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7

政府不只要減薪、不領「消費券」及年終獎金,還要軍公教比照一般人繳稅及廢除18%

(照片取自外獨會駱駝客)

馬英九政府舉債發「消費券」當過年紅包,原本是要轉移民怨,在人人有獎的氣氛下、保住官員自己的薪水及年終獎金。不料殺出新加坡這個程咬金來,宣布因應明年景氣衰退,政府官員及公務員要帶頭減薪11%至19%。這下子等著領年終獎金的馬政府官員(大於2個月)、一般公務人員(2個月)及國營事業員工(健保局3.75個月、中油4.6個月、台電4.6個月、台船4.6個月.....)等,恐怕會遭逢台灣社會更大的反彈聲音
,尤其是馬英九1121才剛發表「共赴國難」宣言不久。

要大家「共赴國難」、宣稱「盡全力救經濟」的馬英九,除了要拿「消費券」之外,薪水與年終獎金照樣都要領,該有的、一個子兒都不會少拿,原來是馬英九只管自己家的經濟;上樑不正、下樑自然也歪,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及發言人史亞平也都帶頭反對減薪。「共赴國難」之話一出、不到一個星期,馬上又成了一句玩笑話!

邱正雄說:「新加坡是參照商界的CEO(執行長)薪俸,屬浮動薪給機制,但台灣是固定制,兩者制度不同」;史亞平也說:「新加坡部長級薪俸是台灣部長的十五、六倍,兩國薪給制度、國情都不同,不能相提並論」。問題不在制度與國情是不是相同,而是在政府官員有沒有決心;更重要的一點是,新加坡的財經政策沒有跳票的問題,而馬英九的「633」政策跳票了!韓國李明博上台百日「747」政策跳票,捐出全薪;沒有承諾跳票的新加坡政府也由總理帶頭減薪,都代表了挽救經濟的決心。但我們要問:馬英九政府的決心在哪裏?馬英九的良心又在哪裏?

馬英九公開悍拒減薪,已經讓「共赴國難」及「盡全力救經濟」的政策宣示都成了一攤口水,乾了就不見一絲痕跡。馬英九現在除了薪水要全數捐出之外,「消費券」及年終獎金都不能拿;劉內閣官員薪水要減半,「消費券」及年終獎金也要放棄,才能讓人民相信他們真的要為台灣人民、而不是為他們自己家拼經濟。而且我認為馬政府減薪、不領「消費券」及年終獎金,只是決心的表達,還要進行軍公教比照一般人課稅及廢除18%優惠存款利率等,才是「共體時艱」的做法。若連這些都做不到,就下台謝罪吧!

相關文章:

馬政府利用「消費券」想達成的政治效益

「雅虎奇摩」說:關閉「芒果日報」網站,並非個案?

「雅虎奇摩」無預警關掉「芒果日報」網站的理由,最先是「文章侵犯隱私、人身攻擊他人」;1123其《公告》則說,是應文章原作者檢舉,該站未經同意、又重覆轉貼該文,侵害其著作權(見上圖);1127接受自由時報訪問又改稱,「是根據部落格平台規範,該部落格經平台三次通知,希望格主勿再次引用他人著作,但格主堅持持續引用,根據平台規範將其關站,並非針對特定個案」。關站理由從「侵犯隱私、人身攻擊」、到「侵害著作權」,再改口成「再次引用他人著作」,「雅虎奇摩」的公正性令人質疑!

「雅虎奇摩」真如自己宣稱的「並非針對特定個案」?根據使用「雅虎奇摩」部落格的網友經驗,20070111舉報有網友全文轉貼她的文章,得到的卻是「雅虎奇摩」這樣的回應「只要是在網路上的資訊,沒有任何資料是無法搬走的。若是非常介意自己的照片或文章被轉貼,建議您可以考慮不要公開在網路上」(見上圖);在該文討論串中還顯示:「雅虎奇摩」部落格小子用此制式回應文,並不只一次。可見「雅虎奇摩」的處置,前後不一、鬆緊有別。

Billypan已就著作權法裏的『合理使用』,反駁「侵害著作權」的指控,本已不用再議;但1127「雅虎奇摩」仍硬拗、指「芒果日報」『再次引用他人著作』為關站的理由,更站不住腳。若以『再次引用他人著作』做為關站的理由成立,那「雅虎奇摩」利用搜尋引擎獲得千百萬筆未經他人同意的文章部分段落、將之備份留存,甚至還用以營利,不就成了智慧財產權的大盜,人人都應該據以向「雅虎奇摩」求償。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網友引述他人論點,載明出處並加以評論,並未構成侵犯著作權行為;yahoo!若認為某文章有問題,只能在告知網友下對該文章進行移除,若以此為由毀掉部落格所有內容,恐涉及觸犯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權行為,另有權力濫用問題;另謝天仁指出,yahoo!服務條款的定型化契約違反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一「對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受害網友可求償。附帶再提一次,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亦有相同精神的規範。

顯見「雅虎奇摩」人員對著作權法一知半解,況且「雅虎奇摩」又非法官、以違反著作權法等為由而任意關掉「芒果日報」網站,就是濫權之始。既然合理引用文章不犯法、也不是「雅虎奇摩」或是檢舉的警察說了算,那又是誰給「雅虎奇摩」當起網路警察、侵犯自由的權力?

參考資料:

1. 『侵害著作權』的是關別人台的Yahoo網管,不是『合理使用』的芒果日報!
2. 抗議Yahoo!奇摩侵害言論自由!要求立刻恢復『芒果日報』部落格!

2008-11-24

馬政府利用「消費券」想達成的政治效益


華爾街日報認為:馬政府發放的100元美金「消費券」是一種「輕率的計畫」,不僅收效甚小,而且債留未來;可能希望藉「消費券」轉移選民注意,不去檢視在馬政府治下經濟萎縮、股市腰斬的事實。但我認為馬政府借發放「消費券」、想得到的政治效益,應不僅如此。

以韓國李明博的例子來做比較:李明博在上任百日承認747跳票,向韓國人道歉連連,並立即改組內閣、捐出個人薪水;但反觀馬英九卻傲慢不屑,還硬凹把期限拉長到八年後,連選前捐出一半薪水的承諾(上列影片)都不願履行,還頻頻讚賞內閣做的好。馬英九說領到「消費券」後,會把它捐出去,以保全自己的薪水免於泡湯、內閣也不用換了,這是馬英九要達到的政治效益之一。

十月份TVBS的民調顯示,馬英九和長劉兆玄滿意度分別只有23%和19%時,國民黨立委即要求「如果馬政府民調滿意度不到4成,一級首長就不能領年終獎金,如果經濟成長率不到5%,也不准領特別費」。馬劉這時要求讓民眾及時在農曆年前拿到「消費券」,也同時確保自己領年終獎金時、不會遭到批評,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更可全數放到自己的口袋裡,這是馬英九要拿到的政治效益之二。

中油及台電因經營不善,預估今年全年將分別虧損900至950億元及逾1000億元,但中油編列年終獎金4.6個月、每人將可領到33.5萬,台電編列兩個月年終獎金、每位員工可以領到14.6萬元,甚至連虧損嚴重的健保局,都編列了3.75個月的年終獎金,每人可以領到21.6萬元。馬劉及內閣閣員都可領年終獎金了,上行下效,中油、台電、健保局及其他軍公教人員更可領的理直氣壯,馬劉也不用傷腦筋去整頓國營企業、電價及天然氣不但不用調降、還可能再漲,這是馬英九要的政治效益之三。

全國納稅人讓馬政府舉債花了八百二十億元,每個人卻只拿到3,600元台幣,但馬政府官員不但人人都拿了「消費券」,而且還有豐厚的年終獎金及特別費(當做薪水)可領,還可逃避無能的指控。聰明的台灣人何不自己算盤打一打,這樣的政策到底肥到誰?最後又會是要誰來補這個窟窿?

2008-11-22

本部落格已被部分中國網管禁止進入


我最近進行網路測試,發現本網站已被北京網管禁止進入,然而從另外的偵測看到,中國(包括北京)仍有其他管道可進入此部落格,這裡就不便透露了。我想有可能是寫了幾篇關於「三聚氰胺」的文章而被列管,經整理於下還算不少,而且部分都直批中國政府,難怪會被禁。原來,中國讀者進入本站的次數大幅減少是源至於此。

本部落格「三聚氰胺」相關文章一覽表:

1. 中國牛奶摻三聚氰胺也是公開的秘密
2. 三聚氰胺證實人為加入飼料中,突顯中國官方仍在敷衍卸責
3. 香港發現雞蛋含三聚氰胺所代表的涵意
4. 中國「三聚氰胺」污染擴散至食品添加物「碳酸氫銨」
5. 中國食品檢驗制度崩潰,馬政府還要認同中國標準?
6. 「美國標準」、「歐盟標準」與馬政府「三聚氰胺」政策的比較
7. 中國人不如中國豬!中國人能忍受,台灣人能忍受嗎?

又見文字獄:台灣雅虎甘為馬英九鷹犬,強行關閉「芒果日報」部落格

台灣雅虎強行關閉素以揭發馬政府弊案的「芒果日報」部落格,自甘為馬英九鷹犬。台灣雅虎日前還被揭發設定「台灣」為非法的關鍵字不准註冊,其網管平日即有任意刪除部落客的文章、侵犯言論自由的習慣。

台灣派部落格芒果日報聲明

雅虎奇摩於2008年11月21日下午三時左右,未經任何通知,將本站逕行關閉。事後經由熱心網友去電詢問,該公司服務人員竟以本站「文章侵犯隱私、人身攻擊他人」為由加以搪塞,以可笑且薄弱的理由進行言論自由之打壓,此舉為民主社會所不容,任何愛好自由民主人士應對雅虎奇摩部落格管理單位予以嚴厲譴責。

本站所發表之言論,均未違法,且任何言論均有附上新聞連結,以供讀者參考,所評論之事均非空穴來風,且有跡可循。所發表之文章與評論,皆是針對台灣社會上,國民黨集團所造成之不公不義。然而,歷年來雅虎奇摩部落格管理者,行徑竟然如同戒嚴時期之警總,以各種名目,實施對網友言論自由之箝制。本報依照事實加以評論分析,唯有心虛之輩,以及國民黨貪腐集團的同路人,才會視之如寇讎,去之而後快!

所幸,本報獲得玉山網路電視台的支援,大部分報導,仍保留在玉山網聚聽。未來將會持續尋覓是當的網路部落格空間,持續發表相關報導。至於雅虎奇摩部落格,將會找機會重新成立,回貼昔日被刪之文,予以回敬。也希望昔日曾被雅虎奇摩部落格網管刪文箝制言論自由網友們共同響應。

社長黑傑克

資料來源:

http://funp.com/portal/#p=543355

2008-11-12

警方正私下與特定報社勾結,捏造暴力「圍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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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話新聞報導,警方私下要求聯合報提供「圍陳」滋事者照片,包括丟石頭、礦泉水、寶特瓶,還有抬拒馬、破壞拒馬等,可清楚看見面相者,只需將警方所要的畫面裁切。該報社內部文件還強調將不會對外承認提供畫面,或說出是攝影記者所提供。

徐國勇以他的經驗現身說法,檢調會以單一定格照片移花接木、惡意栽贓、捏造犯罪證據,濫行起訴、移送法辦。

此舉無異是鼓勵媒體當抓耙子,監視民眾一舉一動,並拍照攝影留存,等於是馬英九在美國拿相機蒐證台獨人士活動的翻版,這下子台灣將成警察特務治國。


2008-11-09

便衣以中國記者身份,護送央視主播柴璐和香港鳳凰台記者陳琳離開晶華酒店?

圖一

有人說圖一大圖中的便衣與兩小圖中穿西裝的人(我稱之為甲男)不同。在圖二被民眾拉住領帶之人,被蘋果日報稱之為中國中央電視記者,但觀看其左邊修飾整齊的鬢角,與圖一左小圖甲男露出的右邊鬢角互相比較,鬢角的形狀及角度恰好相同、且左右對稱,再與圖一大圖便衣露出的右邊鬢角互相比較,鬢角的形狀及角度也剛好相同。我的問題是:有沒有可能不同的兩個人(一個在台灣、另一個來自中國),他們的鬢角形狀及角度剛好相同、又左右對稱?我認為不太可能。

圖二

蘋果日報的這張照,約在1105晚上~1106清晨、在晶華酒店外拍的。所以圖一的兩小圖也應該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拍的:因為圖一兩小圖中有位穿無袖多口袋背心、戴眼鏡、手拿有閃光燈相機的短袖男子(乙男),也在圖二中出現、但一半的臉被拉著領帶的阿伯頭手遮住;再加上領帶相同的樣式、顏色及鬢角相同的形狀、角度,所以圖二中的人、與圖一兩小圖中的甲男,就是同一人。

圖三

圖四

接著,我們可以看到在圖三圖四中,中國央視主播柴璐和香港鳳凰台記者陳琳(白色套裝)被維安人員護送出酒店,圖三中扶著柴璐、穿白襯衫打領帶的男子及圖三圖四陳琳頸中都掛有藍色帶子,甲男在圖一兩小圖及圖二中也都掛有同樣的藍色帶子,可見甲男有可能假扮成中國記者、護送柴璐和陳琳出晶華酒店。

蘋果日報說他是攝影記者,但不見他扛著攝影機、也沒報導他的機器被砸,這不是很奇怪?所以甲男有可能是在當時為中國記者開道時,與民眾發生推擠、被民眾識破,進而遭到圍堵。

有人會問為甚麼甲男要穿西裝及擁有識別證?在香港的警匪片中,常有警察身著西裝、變成隨扈在宴會中進行維安工作的情節;在這裡便衣喬裝成中國記者以進行保護工作,應該是合理的推測。

現在的問題是,便衣出現不會只有單一護駕的任務,甲男有沒有出現在其他的抗議場合中、而被拍下來?警方有出來否認派出便衣人員,但國安局可掌握的特勤單位並不只一個:如軍方的憲兵特勤隊、海軍陸戰隊特勤隊和空降特勤隊 ,警方則有霹靂分隊,兩套反恐怖特種作戰系統。連替代役都被拉出來打人,可見馬英九有可能動用軍方的兵力;這次國共合作,馬英九也有可能將對方的公安及武警安排進入警察部隊中、執行任務。

補充:

中正第一分局李金田分局長證實,上述被民眾抓住領帶的便衣便是中正第一分局的員警,該便衣員警於晶華酒店現場假冒抗議民眾、攻擊警察、栽贓嫁禍,被多名民眾當場識破、揪住領帶。協和專案辨識專刊 編號的67號照片反而戳破警方沒有派出便衣混入抗議人群的謊言。由於該名便衣員警,並未出示警員證件,且因任務失敗、急於想搭計程車離去,反而被民眾從後抱住無法脫身,事後警方顛倒黑白、反而誣控該民眾勒頸。


警察暴打15歲少年




15歲孝子扶著痛風父,被警察嫌走太慢打到遍體麟傷!

蘋果日報報導:就讀國中的沈姓少年(15歲),前晚與父親到中山北路美術公園休息,未料警方到場驅趕,因沈父患痛風行走緩慢,警方認為父子倆刻意挑釁,嗆聲:「你攏不怕,你們是勇敢的台灣人!」便持鎮暴盾牌邊罵髒話、邊毆打少年,導致少年左手臂、額頭、背部紅腫送醫

沈父說,看到警察粗暴地打他兒子,他上前阻止罵說:「我兒子才15歲,他犯了什麼法,下手怎麼可以這麼重。」警員不但不歇手,下手反而更重,警察做法讓人失望。

2008-11-08

原來是藍營支持者聚眾帶頭推倒拒馬,栽贓民進黨!


警方在1106圓山現場以現行犯逮捕藍營名律師李永然的兒子、台大政治系學生李廷鈞,昨天在自由時報的即時新聞裡李永然親口指稱,警方指控李廷鈞丟擲汽油彈、並在現場將之逮捕,聯合報今天卻報導警方指控李廷鈞帶頭推倒拒馬,且聚眾不解散,顯然警方有意以較輕的罪名輕放李廷鈞,且予以二萬元交保。

去年中正紀念堂發生拆牌匾事件時,李廷鈞穿著警察制服到現場發表看法,被依妨害秩序罪送辦;當時檢方考量他是學生,危害不大,處分緩起訴一年。李廷鈞這次被送辦是在緩起訴期限內,一旦檢方起訴,將撤銷緩起訴。


李廷鈞昨天傍晚交保後走出法警室,面露倦容,看到記者馬上低頭拉起外套遮臉,不發一語離開地檢署。

相關臥底報導:

圍城之夜 詭異的年輕人 當第三個年輕人轉身時 我注意到他耳上戴著隱藏式無線耳機

2008-11-06

媒體採訪松山分局分局長黃嘉祿



從松山分局分局長黃嘉祿的受訪,即可以證實:1103台灣戒嚴以後,警察是以政治立場的不同、而不是以法律做為執法的依據。亦即你的政治立場有別於警察所遵照的上級命令,就會被警察予以 "掌握" 與 "處置"。

至於警察如何認定你的想法與他遵照的命令不同?恐怕就由警察根據的上級指示,或是最糟糕地由警方自行認定。也就是說,現在台灣的警察被付予逕行思想審查的任務:他可以要求你不准拿中華民國國旗、禁止播放任何他認為不妥的音樂、下令拿掉他認為不妥的廣告看板,他還可逕行逮捕及拘留他懷疑的任何人。

我在1030的大膽預測,竟然不幸言中:

1026由國安局提出禁止嗆聲的「特種勤務條例草案」。既然陳雲林來台,要國安局安排五天三萬五千人次的「帝王級」維安計畫,我認為該草案當然不是專為嗆扁或嗆馬而來,而是主要針對嗆陳雲林而設;所以,我大膽預測:陳雲林來台其間,所謂的「維安人員」將會大規模的施暴嗆聲民眾、甚至逮捕及拘留

更由先前媒體報導的兩則新聞:警政署長王卓鈞下令,若有任何民眾膽敢向陳雲林嗆聲,該轄區警察局長就丟官,用這種連坐法,脅迫地方員警全面限制民眾自由;壹周刊也揭露,馬英九親自操盤、安排陳雲林的維安計劃,而且總統府這次也沒有出來否認壹周刊的報導。

再加上馬英九在今天親口證實「圍陳」是他親自核准的,可見實施戒嚴的首謀無疑是無能的馬英九,其目的在於挽回中共對他的信心;但面對民意的反彈,只好使用兩面手法,企圖回過頭來以台灣的民意抵抗來自中國的壓力;終致引發警民對立、衝突及流血,又想栽贓民進黨來卸責。

附錄

分局長:黃嘉祿

學歷:
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研究所第13期畢業
中央警察大學第44期畢業

經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大隊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副分局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
臺北市政府警察古亭分局副分局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組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隊長
中央警察大學、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

馬英九用「戒嚴」掩飾「無能」!從1103這一天起,替中華民國送終!

1103這一天,老天以整天不斷的風雨、來迎接陳雲林踏進台灣這一塊土地。我們卻看到由我們納稅錢供養、應該保護中華民國及人民的警察,搖身一變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安及武警,不但禁止人民在公共場所拿國旗、還將民眾手中的國旗搶走、折斷;卻在另一邊保護五星旗的飄揚(影片),而這些拿五星旗卻沒事的人,就是由竹聯幫前幫主張安樂所創立的中華統一促進黨,可見稍前「國共兩黨與黑道三位一體」的看法並沒有錯。

1030亦大膽預測台灣又會在陳雲林來台期間開始戒嚴,卻不幸言中了。1103開始,警察果然侵入圓山住客房間,搶取私人物品(影片);在街上隨意抓人、拘留(影片),並扯斷手指;強制唱片行禁播“台灣之歌”,並拉下鐵門(影片)、妨礙店家營業;警察前往圖博人士家中,威脅:「如果執意到機場,會關你一輩子!」;還非法全面在高速公路、交流道攔檢、掀民眾車輛行李箱;航警局更是乾脆,不但發公文給各旅行社、要求民眾改期出境,還全面淨空航站。

不僅如此,檢調未經約談、即徑行拘提蘇治芬及羈押陳明文等民進黨籍縣長;警政署長王卓鈞還下令,若有任何民眾膽敢向陳雲林嗆聲,該轄區警察局長就丟官,用這種連坐法,脅迫地方員警全面限制民眾自由;國安單位更以保護陳雲林名義,嚴格限制媒體採訪自由及自主權。以上種種戒嚴措施,原來是由馬英九親自操盤、所安排的陳雲林維安計劃,為壹周刊所揭露

這不但凸顯馬英九試圖以戒嚴,來掩飾他「無能」治台;另一方面,全面淨空中華民國國旗,也代表他內心早就不在乎「中華民國」及台灣這個「總統」職位,這兩者行動皆一致地象徵馬英九公開表態向中國投降之意。「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府在1103起,形同由馬英九正式宣告亡國。

既然如此,我們何必還要在「中華民國」這個已滅亡的體制下繼續繳稅、去供養專打人民的公安及無能的流亡集團?更何必去遵守它已無效力的憲法及法律規定?

相關文章:

馬英九戒嚴台灣、跪求陳雲林「來台受降」

從王定宇被黑道挾持恐嚇,回顧馬英九與竹聯幫的關係

2008-11-05

上揚老闆的訪問

轉貼自媒抗Al_Bundy

「上揚」這幾十年來出版過不少好聽的本土音樂,也代理許多很棒的獨立製作唱片,是台灣重要的音樂出版者、唱片行。從1993年第一次聽到上揚的「異鄉月夜」 以及「古早夜曲」以來,不知道已經買過幾張送給親友,尤其這兩張唱片都有出版樂譜,CD加樂譜的組合多次送給愛好音樂的外國友人,總是贏得許多讚美, 成功做了不少國民外交。

上次送出手邊的樂譜存貨後,心裡正想著該去補貨了,昨晚就看到「上揚唱片行」出現在新聞畫面中,今天不去給他們讚聲怎麼可以?十點多到了中山北路、民生西路口,發現鐵門還沒拉開,店門口聚了一些人,有爬在梯子上的工人、老闆娘與員工、民視與中天的文字與攝影記者共兩組人, 還有數位來關切的民眾。

原來昨天晚上鐵門被拉壞了,根本沒辦法開門做生意。老闆娘有接受民視羅瑞誠的訪問,但我猜如果沒有更多衝突,這則追蹤新聞不會被播出,所以就來報導一下吧!我與老闆娘聊了好一會,推擠中額頭上也被不明利物劃了道傷痕的她說:「當時 有兩個人在門口隨音樂起舞,群眾跟著打著拍子,氣氛不錯啊!」 我接著問:「如果警察只是在旁邊看,不要衝進店裡,應該就不會有衝突吧?」 老闆娘無奈地說:「對啊,警察太緊張了!」老闆娘還說警察抓了幾個「阻擋」警方關門的民眾,要老闆娘簽名作證並要求被抓的民眾賠償上揚的損失,老闆娘堅決不肯,因為弄壞鐵門的主要又不是民眾。老闆娘已經請教過律師,不過目前不打算向警方或民眾提告求償,修鐵門得花上萬元,就算是突發事件。

我鼓勵老闆娘多準備一些「台灣之歌」的唱片,應該會有很多人來買,沒想到這時候有個中年男子就走到我們旁邊問說:「昨天放的是哪一張唱片啊?我要買。」 老闆娘望了我一眼,我們兩個都笑了出來。老闆娘後來還有點失望的說:「其實 那張唱片根本不是我們出的!」言下之意是上揚若真要藉機引發衝突或宣傳,一定 選自己的得意之作,沒理由幫別人「打歌」,何況是一張出版了三年的舊作啊!

聊天之間,有好幾位或走路或騎車的民眾給老闆娘打氣,要他們加油!有位老闆娘不認識但自稱是住在附近的老太太低聲問老闆娘:「警察這樣會不會是張XX的原因?」老闆娘表情有點詫異地說:「妳說什麼?妳怎麼知道?」老太太說:「妳弟弟啊!」老闆娘笑了笑說:「應該不是啦!我們一向都很低調的啊!」老太太問的正是悲觀大大說出的那段往事,不過從老闆娘的反應來看,應該是沒有關連的。

11/04晚間放的CD是由台灣文化總會委託詹宏達(「自由時報」誤植為詹宏祥) 製作的「台灣之歌」專輯,但專輯裡並無任一首名為「台灣之歌」的作品,各電視台都說當時播的是一首叫台灣之歌的歌,其實並不正確!民眾隨之起舞的歌曲是輕快的「戀戀北迴線」,由黃麒嘉作詞作曲,詹宏達編曲,台大合唱團演唱。歌詞優美旋律輕快,非常宜人。不知道接下來會不會是衝進台大校園抓台大合唱團的團員?因為他們演唱的可是「反動歌曲」呢!

重回上揚唱片行,老闆娘敘說事發當時 (台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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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戀北迴線 曲詞:黃麒嘉

1958年生,筆名黃昏,多年前一趟北迴之旅,寫出平生第一首歌,開始製作第一首《戀戀北迴線》,完成第一張專輯CD〈黃昏之歌〉由自己典藏。期盼用歌記錄台灣!

歌詞

火車載阮要來去 台灣的後花園

世間尚水的所在 攏置彼一屏

瑞芳金瓜石 溫柔可愛的基隆河

濛朧三貂嶺 青青雙溪水

悠悠擱綿綿 親像一首詩

行到福隆 看見著海邊

轔轔嚨嚨 搖過基隆河

唭唭喀喀 攀過三貂嶺

船隻漂來又漂去 海風帶鹹味

海面金金地閃熾 日頭浮上天

北關的海湧 歸工歡喜地唱歌

熱情龜山島 陪咱鬥陣行

礁溪洗溫泉 宜蘭買膽肝

來到蘇澳 海產尚好呷

悉悉沙沙 海湧地唱歌

嚕嚕啦啦 礁溪洗溫泉

大山大海大港灣 花蓮到台東

大橋大溪大塴崆 塴崆黑籠籠

遊賞太魯閣 散步迷人的鯉魚潭

坐船秀姑巒 台東摘金針

世外的桃源 美麗的台灣

自由自在 幸福台灣人

卿卿硿硿 火車鑽塴崆

吧哪吧吧 火車地相閃



國民黨封殺「三聚氰胺補償草案」

國民黨立院黨團在今天於立院程序委員會,將民進黨籍立委王幸男等人擬具的「進口原料產品含三聚氰胺事件處理暨補償特別條例草案」暫緩列案。其所提理由是,要等待江陳會的會談結果出爐後,再來討論補償條例草案。

但昨天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批評:「食品安全的協議內容,看起來是以訊息通報交換與業務交流為重點,但連檢驗控管與平台建立、賠償機制都沒有具體內容,消費者購買食品時還是要保持戒心」。

先前民進黨籍立委王幸男等人擬具的「進口原料產品含三聚氰胺事件處理暨補償特別條例草案」、「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以及「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雖逕付二讀,但國民黨已提出復議;今天又不予列案,可見國民黨根本不想要此案通過。

「食品安全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七日後生效,全文如下。

為增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溝通與互信,保障兩岸人民安全與健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就兩岸食品安全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訊息(信息)通報:雙方同意相互通報涉及兩岸貿易的食品安全訊息(信息),並就涉及影響兩岸民眾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訊息(信息)及突發事件,進行即時通報,提供完整訊息(信息)。
針對前項查詢請求,應迅速回應並提供必要協助。

二、協處機制:雙方同意建立兩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協處機制,採取下列措施妥善處理:

(一)緊急磋商、交換相關訊息(信息);
(二)暫停生產、輸出相關產品;
(三)即時下架、召回相關產品;
(四)提供實地瞭解便利;
(五)核實發布訊息(信息),並相互通報;
(六)提供事件原因分析及改善計畫;
(七)督促責任人妥善處理糾紛,並就確保受害人權益給予積極協助;
(八)雙方即時相互通報有關責任查處情況。

三、業務交流:雙方同意建立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專家定期會商及互訪制度,就雙方食品安全制度規範、檢驗技術及監管措施進行業務交流及訊息(信息)交換。

四、文書格式:雙方訊息(信息)通報、查詢及業務聯繫,使用雙方商定的文書格式。

五、聯繫主體:

(一)本協議議定事項,由雙方食品安全等業務主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相互聯繫實施。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聯繫實施。
(二)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聯繫。

六、協議履行及變更:雙方應遵守協議。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方式確認。

七、爭議解決: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

八、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

九、簽署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七日後生效。

本協議於十一月四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現場報導─警察闖入上揚國際唱片行,強制停播台灣之歌!


轉貼自 http://www.socialforce.net/phpBB/post_724247.html

唱片行傳來「台灣之歌」的播放聲,萬萬想不到,這首歌一輪都還沒有放完,忽然從中山北路靠國賓飯店側騎樓眾多警察所組成的人牆中,竄出至少5名警察,在沒有做任何狀況了解與勸導(連柔性都沒有)的情況下,就直接衝進唱片行阻止音樂的播放!在嚴重的推擠中,店家的鐵門整個扭曲了,「台灣之歌」的CD片(事後問唱片行老闆)也在混亂中被警察搶走了!就是北投分局長李漢卿下這樣的命令。

請聆聽這首由王明哲作詞作曲的“台灣之歌”:

台灣是生咱的所在
感念感恩在阮心內
付出情意付出愛
代代花蕊代代栽

台灣的四邊隴是海
青山綠水隨阮來
美麗山河咱所愛
毋通乎人來破壞

台灣突出中央山脈
峰峰相連插入雲內
玉山阿里到奇萊
這是命根的所在

台灣是生咱的所在
感念感恩在阮心內
付出情意付出愛
代代花蕊代代栽


2008-11-03

中國牛奶摻三聚氰胺也是公開的秘密


繼中國《南方日報》報導三聚氰胺加入飼料是公開的秘密後,《華爾街日報中文網絡版》1103亦追出三聚氰胺加入牛奶同樣是公開的秘密。

以上便是圖示三聚氰胺如何從化工廠的廢料、轉變成所謂的“蛋白粉”、再與其他非法添加劑摻入原料奶的過程。因此,台灣查出輸入的中國製“蛋白粉”及“胺粉”含三聚氰胺,也不會是意外。

顯然我們的衛生署也不會想跟這些中國原料製造商求償,因為都慶公司賴皮不願公佈檢驗結果,葉金川今天竟然說「都慶七天不給答案,我們就是譴責,不然我們現在還能怎麼樣呢?」。民進黨立委籲採取積極具體的作為,如要求食品中標示中國原料產地、積極協助受害民眾與業者求償、而若中國業者像都慶這樣不答覆,政府應全面拒絕中國食品進口;對此,葉金川也無法正面回應。

都慶公司是中國國有企業,領有「免驗」執照,是伊利、蒙牛等中國知名毒奶企業的主要原料供應商,其本身年產玉米澱粉15萬噸、高麥芽糖漿4萬噸、高麥芽糖粉和低聚異麥芽糖粉2萬噸、麥芽糊精5萬噸、植脂末(奶精)3萬噸、玉米油0.5萬噸、蛋白粉1萬噸,是1993年起江澤民扶植的重點企業;都慶企業董事長張九勳,還是中國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葉金川還在立院的質詢中表示:「會要求中國照我方標準來檢驗」。連都慶公司都不想理台灣,後面還有國台辦撐腰,中國的質檢局本身又不想管,葉金川憑甚麼「要中國照台灣標準來檢驗」?這簡直是空口說白話、敷衍了事,「食品安全協定」簽了又如何?中國的檢測執行能力根本不及格。陳雲林現在就在台灣,葉金川真要做、就當面跟陳雲林求償,否則就是做做樣子而已。

從這幾天浮現中國飼料業及乳品業人工添加三聚氰胺的事實看來,顯示中國之前推托「環境背景」、「非人工添加」等都是一派謊言,「食品安全協定」還能簽的下去嗎?明知如此,還要去簽,不就是「賣台」?馬英九不是要大家舉一件出來,就是它了!

相關資料:

三聚氰胺證實人為加入飼料中,突顯中國官方仍在敷衍卸責

為了一個陳雲林,犧牲掉台灣本土業者的生存!

殺出「陳」咬金 音響展業者批圓山賣台

「第29屆台北音響大展」活動今天首度推出「一票看兩館」方式,11月6至10日在台北世貿一館、7至10日在圓山飯店聯合展出,業者今年5月就向圓山談妥明天的記者會事宜,無奈突然殺出一個「陳」咬金,讓記者會被迫取消。

台北音響大展公關時瑤如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原本以為世界一流的圓山飯店能就行程有專業安排,沒想到當業者向圓山抗議記者會無法如期舉行時,還遭飯店回嗆,就算明天要如期開記者會,也不會有半個記者上門。讓她相當憤怒,直說為了一個陳雲林,犧牲掉台灣的經濟,業者開如何生存。

向抗議陳雲林的台灣人致敬!


四名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包括賴佳微、邱素貞、紀麗玉及陳淑華等四人昨天一起入住圓山飯店的六樓。上午約十一時四十分,在住宿房間陽台外,垂掛兩幅寫著「陳匪雲林滾蛋」、「Taiwan is Taiwan」的抗議布條。

但隨即遭警方強行入侵房間、搶走布條,並與議員們發生拉扯,隨後四名議員遭趕入地下一樓退房。

http://www.epochtimes.com/b5/8/11/3/n2317933.htm



簡余晏與陳建銘在中山北路沿線還租借看板,抗議陳雲林。簡余晏blog還列有多種不同型式的旗幟。http://www.yuyen.tw/2008/11/blog-post_03.html
共匪滾彈 反制陳雲林來台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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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縣議員吳寶玉 機場拿國旗嗆聲


2008-11-01

三聚氰胺證實人為加入飼料中,突顯中國官方仍在敷衍卸責

中國《南方日報》首度報導(原報導已被取消連結)中國飼料界公開加入三聚氰胺的做法,突顯中國官方以環境背景為由、非人工添加的因素而訂定2.5 ppm的標準,仍是在敷衍、卸責;不僅如此,中國官方還逼退30位自願為「毒奶粉」事件打官司的律師,中共法院更是決定不受理毒奶賠償案件(如下)。

以2007年為例,中國國內三聚氰胺的有效產能達76萬噸,其工業廢渣的處理,若由專門的環保公司需要不小花費,因此大多數企業都主要低價銷售給飼料原料業。中國官方目前的措施,並未禁止三聚氰胺工業廢渣賣入飼料或食品工業中。

2007年5月,美國FDA便查出毒死美國寵物的飼料是來自江蘇徐州安營公司,該公司出口到美國的小麥和大米蛋白粉含有三聚氰胺;該公司更早在2004年於網上公開求購三聚氰胺廢料,並開始生產“生物蛋白精(粉)”,從那時後開始,工業廢渣成了可添加入食物鏈的“蛋白精(粉)”、並成了公開的秘密;只要在檢測樣品的準備過程、小心不意外地去除三聚氰胺,豬、牛、羊、雞及魚肉等水產品被檢出殘餘的三聚氰胺是遲早的事。

“蛋白精(粉)”的供應範圍不僅幾乎涵蓋了整個飼料行業,含三聚氰胺的毒食品也禍及全球20個多個國家及地區,最近各國檢測出含三聚氰胺的中國食物已經由原來的乳製品,擴大至麵粉、糖果、餅乾、巧克力、披薩、油條、奶茶、咖啡、豆製品、雞蛋、魚、粉絲等各種食品。

中國官方不但制止國內民間求償,又允許原先三鹿集團旗下的公司迅速改名重新上市,被指為禍首的中國科學院也不願公佈推廣技術中所用的有機氮及催化劑,中國質檢總局還是繼續怠忽職守、不管飼料中的三聚氰胺含量,顯示中國官方仍想逃避應負的責任。

中國官方若真想解決此事,便應首先嚴格控管三聚氰胺廢料的銷毀,禁止任何有機氮(如尿素、雙縮脲...等)加入動物飼料及任何食品中,而不是以環境背景為由繼續愚弄國內外。

附錄一: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318號公告)

非蛋白氮:尿素,碳酸氫銨,硫酸銨,液氨,磷酸二氫銨,磷酸氫二銨,縮二脲,異丁叉二脲,磷酸脲。

★中國農業部自1999年7月26日就允許上述非蛋白氮加入飼料中,以提高蛋白質含量。

附錄二:中國科學院高銀相推廣的增氮技術也是在1999年7月30日公佈,時機極為巧合。高銀相的辯解—用我的方法生产不出三聚氰胺,但不願公佈技術細節。

高銀相的發明—“DH蛋白精”飼料添加劑

一、項目簡介:

“ DH蛋白精”粗蛋白含量在160%--200%,開創解決了蛋白質資源緊缺 的途徑,顯著降低了飼料廠的生產成本,“DH生物蛋白精”是目前飼料行業粗蛋白質不足的良好補足劑。 “DH生物蛋白精”各種指標符合有關標準,畜禽食用後,可在消化道內轉變成菌體蛋白,在消化酶的作用下,被畜消化、吸收、利用,安全無毒,無不良反應。

二、應用使用方法:

1.牛、羊0.4~0.8克/公斤體重,用於替代豆粕、魚粉等高蛋白原料。 例如:一頭體重250公斤的肉牛,一天可用80~150克,每一公斤本產品相當於4.5~5公斤大豆粕的蛋白含量,它一般可以替代反芻動物精料蛋白質的27~54%。由於本品單位蛋白的價格較豆粕低,採用本品飼餵反芻動物經濟效益顯著。多年的實踐經驗證明,用於牛羊不會造成血氨升高,其安全性較尿素高得多,從未出現中毒現象,反芻動物對本品粗蛋白的消化率為93.4%。

2.豬20~35公斤體重使用0.8~1.5%,35~60公斤體重為0.5~1%, 60公斤以上0.5~0.8即可等蛋白替代豆粕、魚粉等高蛋白飼料,也可以單獨添加。用DH蛋白精餵豬,每頭豬多創利潤30~60元。蛋雞飼料中加入量0.2~0.5%,可等蛋白替代豆粕0.8%,另加玉米麩皮等補充重量不足。每噸飼料可節省14~15元。在蛋雞飼料中加入0.2~0.4%,不加減其它成份,產蛋率可提高2.9~4.9%。

3.魚、蝦在配合飼料中添加量0.5~3%,等蛋白替代魚粉、豆粕等,每噸飼料節省9~55元,還能減少魚、蝦發病率,提高產量。

4.綜合分析:“DH蛋白精”蛋白質含量在160%--200%添加量全價料2%、 顆粒料3.2%-4%禽類2%,可提高蛋白質3.2%-4%牛、羊、豬、魚、蝦3%,可提高蛋白質4.8%--6%。魚粉、肉鬆粉、豆粕、菜粕、濃縮料等各種飼料原料每百公斤加入“DH生物蛋白精”1kg可提高蛋白質1.6%--2%質量標準:本品為黃色、白色、灰色等粉狀物,細度50目--60目。有流動性、抗碘、耐氨氮反應、耐水洗化驗、無味、耐高溫、新鮮度≥90%。

三、合作方式:

技術轉讓,轉讓費20萬元。


參考資料:

三聚氰胺變蛋白精 中國食品產業鏈遭毒化

中共法院不受理毒奶賠償 家長心力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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