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看到《自由時報》記者黃文鍠、吳俊鋒、孟慶慈、林宜樟、吳世聰與鍾麗華之報導,顯然提供一個驚人的線索:「(檢方)調查發現,統一、愛之味等廠商在去年就更改配方,改購未添加EDTA的原料。」這是不是表示,檢方在去年就通知統一與愛之味,讓這兩個廠商有充分的時間更改配方?可是令人不解的是,統一與愛之味的產品為何現在還要下架?第一、莫非他們用工業用EDTA-Na2製造的食品,到案發時還未銷售完畢?第二、跟毒澱粉一樣,衛生署與這兩個廠商狼狽為奸,也是拖延到現在才公告,現在的下架動作只是廠商配合衛生署演一齣戲而已?
會懷疑衛生署拖延公告工業用EDTA-Na2被加入食品的另一原因是,5月31日當記者詢問,「會否比照義美過期原料事件,全面清查愛之味、統一旗下產品?」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表示,「兩起事件『動機』不同,義美是內部員工自己動手竄改過期日期,而愛之味、統一則是買到上游廠商的問題原料,非知情不報,因此,不會對愛之味、統一全面清查。」相較於義美爆發使用過期原料時,衛生署有異於反常的回應,嗆聲要全面清查義美食品,態度上可說是天差地別。製造商開喜公司使用工業原料製造嚴選豆花跟杏仁豆腐,其背後的大股東就是統一集團,統一相關的食品公司產品難道不該全面清查嗎?
立光農工2008年就開始使用工業用EDTA-Na2,而統一在去年才更改為非工業用EDTA-Na2配方,至少使用了五年;工業用EDTA-Na2與食用級的EDTA-2Na價差超過3倍,統一貪便宜、還是長期愛用者,但揚言要發動消費者抵制義美食品的消基會,至今仍未對統一有任何責難之語;統一超商的關東煮在毒澱粉事件中也中招,消基會卻怪政府機關沒把關,到監察院檢舉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真是黨證無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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