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8

中國「三聚氰胺」污染擴散至食品添加物「碳酸氫銨」

馬來西亞衛生部1017首度發現做為餅乾膨脹劑的食品添加物「碳酸氫銨」含有「三聚氰胺」,使餅乾被「三聚氰胺」汙染的來源,除了中國製乳製品之外,擴散至中國製造的食品添加物。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18隨即驗出中國製「碳酸氫銨」含三聚氰胺、且偵測值高達1410~2470 ppm;該批「碳酸氫銨」的來源,是東碱股份有限公司,從中國河北省石家莊辛集市化二化工有限公司進口的,2008年1月迄今共計進貨384噸,進貨目的都是賣給食品業者,成品主要當作油條、波羅麵包、叉燒包、沙琪瑪、中式喜餅(大餅)的膨脹劑;衛生單位並查出,有業者將毒銨粉用來發泡海帶、魷魚。 ★衛生署1020顯然都以2.5 ppm為標準,驗出兩件油條樣品各含三聚氰胺3.37 ppm與4.29 ppm,2.5 ppm以下的都予以忽略。

可見中國「三聚氰胺」污染的範圍已到了無法想像、不可控制的地步,由此可以合理推測中國「三聚氰胺」的背景值極高,中國訂的2.5 ppm含有量標準,還是過於低估中國製乳製品其他食品原物料的「三聚氰胺」含量。相對而言,美國FDA估計的「三聚氰胺」環境背景值是少於0.015 ppm,2.5 ppm是該值的167倍,台灣的廠商不會惡意摻入「三聚氰胺」,因此台灣的環境背景值應不離0.015 ppm多遠

中國雖下令下架914以前製造的乳製品,但不是銷毀,讓中國廠商有機會稀釋後、再販售。在中國之外的國家,若使用與中國一致的標準,反而使中國的含「三聚氰胺」食品,得以在稀釋後、通行無阻。因此,使用與中國一致的標準並不周延,除了中國製乳製品之外,中國製的原物料也該全面禁止使用,而且台灣應有更嚴格的標準。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1018報導:「孫寶年說,參與會議的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紐、澳、比、法等專家都認為,若刻意摻偽三聚氰胺或環境背景值,應可以2.5 ppm為篩檢標準,但嬰兒奶粉篩檢值則應為1 ppm」;但同一則新聞,中廣新聞網則有不同報導:「孫寶年舉出.....由於乳品是寶寶唯一食物來源,容易超過耐受量,專家們共識認為,把關應該要更加嚴格」,顯然施靜茹仍努力在推銷中國的標準。不只如此,不論是東森新聞及聯合晚報,還是中央社報皆一再強調2.5 ppm的國際標準。

但是國內學者卻認為不宜採用2.5 ppm: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表示,國外都是在經過風險評估後才訂出2.5 ppm,每個國家國情不同,尤其台灣離毒奶來源中國這麼近,台灣也應經過風險評估後再訂出自己的安全標準值,若背景值很高,安全標準值相對就要訂的比較低。

前衛生署長、民進黨籍立委涂醒哲則質疑,在背景值未調查出來之前,訂什麼行動管制值都是空話,2.5 ppm會讓人以為2 ppm以下就是合法的錯誤想像空間,三聚氰胺本來就不得檢出,他直言,衛生署想拿國際專家2.5 ppm做為背書,再打個八折訂出成人2 ppm、小孩1 ppm的安全標準,這是相當愚蠢的事。

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副教授吳焜裕表示,國際專家嬰兒奶粉不能檢出三聚氰胺的共識是可以接受的,但台灣還是要有自己的檢測數值,他認為,還是要先調查瞭解背景值,並做安全風險評估後,再訂出客觀的安全標準值。

與會的台灣大學毒理學研究所教授康照洲說,台灣目前沒有必要改現在0.05 ppm對奶粉、嬰幼兒奶粉和奶精原物料的檢測標準,政府當務之急應是參考國際科學證據,找風險評估專家計算國人攝取耐受安全量。

另外,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醫師葛謹轉述與會專家建議,台灣今後應透過世貿組織,進行政府對政府談判,才能管控進口國進口奶製品的品質。

對照馬政府的掩飾,照單全收中國的指示及標準、並操控媒體護航2.5 ppm的寬鬆標準,想要橫材入灶,1025一定要出來要求「劉內閣下架」!「馬英九滾下台」!

★任教於中國醫藥大學健康風險管理系的江舟峰、藍郁青、凌明沛及謝顯堂,1019亦在自由時報投書,呼籲早日建立國家風險評估與決策機制;並提到,衛生署原來聲明在食品中不能添加三聚氰胺,立場是對的;但若只考量不同儀器的偵測極限而改變立場,比照香港寬鬆作法,訂定2.5 ppm為可容許標準,無異承認三聚氰胺存在於食品的合法性。因為食品中並不允許添加三聚氰胺,即若是經由包裝容器污染,不管使用何種儀器,都不應檢測出(ND)。

參考資料:

中國食品檢驗制度崩潰,馬政府還要認同中國標準?

衛生署要建立「三聚氰胺」的背景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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