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4

馬政府利用「消費券」想達成的政治效益


華爾街日報認為:馬政府發放的100元美金「消費券」是一種「輕率的計畫」,不僅收效甚小,而且債留未來;可能希望藉「消費券」轉移選民注意,不去檢視在馬政府治下經濟萎縮、股市腰斬的事實。但我認為馬政府借發放「消費券」、想得到的政治效益,應不僅如此。

以韓國李明博的例子來做比較:李明博在上任百日承認747跳票,向韓國人道歉連連,並立即改組內閣、捐出個人薪水;但反觀馬英九卻傲慢不屑,還硬凹把期限拉長到八年後,連選前捐出一半薪水的承諾(上列影片)都不願履行,還頻頻讚賞內閣做的好。馬英九說領到「消費券」後,會把它捐出去,以保全自己的薪水免於泡湯、內閣也不用換了,這是馬英九要達到的政治效益之一。

十月份TVBS的民調顯示,馬英九和長劉兆玄滿意度分別只有23%和19%時,國民黨立委即要求「如果馬政府民調滿意度不到4成,一級首長就不能領年終獎金,如果經濟成長率不到5%,也不准領特別費」。馬劉這時要求讓民眾及時在農曆年前拿到「消費券」,也同時確保自己領年終獎金時、不會遭到批評,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更可全數放到自己的口袋裡,這是馬英九要拿到的政治效益之二。

中油及台電因經營不善,預估今年全年將分別虧損900至950億元及逾1000億元,但中油編列年終獎金4.6個月、每人將可領到33.5萬,台電編列兩個月年終獎金、每位員工可以領到14.6萬元,甚至連虧損嚴重的健保局,都編列了3.75個月的年終獎金,每人可以領到21.6萬元。馬劉及內閣閣員都可領年終獎金了,上行下效,中油、台電、健保局及其他軍公教人員更可領的理直氣壯,馬劉也不用傷腦筋去整頓國營企業、電價及天然氣不但不用調降、還可能再漲,這是馬英九要的政治效益之三。

全國納稅人讓馬政府舉債花了八百二十億元,每個人卻只拿到3,600元台幣,但馬政府官員不但人人都拿了「消費券」,而且還有豐厚的年終獎金及特別費(當做薪水)可領,還可逃避無能的指控。聰明的台灣人何不自己算盤打一打,這樣的政策到底肥到誰?最後又會是要誰來補這個窟窿?

2 則留言:

  1. 我老爸說拿到消費券,他不花
    要留起來當做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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