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0

胡志強如同國民黨內的格達費

比亞強人格達費在該國「茉莉花革命」後堅拒下台,並揚言炸掉油管,隨即引起石油及黃金暴衝,造成更嚴重的通貨膨脹及內亂;而胡志強在ALA夜店後燒死9人後,仍拒絕認錯及下台負責,先是將責任推給中央,指內政部曾解釋「酒吧業是指場所有陪侍服務」,因此ALA PUB屬「飲食業」可設住宅區,認為是內政部對「酒吧」與「飲酒店」定義不清所致。但遭內政部部長江宜樺反駁,指住宅區可設一般飲食店,不能設酒吧,「認定上的分寸由地方政府本於職權,根據現有的法律認定。」;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亦表示,當初台中市府來函時新創出「飲酒業」的名詞,回函時曾表示其為特殊個案,請台中市府應視實際狀況認定。

真相原來是胡志強自創「飲酒業」一詞,自己再曲解相關法令規定、核准其在住宅區營業。ALA PUB原先在2008年被認定為「B1類」的「飲酒店附設卡拉OK」,因違反建築法規定而被斷水斷電;其後胡將其降為「B3類」,讓其恢復營業,只須針對「滅火器、避難標示設備、緩降機避難器具及緊急照明設備」等四小項安檢,不用如「B1類」、須要設置「室內消防栓、自動灑水、緊急廣播及火警自動警報」等設備。

台中地檢署甚至有驚人發現!早在去年6月30日的ALA PUB安檢報告中,民間公共安全技術士就明確指出,天花板有整片易燃泡棉,建議更換耐火、耐焰材料;台中市都發局要求限期改善,業者置之不理,之後竟就此沒有下文,市府也沒有裁罰動作;而夜店員工也證稱,聯合稽查小組來檢查好多次,都沒有官員提到泡棉,所以老闆才沒處理。

台中的夜店、理容店,甚至是金錢豹,被3月9日《大話新聞》的 call in 觀眾爆料,若在其場所消費、要求開發票,全都是以飲料店或小吃店的名義開的。猶記得胡志強在五都選前、曾自豪說「台中非法八大行業只剩八家」,但是台中的在地人都知道到處都是酒吧夜店;日前ALA夜店大火燒死9人,才掀開這項傲人政績的營造,原來就是官商勾結的結果。

在內政部明白指示「住宅區不得設立飲酒店」後,胡志強才說要針對過去都「合法」、設在住宅區的127家飲酒店展開稽查,其中的三家卡拉OK店及夜店者馬上被斷水、斷電及拆除;並宣稱後續對其他業者的手段,包括勒令停業及限期改善,即建物須恢復原狀,原用途是住宅或飲料店,就要恢復本來面目。被拆除的業者不滿開罵,「營業事業證是胡志強發的,現在又拿胡志強的公文來拆他的店,到底那一個才是胡志強?」也就是說在風頭上,胡先雷厲風行、拿幾家開刀示眾,其他較有關係的以後再談,此手法有如他處理自己及蕭家淇等三人的辭職,先放風聲、再看看輿論風向,是否能夠止血。

可惜胡志強錯估形勢,屬於藍營的《蘋果日報》3月7日的語音民調,原先只有38%的人認為胡應負最大責任;不過事隔兩天,認為胡應下台的比例,已增加到45%。《蘋果日報》的民調有其機構偏藍效應,但以網路族為主的《雅虎奇摩》3月8~9日民調,更呈現比較客觀的年輕族群民意,有66%認為胡志強應負最大責任。

若是胡志強不戀棧權位,或與台中市相關部會首長立即停職、靜待調查,再由馬英九另行派人代理市長,展開強力取締,或可暫時止住國民黨執政無能的印象;可惜馬為顧慮自己的選票,寧願沿襲處理郝龍斌的花博新生高事件,讓胡志強有機會進行反撲,挾持國民黨全黨當肉票。台中在胡志強主政下,形成黑白共治的體制,胡志強亦猶如同化變身有牌的黑道,黑道及八大行業支持國民黨的票數不在少數,如今取締八大行業,其背後的黑道及共犯結構被當替罪羔羊必定心有不甘,越慢處理、更多不合法的證據會浮上檯面、牽連更廣,形同擴大民怨,就像格達費搞成全國內戰一樣,將讓國民黨政權搖搖欲墜。

以下一定要看:

1. 和稀泥和出一場大火九條人命,連署要求胡志強下台負責
2. 台灣茉莉花運動
3. 請給 [台灣茉莉花運動] Taiwan Jasmine Revolution 一個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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