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2

Google+實名制與美國愛國者法案

Google plus堅持使用實名制,雖然在其所定的規則中、解釋是為了讓其他人能夠正確的辨認帳戶持有人是本尊,卻引起支持使用網路匿名者的抗議;後來G+退了一步,使用生活常用的稱呼也可以。但是仍然有其他異議將會不斷產生:如一、8月11日韓國行政安全部為了遏止個人資料在網路上被大量偷竊或洩露,提出「個人資料保護綜合對策」,其主要內容為:分階段廢除網路上的實名制;個人或企業利用身份證時需事先獲得政府批准;完善同意蒐集個人資料之相關制度。


二、Softpedia8月8日揭露,Google已經承認提供美國情報單位,該公司在歐洲使用者的個人 資料。這是遵照美國的愛國者法案,如果美國政府單位一但開口,Google, Microsoft, Amazon...等在美國註冊的公司就必須提供,在世界各地使用者的任何個人資料(包括電子郵件、檔案儲存與web應用程式),還被強制不能通知個人,以免調查曝光或警告被調查者。

這兩個事件的發生,尤其是後者,讓G+先前以「讓其他人能夠正確的辨認帳戶持有人是本尊」的理由堅持實名制,馬上顯得理不直、氣不壯。換句話說,只要你使用Google網路上提供的任何服務,你都要冒著個人資料會被洩漏出去,或盜用的風險,而且就是由Google或美國政府部門釋出的。


現在要退出G+的使用,也很麻煩:如中文版提供你兩個選項,若只刪除G+內容,但你已連結的其他某些Google服務也會被停用;若完全刪除Google個人資料,你已連結的全部Google服務與資料都會消失。其英文版提供額外的選項,除了名字及照片之外,只要隱藏其他的訊息,既不用刪除G+內容,也不用刪除Google個人資料,但某些已被禁止存取的服務,還是無法使用。

P.S.

這就是本文所提到的,某些跟G+連結的Google服務會同時被禁用之實例,與G+連結的Picasa也會面臨同等待遇。現在,不曉得Google的實名制會不會擴大到所有的服務。

規定真名註冊 網友看衰Google+

Google+產品經理夏瑪表示,用戶在加入Google+和YouTube影音分享帳號時,必須使用真名註冊,如果該公司發現帳號非真名,將在4天內把帳號內的資料收拾清理,否則將遭強制關閉帳號,且沒有申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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