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4月28日記者會改口的「第三套劇本」:推翻先前所有指控的版本,將「擋風玻璃破裂地點」,從「監察院外」位移到「經過鎮江街時」;打破擋風玻璃的人,也從「反核暴民」變成「不明人士」。你叫原先配合蔡正元說謊的警察與蔡的特助,如何再改口供?
日期 | 指控人 | 指控說法 | 事實呈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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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月25日18:54 | 蔡正元本人臉書 | 在監察院外,被一群人圍住,不讓上車,其中有人拿鐵器棍棒把擋風玻璃打碎 | 此分析證明他說謊 |
2 | 4月25日19:34 | 蔡正元本人臉書 | 勘驗過行車記錄器影帶後,自己立即改口「暴民搥打汽車」,不再提「鐵器棍棒」與「擋風玻璃被打碎」 | 與半小時前的說法不同 |
3 | 4月27日報導 | 蔡正元司機 | 休旅車車主林婦母子惡意逼車,下車後還拍打車體,造成前擋風玻璃破損 | 與蔡不同,待行車記錄器影帶釐清 |
4 | 4月26日20:00報導 | 蔡正元特助 | 當時蔡正元座車從監察院離開,玻璃在監察院外面就打破了,之後林聖文才趴到車子上,「聽警察說」,是被一名50多歲白髮男子打破的 | 此分析證明他說謊 |
5 | 中視報導(見第44秒開始) | 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周郁文 | 那個男子手持棍棒,當場又再敲破委員的擋風玻璃 | 不知其說法依據 |
6 | 4月28日記者會(見第2分16秒開始) | 蔡正元本人 | 車在經過鎮江街時,遇到不明人士往車內做動作,然後車窗擋風玻璃被敲打破裂,他直覺是棍子;相關單位不知該人士所持何物,認為應該不是 | 推翻以上所有版本指控 |
蔡正元於此次記者會曾自爆,「有刑警在案發過程一直坐在副駕駛前座」;見義勇為救人的休旅車車主林淑燕也在5月3日的臉書指證:「蔡立委已經人間蒸發(從頭到尾他都沒下車).....,副駕座的人和警察不斷重播畫面翻拍,影片傳出"撞上去,撞上去"的聲音。突然副駕座的人指著我兒子問,這個人是誰為什麼敲車玻璃.....」,形同是這個刑警主導誣告與濫權逮捕休旅車車主母子與林聖文。
林淑燕證實,就是這個人從監察院外護送蔡正元上車,坐在蔡座車副駕座,在警局作筆錄,與員警一起擷圖之人:
案發時,這個刑警(原來是保六員警)坐在車內,允許蔡正元座車違規紅燈左轉、逆向行駛、闖紅燈、拒絕交通警察攔查、撞擊前車後逃逸、蓄意致人於死....等連續違法行為,在警局也做偽證、主導誣告與濫權逮捕休旅車車主母子與林聖文,他也該負應負的所有責任。
《壹電視》4月30日替蔡正元背書:蔡正元沒說謊!早在抗議民眾趴在蔡正元座車之前,車窗就已經被人打破,嫌犯到底是誰,據了解,警方(主播口中有「似乎」兩字)已經找到人了。《壹電視》的報導,是採用蔡正元特助的版本(見上表),可惜早就被4月28日蔡記者會的「第三套劇本」推翻了!
5月1日休旅車主林淑燕偕律師控告蔡正元毀損及告發殺人未遂,蔡竟然回應說,自己不是開車的司機,因此在法律上一點著力基礎也沒有,「我上了車就跟我無關,即使我叫他(司機)開車也與我無關」,完全撇清自己與事件的關係,要司機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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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鐘聖雄在臉書5月2日所貼出的文及圖:
來,各位看一下這張照片。
415(作者註:應該是425)當天,「擋車哥」阻擋蔡正元的車離開,結果被困在引擎蓋上兩公里,後來經過正義姐擋車後,最後蔡車被長安西路派出所警察攔下。
當天稍晚,因為蔡正元直接告正義姐毀損、妨礙自由、公共危險罪,因此她們一家被送去忠孝東路派出所做筆錄,擋車哥人也在派出所門口等候,因為他心裡覺得,害正義姐「公親變事主」,非常過意不去。
晚上八點左右,我去忠孝東派出所找擋車哥,想瞭解一下事情的進展,沒想到和他聊沒兩句,警察就拿著一張A4紙跑出來,說上面的照片是從蔡正元的行車記錄器所擷取出來的影像,要將擋車哥以「毀損現行犯」逮捕。
當時一陣混亂,警察連讓擋車哥確認照片的機會也不給,就用強制手段將人給拖進警局中。好,現在大家稍微可以冷靜下來確認很多事情了。
請看一下這兩張照片。上圖是警察拿行車記錄器影像,要將擋車哥以毀損現行犯逮捕;蔡正元宣稱有暴民砸破他玻璃,後來他在臉書上出示了擋風玻璃毀損照片,破裂得很明顯。下面這張是上圖一比一格放後的影像,請各位看一下畫面右方,擋風玻璃比被中正一水車洗過還要乾淨。
就這樣,不解釋了。據說,現在蔡正元不打算告擋車哥毀損了,那當初直接用暴力手段把人架進派出所的警察,會跟當事人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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