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0

馬英九2009年9月20日見陳盈助的說法漏洞百出

英九11月18日接受東森專訪時表示,宣稱他只與陳盈助有過兩次會面,一次是在2008年1月競選總統時,在嘉義市長黃敏惠好意介紹下與陳盈助見面,只是「單純見面」,沒有任何承諾,也沒有接受政治獻金,完全沒有利益交換,純粹是希望幫忙選舉,支持理念,「很正常的!」;另一次見面則是2009年的9月20日,則是在黃敏惠自己的選舉,見面時同樣沒有承諾,只是希望幫忙拉票。廖了以call in《三立新聞》下午的政論節目則稱,馬與陳在兩次的會面時間,都不超過30分鐘。

可是,根據中央社2009年的9月20日所公布的「府院部會」行程,馬英九從上午11時15分的左營開始,至晚間7點參加小林村告別追思會,人都在高雄縣與屏東縣勘災,馬還搭乘「空軍一號」往返南部,並未到達嘉義市,陳盈助是如何能見到馬的?在高屏兩縣的哪個地點見到馬的?或者馬有可能特別坐「空軍一號」,只會為了單獨見陳,而抽空跑一趟嘉義嗎?


若查黃敏惠的競選行程,當年10月19日黃才成立競選總部正式運作,23日舉行成立慶祝活動,當天上午由蕭萬長主持揭牌,馬英九則出席晚會為黃造勢。顯然那時馬才有可能見到黃安排見面的陳盈助,所以「馬英九2009年9月20日見陳盈助」的說法,在時間與地點兜不攏,雙方見面的方式更是一大問題。


若談到選舉,最近2009年9月20日的一場是9月26日的雲林縣立委補選,但馬英九又因國民黨評估民進黨的劉建國勝出機率大,及張艮輝涉嫌賄選,決定「不輔選」,所以「2009年9月20日馬英九見陳盈助請託幫忙拉票」的說法,也有問題;換句話說,2009年9月20日馬並沒有急著親自見陳「請託拉票」的理由。


剛好一個月後的2009年10月31日,馬英九在中興大學體育場的90週年校慶上,對於職棒簽賭事件,首度宣示政府將以公權力介入搶救職棒的決心。陳盈助由於在1988年涉及軍火走私案被捕、1999年涉嫌職棒簽賭操縱打假球、2000年涉嫌行賄檢察官、2006年涉嫌六合彩簽賭案,也長期經營跨國地下簽賭網站,有可能在當時也被列為調查目標。若那時有如此發展,馬與陳2009年9月20日的見面,就有可能不是為了「請託拉票」,而是為了當時爆發的「職棒簽賭」事件。


2010年1月27日,《壹週刊》報導翁重鈞欠陳盈助五億落跑到國外時即稱:「2009年10月底時,翁重鈞利用嘉義縣市長候選人聯合造勢的場合,趁著府院黨政高層齊聚嘉義的難得機會,商請馬英九親赴陳盈助位在嘉市的住家拜訪喝茶,給足了地方人稱「盈助」的陳盈助面子。最後陳盈助自是一口答應借款翁三億元。」其時間點與上述提及的10月23日吻合,剛好《民視》報導也證實翁重鈞出現在這個造勢場合,所以馬應該是在10月23日、而非9月20日見到陳盈助。


因為《民視》報導同時提到,對行程滿檔的馬英九來說,聯合造勢是省事不少;我們亦從24日到31日,逐日檢視媒體報導的行程,馬都未再蒞臨嘉義。因此我認為,馬在9月20日特別用專機、抽空跑一趟嘉義的可能性極低。馬自稱在「公開場合」見到陳盈助,但為何媒體都沒有報導過9月20這場嘉義聚會?


今年11月16日吳敦義接受李晶玉專訪提到,馬英九是為了翁重鈞去拜託陳盈助,不是為自己。若吳說的是真話,則與上述《民視》與《壹週刊》的報導內容相符,就可以確定馬見陳是在10月23日、而非9月20日;且是在陳的嘉義市住所見面,而不是在黃敏惠的家。不過,為什麼馬誤導是在9月20日及在黃的家?就令人不解,有可能在掩飾其他「不可告人」之事!

另外,我們翻看在「維基百科」紀錄的「2009年中華職棒假球事件」,其中有提到「雲嘉地區」至少有「C集團」涉案,卻只有雲林地區的組頭吳明欽被起訴;若進一步檢視板橋地檢署的起訴書,涉案的「C集團」卻被註記「另案偵辦中」,「C」極有可能是陳盈助「姓」的英文開頭。又黃敏惠與陳盈助夫婦關係密切,若陳有涉案,會不會透過身為國民黨副主席的黃向馬英九關說,用賭盤助選換取免起訴?


另一項令人納悶的情況是,為何《壹週刊》提2008年馬英九有三度見陳盈助,但馬卻主動出來承認《壹週刊》沒報導的2009年9月20日見面?是不是有以「職棒簽賭」司法,來警告陳的用意?日前即有張碩文在臉書上自曝:沒挺國民黨,而被馬的「親信」拍桌,以老爸官司相逼。那麼陳盈助若真涉案「職棒簽賭」,一切便盡在不言中;那麼用地下賭盤操弄選舉,更難逃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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