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12月12日報導,檢察官依據刑事警察局及台北縣警察局所提供的槍擊案槍枝及彈道重建鑑識結果,並參酌現場蒐證錄影畫面,及台大醫院提供的連勝文遭槍傷X光片及相關病歷,確認林正偉是持一九九五年出廠、德製、型號Sig Sauer P220制式手槍一把,朝連勝文臉部近距離射擊「一發」,彈頭由連勝文左臉頰射入並貫穿右顴骨,最後射入舞台下方死者黃運聖右上眼瞼,停留於死者左顳部腦實質組織內。死者黃運聖頭部取出的子彈,與現場查扣空彈殼及被告林正偉身上藥包內的彈殼一顆,確認都是由扣案的同一槍枝所擊發。
由此報導得知,檢察官傾向只相信警方的說法,並沒有檢視連勝文的DNA,是否在黃運聖頭部取出的子彈上面;而且,警方的現場模擬既然有誤,彈道重建怎麼會正確?況且,檢方先前已懷疑警方有與陳鴻源串供,並掩飾竹聯幫前堂主劉振男幫眾的存在。真是不可思議!先前文章「連勝文槍擊事件的六大疑點及三大轉折」一文中,所提的各種疑點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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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槍擊案情(一),別被煙霧彈給誤導了!
以下是一般人頭部遭槍傷範例:非常血腥,膽小者不要往下看!
真的好恐怖
回覆刪除那是用 凹面彈打的 hollowpoint hi-power 加重彈 //連應該是被fmj普通彈打的 //同口徑子彈有不同品牌 不同火藥量 不同重量 不同用途 見下面短片
回覆刪除http://www.youtube.com/watch?v=ZDpbpcvGAMI
旅外朋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