訟法已規定法官「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 |
第四段D | 流血衝突,令人遺憾,但沒有國家能忍受行政中樞被攻占;江宜樺身為行政院長,下令警方將非法占據者驅離並沒有錯,至於強制驅離過程引發流血衝突事件,是警方執法有無過當的另一問題。如果因為江宜樺下令驅離就成為殺人罪的被告,豈不荒唐。 | 倒數第一段 | 流血衝突固然令人遺憾,但沒有任何國家能忍受行政中樞被群眾攻占;江宜樺身為行政院長,下令警方將非法占據者驅離並沒有錯,流血事件是警方執法有無過當的問題。如果江宜樺因為下令驅離就成為殺人罪被告,豈不荒唐。 |
《聯合報》8月1日黑白集「江宜樺殺人未遂」再度強調上述「中央廚房化」稿子中的B與D,兩個重點:
驅離占領行政院的學生,目的在保護官署並維持行政體系的正常運作,從維護國家及社會秩序的角度看,自是必要之舉。至於警方在驅離過程中是否採取了過當暴力,導致群眾不必要的傷害,當然也是值得追究的事。但是,把員警「恢復秩序」和「殺人」畫上等號,甚至把矛頭指向閣揆,未免無限上綱。
以往,國家首長也常成為民眾自訴案之被告,但由於許多明顯與案情無關,法官通常不傳喚他們出庭。這次的占領驅離案,只因占領的是行政院,群眾在驅離衝突中受傷,閣揆和警政首長就要遭到「殺人罪」的指控;那麼,未來社會發生脫序事件,誰願負起指揮之責?員警又如何行使公權力?
第二個線索亦來自《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7月31日的報導,她首度揭露「有眼尖網友發現,法官林呈樵曾在自己的臉書上發表支持太陽花學運的立場,質疑這位法官是否已預設立場」,這個流言明顯是衝著該法官而來;《聯合報》記者蘇位榮8月1日的後續報導,卻否定此一指控,「其他法官指出,是否支持太陽花學運,並非法官審判的法定迴避事由,且臉書上目前找不到林呈樵個人網頁,無法證明他的言論導致其執行審判職務有偏頗之虞,應無法聲請迴避,但外界觀感或許不佳」;對此一疑義,《蘋果日報》7月31日傍晚追蹤詢問法官,只得到「我的臉書外人看不到,而且這是個人的事,對於《聯晚》的報導,我不予置評」的回應。
表面上來看,若僅根據上述蔡佩芳報導的第一條線索,我會猜該「極有份量」的「法界人士」,會是「陳長文」,因為他經常發表刻意維護馬英九的法律見解。但若是加上第二條線索,我會認為是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因為只有他才有直接的管道與眼線,調查法官林呈樵在台北地方法院的一切言行;蘇馬相交數十年,關係極為密切,馬要護航江宜樺,找蘇出面的可能性極大。
但無論是以「陳長文」或是「蘇永欽」掛名發稿,這種輿論操作手法,只有有權力的「中央廚房」才有讓三家報社聯合報導同一訊息的能力。8月12日,《風傳媒》直指擅長操縱媒體的金溥聰主導府院發言系統,「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辦公室」才是最有可能的「中央廚房」。
P.S.
✕讓陳水扁成為被告不足以妨礙總統在他人的刑事案件中擔任證人接受訊問 VS
〇江宜樺出庭,國家終將沉淪 / News Rum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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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讀者自行比較以下三篇文章擷圖中,用不同顏色及A、B、C、D標示、幾乎一模一樣的段落與文字:
《聯合報》7月31日直言集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7月31日報導
《中國時報》8月1日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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