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林益世他老婆彭愛佳前一刻才說:「我老公在地方上,沒做過半件非法的事,也沒拿過半毛錢,我百分百支持他。」後來就傳出林認了收賄與索賄的大罪,特偵組怎麼不以偽證罪起訴彭或以共犯偵辦?何況特偵組以此兩項罪名聲押禁見,顯示林還沒有交待清楚: 193 萬美金是分給哪些共犯?索賄的 8300 萬又是預備分給哪些幕後黑手?照林囂張跋扈的個性,我覺得他更應該像馬英九一樣,立即宣布參選總統,來捍衛自己清白才是,這樣才不負馬將他列入馬家軍的栽培,怎麼可以輕易認錯?以下是幫他擬好的參選聲明:
P.S.
1. 7/2 林益世認錯全文:不法所得會全數繳交 賴素如代發之認罪聲明
2. 6/29 辭政院秘書長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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