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還引用衛生署發佈的新聞內容,做為法源的根據,計算出欣樂亦康成人及幼兒的TDI每日容許攝取量,並公佈在該公司網站上。但查閱該衛生署網頁,有關DEHP「可容忍之60公斤成人每日攝取量範圍為1.2~8.4毫克」的說明,是衛生署陳述外國的規定,在強調不小心吃到時、用來評估DEPH對人的毒性大小;而新聞稿中「食品中則不得添加」才是國內的規定,並未載有幼兒的TDI的數據。該公司有關DEHP幼兒TDI的計算,根據在哪裡?這是不是在誤導消費者?
該公司強硬處理塑化劑產品的態度,顯然不得受害消費者的青睞,對一個曾得過2009年「全國消費滿意金牌獎」的公司而言,根本是有名無實;還有,這裡又出現以綠色調系新包裝,取代原先污染產品藍色外觀的巧合,現在的「綠色」,看起來會比較安心嗎?受害的消費者求償無門之際,還要被恐嚇提告,該出面的政府在哪裡?台灣沒政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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