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出刊的第1371期 《新新聞》爆料,「一名民進黨極資深立委透露,顏清標透過關係找上台聯主席黃昆輝,甚至拿著一筆錢要求台聯簽字,但台聯立委拒簽而導致協商破局,這筆錢也被要了回去,讓黃昆輝分外光火。」如果顏清標真的試圖賄賂台聯黨不成,那麼簽字替顏脫罪的的民進黨與國民黨立院黨團三長、洪秀柱與王金平,又各拿了多少錢?民進黨與國民黨又各拿了多少?
跟2002年12月高雄市正副議長賄選案爆發時、陳水扁所做的處置相比,蘇貞昌當這一屆的黨主席根本是毫無作為。若說馬英九都在度咕,蘇貞昌根本就是植物人。
民進黨處理標準 | 2002年12月高雄市正副議長賄選案 | 2013年5月31日立院深夜密室協商替顏清標喝花酒脫罪 |
---|---|---|
事發前 | 一、在選前黨內進行的「假投票」中,有9位支援朱安雄。直到正式投票前的24日,賄選風聲甚囂塵上,民進黨中央才下令規定黨籍議員投本黨候選人,不得投票支援朱。 二、陳水扁甚至撂下「今日新科議員,明天投票後可能成為階下囚」的重話。 三、陳並派張俊雄南下高雄「壓陣」,才保證黨籍議員的票全「投給自己人」。 | 馬英九都事前知情,蘇貞昌不會不知。 |
事發後 | 一、民進黨中常會授權張俊雄、蘇貞昌、柯建銘、洪奇昌、高志鵬五人專案小組第一波除名四位市議員,第二波再開除三名。 二、當時這五人強調,「清廉是民進黨最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民進黨一向用比司法更高的標準來自我期許」,以「嚴重破壞民進黨形象、違反民進黨紀律」為名開鍘。 | 一、蘇貞昌6月2日第一時間定調「尊重立院黨團運作」。 二、在蔡英文6日零晨貼文「這不是文書疏失,而是迫在眉睫的法律和價值危機,我們必須有明確的態度和立場。我們民進黨要肩負起責任,不要讓人民對我們的信心崩潰。」後,蘇才在當天中午12點多臨時與江宜樺會面,表達希望行政院對會計法修正案提出覆議,且強調「不能放顏清標出來」。蘇下午再加開記者會道歉,但卻是表明「民進黨發生的大小事,主席應該承擔」,絕口不提個人疏失。 三、民進黨立院黨團三長繼續留任,隨後推翻會計法修正案。 |
0 comments:
張貼留言
由於Google留言系統與Facebook留言系統互相衝突,若先有Google留言,煩請繼續用此系統留言;反之,若先有Facebook留言,請繼續用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