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2

士林地檢署劃下「馬友友國民黨」紅線

研院長選舉前,馬英九不但派出劉兆玄,積極為他的屬意人選郭位拉票;劉派院士還在當天投票前,「圍剿」廖俊智。不料,65位評議委員中,廖反而獲40多位支持列第一名,郭則以極為懸殊的票數落後。選後郭某惱羞成怒,立即聲明退選,還反指中研院「重『選舉』輕『遴選』,有把權術運作為職志,無論專業道德,只問派系立場」;未達目的的馬英九,也下令檢調「政治鬥爭」翁啟惠,兩者都是「得不到、就要毀掉中研院聲譽」的心態。

馬英九「惡整」翁啟惠的劇本,從一開始的「以解盲前賣10張股票,製造內線交易冤案」,到最近改成「背信、貪汙、圖利、收賄」,原來是根據檢調給《中國時報》及《蘋果日報》的「最新編劇」:翁啟惠女兒翁郁琇是翁啟惠人頭,由張念慈轉移3000張浩鼎股票給翁女,就是「行賄」翁啟惠的鐵證,為的是獲得中研院OBI-833「賤價」技轉給浩鼎,因此有「對價關係」。

首先,按照這個「最新劇本」,張念慈只是「經手」,尹衍樑才是移轉3000張浩鼎股票給翁郁琇的「幕後大金主與大老闆」;士林地檢署只將「經手轉股」的張念慈、「執行轉股」的張穗芬等「白手套」,與「被認定收賄」的翁啟惠,都列為「貪汙被告」,但「應該是行賄」的「馬友友共犯兼主謀」與「最大受益人」的尹,怎麼反而置身事外?

翁啟惠應訊時,即使堅稱女兒認股浩鼎的資金,是他們夫妻贈與,他願意提供購買浩鼎股票資金來源的相關文件佐證;尹衍樑接受《財訊》專訪時,亦說「我說當時要送你十倍為何不拿?後來何必花錢買?」士林地檢署顯然不予採信!

其次,尹衍樑在專訪時,自爆他在1月中、2天共賣了26張。但在上一套「製造內線交易冤案」劇本執行時,明明士林地檢署與金管會都握有這些賣股資訊,為何單單只針對解盲前一天、經營業員建議,賣股10張的翁啟惠?按照士檢前一波辦案的邏輯,尹「解盲前」賣的浩鼎股票數量、還是「翁的2.6倍」,為何士檢「沒有」以同樣「放話給媒體、輿論審判」的方式,偵辦「這位馬友友」的內線交易?

另外,4月6日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與林俊憲揭露,藍營大老楊世緘極可能在解盲前一周,以「議借」、0.01%超低利率,「借券」1965張放空;《周刊王》甚至加碼,國民黨黨營事業也投資楊世緘的基金,「間接」持有浩鼎股票,但士林地檢署也沒動作,謹遵馬英九執政八年來司法檢調對待「藍營」、「非藍營」的差別方式,「『白道式辦案』VS 『黑道式辦案』」。

根據中正大學今年2月公布的民調顯示,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度任」與「不公正度」,各自飆達84.6%與76.5%,對照如今翁啟惠說詞的「可信度」,顯然比士林地檢署要高很多。


再者,根據中研院研究人員張平義投書《自由時報》,質疑士林地檢署:「OBI-833簽約技轉的時候(二○一○年),尹衍樑還未買下Optimer的股權,翁院長的女兒也未購買浩鼎的持股,根本無從圖利,但中研院獲得驚人的利潤。二○一二年尹衍樑才從Optimer取得浩鼎股份,成為浩鼎最大的股東。這個轉變是二○一○年無法預見的,尹也不可能在技轉時就準備以股權作為回扣。更何況技轉案已經完成,尹為何要為兩年前的舊案回贈利益給翁?更何況翁女的股份並非尹贈送,而是以原價購買。令人好奇報載利益輸送的理由如何成立?」

也就是說,OBI-833在2010年就已經由中研院「完成」技轉給浩鼎,尹衍樑是在2012年才從Optimer取得浩鼎股份,然後在該年底「轉賣」3000張給翁郁琇;士林地檢署的「最新劇本」,則是「故意顛倒時序」,認定,轉移3000張浩鼎股票給翁女,是為了「行賄」翁啟惠,以獲得中研院OBI-833「賤價」技轉給浩鼎。

據此,我們「不得不」開始懷疑:刻意不辦「馬友友國民黨」的士林地檢署,極有可能也是「浩鼎借券放空禿鷹集團」的成員之一!因為自4月15日該署展開搜索約談以來,浩鼎已經暴跌68元,含22日的跌停板;很很巧的,「浩鼎借券」開始「還券」,如18日還50張、19日285張、20日23張、21日39張,22日更大舉「還券」497張,5天共「還」894張,替「禿鷹集團」賺了一大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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