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比對槍擊影片中,槍擊瞬間連勝文臉部所朝的方向,子彈會往上或平飛,與檢方所提供往下的彈道明顯不符;若只有「一槍、一彈」,而且在舞台高約一公尺的地方行兇,在黃運聖所坐的位置與方向根本不可能受到彈擊而枉死;另外,先前在「黃運聖的中彈位置說明警方彈道重建的荒謬」一文中已有整理的新聞報導:黃運聖的中彈位置,從「右眉中央附近」,被位移到「黃運聖右上眼瞼」;子彈停留位置,從「腦內找不到」,變成「卡在左後頭頸處幾乎穿透」,再變更至「死者左顳部腦實質組織內」,疑點重重。
由於起訴書根本沒有交代,殺黃運聖的子彈上有沒有連勝文的DNA;板檢也沒有公布取出的彈頭。因此,難怪會有人懷疑是「二槍、二彈」,或甚至是「根本沒有黃運聖這個人」;更有槍擊現場多名目擊者,聽到連續兩聲槍響。
其次,臺大醫院所指的右臉傷口版本,亦與檢方公布的右臉傷口位置不同。我懷疑檢警與台大醫院所根據的X光片與斷層掃描片是不一樣的,如此更讓人懷疑連勝文傷口的真實性,除非連勝文與台大醫院能一起拿X光片、斷層掃描片與病歷出來說明;先前亦有在台大醫院的目擊者說,連勝文臉上只有「擦傷」。
檢警的連勝文右臉傷口版本(左邊傷口待更新),證明臺大醫院與連勝文說謊:
台大醫院 (柯文哲)的連勝文右臉傷口版本:子彈穿過連的左臉頰時,根本未穿透他的口腔;子彈穿過上顎骨上方的左上頷竇,接著貫穿鼻中膈、右上頷竇,然後自右邊顴骨後上方穿出皮膚,這個彈道剛好經過頭顱內的許多空腔,就差零點五公分就會造成右眼失明。
臺大醫院傷口版本與檢警版本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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