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2

網友評斷:原版 Hu's Girls 比 Kuso 版更糟!

志強陣營31日大動作招開記者會,指控廖小貓惡意剪接改編 Hu's Girls 影片,影射原本就是國民黨黨員的雙胞胎姊妹是酒店、伴遊小姐,並由姊妹倆出面哭訴被糟蹋;胡的新媒體組長唐國泰引用國民黨市議員洪嘉鴻律師的見解,指廖小貓最少觸犯二條法令,一是違反著作權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播放、公開傳輸、改作、編輯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75萬元以下罰金。二是該改編影片內容有毀謗、醜化候選人的情形,涉及違反刑法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罪。洪嘉鴻議員還提到,散布者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緊接著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便配合說,在YouTube上傳的影片,很明顯是惡意攻訐,在選舉期間,網友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公職人員選辦法,以錄影方式散播謠言或不實之事,屬於公訴罪,主動分案偵辦調查。但先前台中地檢署對蘇嘉全致贈棒球隊兩萬元加菜金,立即以「涉及賄選」偵辦,對胡志強請同一棒球隊鮪魚餐,卻視而不見;對翁奇楠命案中涉及的警察與黑道掛勾更以不起訴處分。讓許多網友認為檢方沒有公平處置,除了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台中地檢署明顯與胡志強聯手在打壓蘇嘉全的選情。

廖小貓Kuso影片諷刺台中市在胡志揚主治九年中,酒店等八大行業林立及黑白掛勾,顯然刺中好面子及重形象的胡市長心虛之處;又逢在蘇嘉全的選戰策略步步進逼之下,有效的縮短與胡的民調差距至5%左右,胡躲在幕後、指使兩個女生在螢幕前掉眼淚,以「惡意」兩字來指控廖小貓「意圖使人不當選」,即是想藉導演「女生被欺負」拉抬急速掉落的民調。可是姐妹花並不是候選人,如何「企圖使她們不當選」?若廖小貓Kuso影片要被法辦,那麼在《中天電視》播演八年,於9月28日邁入第2000集的「全民最大黨」、製作人王偉忠及一干演員怎麼都沒事?他們醜化綠營政治人物,可是不曾手軟,光是阿扁被抓去土城這事,就搞了一兩百集的「藍綠蜘蛛網」,還因此得過「最佳綜藝節目獎」哩!


Hu's Girls 重新在胡志強官方網站上線後,引起網友評論「原版 Hu's Girls 比 Kuso 版更糟!」的評語;其中還有位原住台中、現住台北縣的藍營支持者,看了原版錄影帶後,產生「不想投給朱立倫」的留言。編劇涂芳祥更以「全民最大黨」為例,批評此事有關網路言論自由的迫害,嚴重性不能讓人等閒視之!胡志強的鴨霸行為,便如同郝龍斌剛上噗浪時、大刪不合他意的網路留言跟批評,反而讓網友群情激憤,引來更多的譏諷創作。

編劇涂芳祥的創作解釋:
廖小貓的創作,在傳統媒體的概念下,通常以Kuso一詞帶過;但在網路創作的體系裡,這次他的創作是組合了「空耳(幻聽)」與「MAD」兩種創作手法,其實這是網路上極其常見的創作模式,就是將各種素材組合拼貼,廖小貓何罪之有?簡而言之,他就是將原來的素材,故意利用另一種語言或聲音,寫出與原本歌詞毫無相關的歌詞、同時把各式各樣的影音素材予以剪接編輯成與原來的素材含義完全不同的東西,以此達到嘲諷或一語雙關的目的──如果這種創作手法會觸犯現行的任何法律,那麼,只要檢方去YouTube逛一圈,全球各地要被關起來的網路創作者,大概會比台灣總人口數還多吧!

這裡也來個網路調查:


Hu's Girls 手機鈴聲下載:一般音質 and 高音質


Hu's Girls 原版與Kuso版比較:

Hu's Girls 原版


KUSO版:台中胡錢豹九週年慶_唬屎狗-廖小貓出品


網友評論:





其他Kuso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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