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026公布,從中國大連韓偉養雞有限公司所生產的「佳之選新鮮啡蛋」,檢出4.7 ppm三聚氰胺;1028亦發現湖北京山鵬昌農產品有限公司出產雞蛋,檢出的三聚氰胺含量為2.9 ppm。由此推測中國的動物飼料可能已受三聚氰胺污染;香港將加強化驗從中國進口,以及餵食中國飼料的動物之肉類與內臟,尤其是雞腎和豬腰等。
此一發現代表幾個涵意:
一、證實FDA的安全推論可能有誤。歐盟報告曾提及美國FDA的調查,由於未在進口的中國產豬肉及禽肉檢出三聚氰胺,FDA即由此推論:食用由「三聚氰胺」及「三聚氰胺代謝物」汙染的飼料餵養的豬、魚、雞及產生的雞蛋,不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
二、串連歐盟報告中提及的Mast等人1983實驗。其中發現以單一劑量的三聚氰胺餵食老鼠,除了腎臟及膀胱,仍可殘留於肝臟、血液及血漿等體液中;雖然二十四小時後,90%的三聚氰胺皆遭排除於體外。
三、三聚氰胺不但可累積於生物體內,還可以傳遞至後代。
由於在受孕母雞體內,由一個受精卵形成一個完整的蛋,約需二十四小時。據此可以合理推斷,三聚氰胺有足夠的時間,可經由母雞的血液等、累積於成形中的雞蛋內。
由於雞隻是處於不斷地進食含三聚氰胺飼料的狀態中,而不是二十四小時僅進食一次,因此殘留於體內的機率及濃度皆會大增。而且,連雞蛋都驗出含三聚氰胺了,顯示飼料中三聚氰胺的含量「絕對不低」;而如果飼料出了問題,其他肉類包括雞、魚、豬和牛,皆有可能受到三聚氰胺污染。
因此,美國FDA之前的安全推論及現行的檢測標準,將有修正的必要;目前樣品檢測的先期處理過程,也有檢討的必要,以免因去除三聚氰胺、而影響偵測結果。
我們知道,血液是懷孕母親身體供給營養給胎兒的主要途徑,身為母親者是不會希望三聚氰胺經由自己的血液傳輸並累積到胎兒體內、進而影響胎兒的正常發展;為人父母者,亦不會願意讓自己的小孩吃到有毒食物。做為政府不努力去除環境中的三聚氰胺污染,而採用政治解決、藉由與外國簽定食品安全協議、繼續與廠商勾結,拉高食物中三聚氰胺的可含量,將會激起民眾的反抗行動。
參考資料:
拼湊「三聚氰胺及其代謝物」致命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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