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柯文哲於會後第一時間受訪時說,他不能接受「人身攻擊」,這是不對的,但他已向議長吳碧珠致歉;徐弘庭則繼續堅持,馮光遠對馬英九可有這樣的言論,為何他卻不能說?嗆聲絕不道歉!
好笑的是,徐弘庭不僅主動挑釁要柯文哲「來告啊」,還要控告到他臉書留言抗議的網友,但嗆徐的留言反而愈來愈多;更糟糕的是,還引來金溥聰要求說明何謂「不對等的政治權利關係」,要他「不要隨風搖擺,自失立場,敢做不敢當,敢說不敢承認,只會學人玩弄文字遊戲,逃避法律責任。」
國民黨對柯文哲大敗連勝文,早就懷恨在心,不斷伺機尋仇報復;而先前柯對支那示出善意「兩岸一家親」與「尊重和理解九二共識」,讓民進黨懷有戒心。兩黨聯手要讓柯難看,已是常態;此次「波多野結衣悠遊卡」造成搶購,甚至鬧上《華盛頓郵報》與CNN版面,根本就是兩黨表面抵制、私下卻要卡的助長傑作。
下表比較馮光遠與徐弘庭對「特殊性關係」的各自說法、身份、時機、定義與結果。根據表後馮的完整說法,我們認為徐的認知與馮的說法完全不同。
「為何馮光遠可以說『特殊性關係』,徐弘庭不能說?」之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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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光遠 | 徐弘庭 | |
發言時的身份 | 資深媒體人 | 台北市議員 |
發言時間地點 | 自己臉書 | 市議會質詢時 |
質疑對象職位 | 總統與國安會秘書長 | 台北市長與市府佔40%股份的「民營」悠遊卡董事長 |
質疑對象反應 | 金溥聰上告法院 | 柯文哲拍桌 |
法庭雙方攻防 | 法官問我 馮先生,你能夠為「特殊性關係」斷句嗎? 我說,當然可以,就是「特殊性 關係」 此時,金溥聰的律師大聲抗議 他說,不,馮先生,是「特殊 性關係」 我於是冷冷地回他: 如果你們堅持是「特殊 性關係」,我當然尊重 那我祝金溥聰跟馬英九兩人幸福 法庭上的人都在笑 法官呢,我看他忍功很好,沒有笑 | 暫無 |
會議後之發言 | 無 | 柯接受《自由時報》記者訪問:不能接受「人身攻擊」,這是不對的,但他已向議長吳碧珠致歉 徐接受《自由時報》記者訪問:馮光遠對馬英九可有這樣的言論,為何他卻不能說?嗆聲絕不道歉! |
徐在《新聞面對面》:他的初衷跟馮光遠很接近,但馮光遠的初衷,他是只是性別的這個部分,我確實認為馬金這個關係是一個不正常的關係,而不正常的關係是這兩個人在政治權力上,有一個很奇怪的不對等的這個關係,而這樣的關係等同於目前我們所講的,柯文哲跟戴季全之間的關係。 | ||
法庭最後判決 | 馮無罪 | 暫無 |
法庭最後認證 | 馬英九與金溥聰有「特殊性關係」 | 暫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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