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7

檢調偵辦「翁啟惠內線交易」完全攻略

3月25日PTT鄉民sexyrickysky指出:「士林地檢署指出,有資料顯示,翁郁琇確實在浩鼎新藥解盲前出脫持股,專案小組將持續追查其中有無涉及內線交易弊端。」這個新聞剛好給出一個範例:檢方向媒體透露了若干訊息,但並不完整,因為並沒有特別說明出脫持股的時間;而這種不完整的訊息,就有助於新聞議題的持續。讓他想起,《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曾在節目說過:檢察官辦案有兩種手法,一種是「白道式辦案」,另一種是「黑道式辦案」。

黃社長上節目的影片(48分45秒):


下表是根據sexyrickysky的說明,以「對照」的方式,分別列出黃社長描述的「白道式辦案」與「黑道式辦案」過程,各分五個階段。

所謂的「白道式辦案」就是『保證你沒事』,而且有以下特點:「黑道式辦案」很簡單就是『一定要讓你死』,有下列SOP:
1. 絕對嚴格保密和遵守偵察不公開原則

偵辦過程中,不會有任何蛛絲馬跡得的新聞跑出來。

這是確保不會有新的議題生成。
1. 刻意洩漏資訊

會向媒體透露目前的偵辦進度,一直將消息放出

不過,釋出的資訊可能僅代表部分事實

透過這個操作,讓議題不斷延燒。
2. 全面封鎖

不讓記者進入辦案場所,以免記者獲得新的資訊,

產生案外案。
2. 假拘提,真搜索

依法,檢察官有拘提權,沒有搜索權

若要搜索,必須跟法院申請搜索票。

為了yoyodiy這個限制,

檢方就會先開拘提票,再拘提證人時,

在配合檢方的緊急搜索權,破門而入進行搜索

事後再依法補一個緊急搜索的說明就好。
3. 不會動用檢察官的強制處分權

偵辦過程發個傳票,請當事人到案說明,

最多發個函查公文,『請當事人提供資料』,

當事人不管提供哪些資料,檢方都會很樂意的收下

檢方絕對不會進行羈押、搜索、查扣等行為
3. 鏡頭前宣示

將被拘提人在媒體前上手銬,

代表人物:扁維拉、基隆議長黃錦泰

檢方站出來大聲說明,一定查辦到底,否則辭職向國人謝罪。
4. 對於證人說詞,一律採信絕不質疑

不會刻意去抓證人的小破綻,

不會威脅要羈押證人
4. 檢察官跟證人先串證

透過認罪協商,利誘證人,

將案情在往更上面咬。
5. 辦案通通靠筆錄

剪下、複製、貼上,最後簽結不起訴
5. 證人轉被告

送傳票傳給你,說希望以證人的身份到案說明

可是到了現場後,說你被告,殺你一個措手不及。

因為在刑事訴訟法裡面,

被告身分可以充分準備,有說謊權力,且要求律師陪同的。

可是證人不可以說謊,也沒有律師陪同的權力。

士林地檢署這次「抓小放大」,未見他們對「禿鷹集團借券放空」有所行動,倒對翁郁琇的交易資料,頻頻地以「擠牙膏」或「剝洋蔥」的方式「分多次」釋出,剛好符合黃社長說過的「白與黑」辦案手法:對「借券的法人」,施以「白道式辦案」,絕對「嚴格保密」和遵守「偵察不公開原則」,不會有「任何蛛絲馬跡」的新聞跑出來;而對其『一定要讓你死』的目標如翁啟惠,採取「黑道式辦案」手法,就「不斷向媒體透露」目前的偵辦進度,釋出的資訊「僅代表部分事實」,要讓議題「不斷延燒」。

根據新聞報導,我們整理出下表,可以清楚地呈現士林地檢署對「禿鷹集團借券放空」與認定「翁啟惠內線交易」,有「截然不同」的辦案態度與方式。請讀者自行比對上表的「白道式辦案」與「黑道式辦案」方式的「第一階段」。

那麼多人牽涉其中,相對於對大量「借券賣出的法人」,「將近一個月來,完全沒有進度」;士林地檢署卻在曾銘宗與《壹週刊》發動攻擊翁啟惠後,「每天都有進度」,先是針對翁郁琇賣的10幾張股票大做文章,現在則盯上小賣手中持股的公司個人,將去年10月以後「已經向證交所申報,並且已經公開」的小額賣出,都一併列入「有嫌疑的『解盲前』內線交易」。


難怪民調會呈現,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度任,與不公正度,各自飆達84.6%與76.5%。士林地檢署、金管會與《壹週刊》、《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聯合報》與《中央社》等媒體充當「打手」,配合國民黨進行「政治鬥爭」,想必與「禿鷹集團」的「借券放空還沒來得及回補」有「非常緊密的關係」。而這個政媒組合,絕對是520後、「司法改革」與「媒體改革」首要檢討的目標。

對「禿鷹集團借券放空」辦案過程認定「翁啟惠內線交易」辦案過程
2月27日,浩鼎解盲失敗後有人寫信到「士林地檢署檢察長林朝松信箱」,匿名檢舉「借券放空」





3月2日見報時,士林地檢署重經專組檢察官僅分了「他」字案及查詢「台灣證券交易所的借券系統查詢和櫃買中心的資料」;

3月2日,金管會表示,這是由士林地檢署主動偵辦,目前還未與金管會聯繫,尚未向櫃買中心調資料,但定會配合檢方偵辦。







































3月23日,王儷玲曾一度表示,「有疑慮才會移送」,但證期局長吳裕群表示,包括浩鼎解盲前出現6,000張「借券」的調查,也移送給檢調。

3月23日,金管會透露,浩鼎解盲前,外資借券交易高達6,000多張,其最終受益人及資金流向,是在以後的第二波調查才會了解。


3月26日,士林地檢署陳錫柱發言人表示,對於浩鼎解盲前有逾6000張借券,疑有「股市禿鷹放空」,檢方也會加以調查,比對交易者身分及交易時間點,查明是否涉內線交易。
對翁郁琇的交易資料,頻頻地以「擠牙膏」或「剝洋蔥」的方式「分多次」釋出

3月23日,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曾銘宗與《壹週刊》同時發動,攻擊翁啟惠的女兒翁郁琇持有浩鼎股票3000張,金管會主委王儷玲馬上表示,「已經把所有資料都移送給檢調『併案』處理」;

3月23日,王儷玲曾一度表示,「有疑慮才會移送」,但在其昔日上司曾銘宗發動攻擊、指名翁郁琇及施壓後,金管會隨即「併案」,加送她的賣股資料給士林地檢署。

(註:顯然是「事先套好招」的表演,由此展開抹黑「翁啟惠內線交易」,再一次複製「宇昌冤案」 )

3月25日一大早,士林地檢署放出「獨家」消息給《蘋果日報》,該報使用「極為模糊」的描述:一為「檢調另查出上月21日浩鼎公布解盲失敗,『在這項大利空前的敏感時機,翁郁琇曾買賣股票』」,另一為「檢調第一波收到的『浩鼎解盲前的100大交易名單,包括翁郁琇』,至於是買進或賣出股票,消息來源拒透露」。

3月25日傍晚17:56,士林地檢署又進一步透露給《聯合報》另一段「前言後語互相矛盾」的話,「解盲失敗前,『往前推五十大交易資料,並沒有中央研究院長翁啟惠的女兒翁郁琇出脫股票的紀錄』,但在解盲之前,『確實有將股票出脫,但數量和金流仍待查』」。

3月25日傍晚19:20,士林地檢署跟《中央社》記者公布,「在2月19日『解盲失敗前三個月』,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的女兒翁郁琇曾出脫『10幾張』股票,實際數量及金流仍待查。」

3月25日深夜23:22,士林地檢署再告知《自由時報》記者「根據翁女交易的資料顯示,她在解盲的重大訊息公布之前的3個月內,曾『陸續出脫』手中10餘張股票」。

(註:浩鼎是在2月19日收到解盲失敗資訊,並在21日對外宣布。)

但3月26日一大早,《中國時報》查詢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指責浩鼎內部11位董事及高階主管,在去年第4季浩鼎「解盲閉鎖期」前,「密集」出脫持股;其中,總經理黃秀美出脫85張,每天只賣10張,是為了「規避申報轉讓」,繼續帶風向。

指台北市調處以證人身分約談浩鼎黃秀美,在了解浩鼎乳癌疫苗新藥解盲過程,查浩鼎高層何時得知解盲失敗,「確認內線交易時點」。

3月27日一大早,《蘋果日報》「製圖表」繼續炒熱這個訊息,副董事長許友恭、總經理黃秀美在解盲前3、4個月就大賣股票,許由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出脫103張,黃則賣了85張。解盲前4個月浩鼎13名主管共出脫667張股票。解盲前1個月,都還有副總孟芝雲、協理廖宗志等人賣股。

指黃秀美賣股的方式是以9張、9張的方式出脫,為的就是要「規避申報轉讓」。

參考文章:

1. 陳炘之死告訴台灣人:與國民黨有關係 做生意就沒關係
2. 曾掌管金管會卻不查浩鼎案 王定宇嗆:曾銘宗主委幹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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