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30

吳敦義應自行請辭行政院長

敦義九月十八日在立院答詢時表示,他是以立委身分到香港旅行,沒有領取國家補助,也沒有接受十六萬元(國會交流事務經費),是花自己的錢到香港旅行;但民進黨立委卻發現吳敦義請領立委任內十六萬元的國會交流事務經費,且經費九月十四日已撥進他的帳戶。

民進黨立委蘇震清、郭玟成昨天就此再度質疑,吳才改口表示,「我辦公室有申請,我沒有收」,這是例行公務,辭職時所有資料都要結算,「我知道助理去申請,都知道,簽名未必是我簽的」,隨後又說「我沒有簽名啦!」但這是他決定的;蘇震清又問:「那是助理假冒你名義簽嗎?」吳表示,助理沒假冒,有經他授權,「很多首長領錢都不是自己簽名的」。

另蘇震清點名法務部長王清峰上台回答,王清峰卻回說:「這樣我無法判斷是非。」吳揆才在一旁搶答:「但我已匯回了這個錢。」

邱議瑩則痛罵,立委的各項請款單據都要立委親自簽名,「沒有授權助理這回事!」邱又說:「你的機票、護照、入出境紀錄通通要檢附,才能向立法院核銷這筆經費,我想請問吳敦義委員,你的助理真神通廣大,你沒把機票、護照給他,他怎麼去請領這筆錢?」

吳敦義接受採訪時曾說因為他很愛自己,所以不碰錢;但上任行政院長一職前後,卻一再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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